2.初步裁决(140天(含45天))
(1) 贸易委员会的初步裁决:自起诉之日起 45 日之内,首先由贸易委员会对是否有损害做出初裁。初裁的标准是确定在这个阶段是否存在“合理的损害迹象”。若初裁是否定的,即并不构成损害,贸易委员会和商务部便立即终止调查;若初裁是肯定的,则继续调查。
(2) 商务部的初步裁决:在贸易委员会做出肯定的初裁之后,商务部应在立案之日起 140 天内做出初步裁决。若结果是肯定的,则应下令停止完税通关,即开始征收金额为商务部初步裁决确定的倾销幅度的临时税,以债券或现金押金的形式支付。
在商务部做出初裁前后,到终裁之前,出口商可与商务部协商达成中止协议以中止反倾销案件的调查。
3.最终裁决(120天加7或180天加7)
(1)商务部的最终裁决:商务部在其初裁后的 75 天(有时可推迟至第135天) 内要做出终裁。如果商务部的终裁是肯定的,进口商要支付金额为商务部最终裁决确定的倾销幅度的反倾销税。
(2) 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终裁决:贸易委员会应在商务部做出肯定的最终裁决之后 45 天内作出终裁。只要商务部或贸易委员会的终裁是否定的,则反倾销程序就终止。如果两者的终裁都是肯定的,则商务部在收到贸易委员会终裁的 7 天内发布征收反倾销税令,这时已到了自起诉提出之后的第 287 天。
苹果汁案
早在1998年11月,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就得到美国苹果汁行业将对我输美浓缩苹果汁提起反倾销诉讼的信息,美国苹果协会要对来自中国的浓缩苹果汁征收92%的反倾销税。我国商会立即组织企业商讨对策,权衡利弊之后,我国苹果汁生产企业和出口企业下定决心积极应诉。在整个应诉过程中,商会和企业采取了种种积极行动。首先是各企业纷纷决定采取自律行动,迫使美方不得不数次推迟起诉时间。同时,商会还代表企业提早聘请具有丰富反倾销案经验的美国律师,帮助中国企业做好充分的法律准备。特别是当案件进入美国商务部调查阶段后,在关键的“替代国”价格问题上,我方律师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在该案件中,我国企业史无前例的团结。1998年11月10日,全国26家有关的苹果汁出口企业在西安聚会,商讨应诉对策。为减少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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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立案的可能性,参加应诉的11家企业通过协调,调整了浓缩苹果汁的出口价格,为反倾销案件应诉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在此案调查期间,一波三折,但在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正交涉下,最终取得了相对合理的仲裁结果。2000年4月,美国商务部做出仲裁,我国10家应诉企业的反倾销税税率等级分别为:0、8.98%、9.69%、12.03%、25.55%、27.57%;应诉企业的加权平均税率为14.88%;未应诉企业为51.74%。
请分析我国应对美国反倾销成功之处?
韩国对华陶瓷企业反倾销一案尘埃落定
从2001年到2005年,中国产瓷砖在韩国市场的销量增长了380%。2005年,中国产瓷砖占据韩国国内市场的39.5%,销售额达到3.977亿美元,占进口瓷砖总额的78.3%。由于韩国国内瓷砖生产企业起诉中国瓷砖以低价销售,韩国贸易委员会从2005年4月29日正式立案,对中国产瓷砖展开反倾销调查。
2005年12月,韩国产业资源部对瓷砖反倾销案做出初裁,认定中国产瓷砖存在倾销并对韩国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建议财经部在调查期间对中国瓷砖征收7.25%- 37.4%的临时反倾销关税。在此后3个月期间内,调查机关将对韩国内生产商、进口商、实际需求者、中方供货商进行能够实地核查和举行听证会、并做出最终裁定。
历经一年的交锋,以韩国陶瓷企业为应诉主体的韩国对华瓷砖反倾销案终于尘埃落定。日前,韩国贸易委员会(KTC)发布终裁结果:从2006年起的5年内向12家参与应诉的中国瓷砖企业征收2.76%—29.41%的反倾销关税,对未应诉企业则征收37.4%的惩罚性税率。
此次韩国对我国实施反倾销涉案金额高达5866万美元,是近年来韩国对华发起的最大一起反倾销案件,主要是以广东佛山陶瓷企业为调查对象。广东陶瓷企业以中小规模企业居多,去年1-11月广东省共有1821家瓷砖出口企业,比去年同期增加733家,但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只有18家,出口瓷砖逾八成是销往亚洲各国的,这1800家中小企业一旦自身行为“不检点”,加上市场盲目集中,容易遭遇反倾销调查。去年1-11月广东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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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出口瓷砖829万平方米,价值2697万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34%和26%,出口大幅下降。
对成为此次案件的应诉主体且基本都得到理想税率的佛山陶瓷企业来说,这一结果无论如何都是值得庆祝的。佛山新中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中源获得13.2%的单独反倾销税,受韩国反倾销影响不大。因为韩国本身就占该公司很少的市场份额,而且被征收反倾销税的主要是低档次的抛光砖,而新中源现在基本不生产这类产品。但对不少生产低端产品的企业来说冲击就非常大,将被反倾销税挡在韩国市场门外。 该人士还说,新中源目前在南美洲高端瓷砖市场上发展速度非常快,不少品牌企业都在争取南美洲新兴市场。
“行业洗牌”成反倾销应诉主要目标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一些获得理想税率的应诉企业却并不乐意。“对未应诉企业定的惩罚性税率有点低,只有37.4%!”某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应诉过程中企业原本希望能通过较高的惩罚性关税,淘汰规模过小、低价竞销搅乱市场秩序的那部分企业,达到行业洗牌的效果,但结果有点让人失望。
实力较强的企业借由反倾销应诉,达到行业内洗牌的效果,这在国内数次遭遇反倾销的案件中已是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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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半前,美国对华冷冻暖水虾进行反倾销调查,最终除了湛江国联一家企业获得零税率外,其它所有企业都面临高达27.89%乃至是112.81%的惩罚性税率。该裁决直接导致涉案主体的广东虾企受到重创,其中很多家已被迫放弃美国市场。数据显示,2004年对美国出口的广东虾类企业为45家,2005年减少至28家,今年第一季度仅余17家对美继续出口。
这一情景同样出现在1年前沸沸扬扬的美国对华木质卧室家居反倾销案件中,125家应诉企业中共有109家享受了8.64%加权平均税率,6家享受了0.79%—16.7%单独税率,其他未参加应诉的企业则被征收198.08%的惩罚税率。仅就东莞而言,被征收如此之高惩罚性税率的就有100多家对美出口企业,也都基本上不得不放弃了美国市场。
此次韩国发起针对中国瓷砖反倾销,在调查期内全国出口到韩国的涉案产品金额为5000多万美元,佛山企业涉案金额达到3000多万美元,成为绝对的涉案主体。
但在整个广东尤其是佛山的陶瓷企业中,中小规模企业居多。来自黄埔海关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省有瓷砖出口记录的企业共计906家,其中出口值超过500万美元的只有5家;出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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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10万美元的企业则达到732家,占全部企业数的80.8%,出口值合计985万美元,只占出口总值的5%,平均每家企业仅出口1.3万美元。
很显然,对于几家大规模出口企业来说,参加应诉一方面是争取对韩国出口的应有权利;另一方面也是希望通过获得相较于未应诉企业悬殊的税率,达到行业内洗牌的效果。 部分对韩出口小企业已遭淘汰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陶瓷反倾销对未应诉企业定下的37.4%惩罚性税率,虽然没有达到虾、家居反倾销案件中超过100%税率的“咋舌”水平,但也能将部分仅靠低价策略取胜的小企业淘汰出局。
据统计,自去年5月份反倾销调查以来,由于出口前景莫测,全省对韩国瓷砖出口持续萎缩,月度出口额由反倾销前300万-400万美元的主区间下跌到200万美元上下,各月份跌幅多超过二成。到今年一季度,广东瓷砖对韩出口485万美元,同比下降46.4%。
对韩出口下降的同时,对其它主要市场出口却呈现此消彼长的市场转移趋势。今年一季度,广东省对除韩国以外的主要瓷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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