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合约交易中心相关资料 - 图文(5)

2019-05-18 17:32

i) 通过可靠有效的技术及管理方面措施,确保交易商身份的正确识别认证,确保交易信息的不可抵赖性。 3.2.5 电子交易中心的文件要求 3.2.5.1 总则

电子交易中心的电子交易体系文件应包括: a) 电子交易中心章程; b) 电子交易参与方的管理;

c) 电子交易各个过程、环节的管理规定; d) 本标准所要求形成的文件的程序;

e) 为确保相关交易过程有效策划、运作和控制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2.5.2 电子交易中心章程

电子交易中心章程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目的和职能;

b) 名称、地址和营业场所; c) 注册资本; d) 营业期限;

e) 组织机构的设置、职权和议事规则; f) 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 g) 基本业务规则; h) 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i) 变更、终止的条件、程序及清算办法; j) 章程修改程序;

k) 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3.2.5.3 交易过程文件

电子交易中心对电子交易过程的管理规定应通过一系列文件载明以下基本内容:

a) 电子交易的地点、时间; b) 电子交易的模式; c) 电子交易商品及交货期限;

d) 电子交易的暂停、恢复与取消程序; e) 电子交易程序及其管理制度; f) 电子交易合同及其管理制度; g) 交易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 h) 交易商管理办法; i) 交货仓库管理规定; j) 交货管理制度; k) 交易结算制度;

l) 电子交易风险控制制度; m) 交易信息的发布办法; n) 违规、违约行为及其处理办法; o) 仓单管理办法;

p) 电子交易的安全保证措施; q) 电子交易信用保证措施; r) 交易纠纷的处理方式;

s) 需要在交易业务规则中明确的其他事项。 3.2.6 信息披露

电子交易中心应通过互联网及其他易于获取的方式发布电子交易参与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企业概况、服务范围及能力、联系方式等,交易商的信用状况,以及电子交易即时行情,包括:商品品种、交货时间、交易价格、涨跌、买卖申报数量、成交数量、订货量等。 3.3 交易商

交易商是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买卖方,交易商应遵守电子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定,接受电子交易中心的监督,配合电子交易中心的工作。 3.3.1 选取

交易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从事与交易商品有关的现货生产、经营、消费活动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资信。经电子交易中心批准,取得交易商资格。转让或者承继交易商资格的,应当经电子交易中心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 3.3.2 交易要求

交易商参与电子交易应遵守以下要求:

a) 交易商只能代理业内交易,不得代理社会公众投资; b) 交易商应守法、履约、公平买卖;

c) 交易商应保护好自己的交易商帐号和密码,并对因其帐号在电子交易中心使用所产生的后果全权负责;

d) 交易商应遵守电子交易中心的章程、交易业务规则及有关规定; e) 交易商应与结算银行签订相应协议书,在电子交易中心的结算银行开户;

f) 交易商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

g) 接受电子交易中心业务管理。电子交易中心行使管理职权时,可以按照电子交易中心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交易商进行调查,交易商应当配合; h) 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电子交易中心的相应规定。 3.3.3 注销

交易商不再继续在电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应申请办理资格注销手续。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交易商,应对由于其帐号发生的所有行为全权负责。

3.4 交货仓库

交货仓库由电子交易中心认定,是电子交易商品的存放地,交货仓库负责对商品进行保管,对其外在品质进行检验。

电子交易中心与交货仓库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电子交易中心对交货仓库的与电子交易有关的业务进行监督管理。交货仓库不能参与有关商品的电子交易活动。 3.4.1 选取

交货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资信; b) 仓库所在地的仓储主管部门的仓储经营许可; c) 仓库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符合电子交易的要求; d) 能提供电子交易所需的配套物流服务、信息服务; e) 承认电子交易中心的交易业务规则、交货制度等; f) 电子交易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电子交易中心根据调查和评估结果择优选用仓储企业,并与之签订交货仓库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缴纳风险抵押金,接受电子交易中心组织的监督检查。 3.4.2 基础设施

交货仓库的基础设施应满足的条件如下:

a) 堆场、库房有一定规模,有储存电子交易中心上市商品的条件、设备完好、齐全、计量符合规定要求; b) 满足运输和配送要求的运输条件;

c) 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仓储管理规章制度;

d) 严格、完善的商品检化验制度、商品出入库制度、库存商品管理制度等;

e) 承认电子交易中心的交易业务规则、交货制度等; f) 固定资产和注册资本须达到电子交易中心规定的数额; g)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h) 满足保管、物流服务要求的仓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能实时、准确地反映保管物资的动态情况,与电子交易中心实时通讯; i) 电子交易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3.4.3 提供的服务 交货仓库提供的服务如下:

a) 配合电子交易中心提供物流配送服务; b) 按规定保管好库内的商品,确保商品安全; c) 有代办交货商品运输的能力;

d) 货物检验合格入库后,按规定生成仓单;

e) 交货仓库应当担保仓单所代表的交货商品的数量及外表品质等属性; f) 配合电子交易中心开展信息发布与查询; g) 保守与交易有关的商业秘密;

h) 按要求实时向电子交易中心传输相关数据并提供有关情况; i) 当所存商品的存放时间超出商(质)检规定的有效期时,交货仓库应及时提醒并协助货主委托国家认可的商(质)检部门对所存商品进行复检; j) 当交易双方对商品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交货仓库应当协同交易双方去国家认可的商(质)检部门进行复检;

k) 根据交易合同规定的标准,对用于交货的货物进行验收入库;货物入库的检验由货物卖方和交货仓库共同进行,检验结果须经双方认可。 3.4.4 注销

交货仓库放弃交货仓库资格,应向电子交易中心递交放弃交货仓库资格书面申请,并经电子交易中心审核批准。

交货仓库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应办理以下事项: a) 交货商品全部出库、经电子交易中心核准注销仓单; b) 结清与电子交易中心的债权债务; c) 按电子交易中心标准清退风险抵押金。

交货仓库资格的确认、放弃或取消,电子交易中心应及时通告交易商及其他交货仓库。 3.5 结算银行

结算银行由电子交易中心统一认定,其主要功能是协助电子交易中心结算、划拨资金。

电子交易中心应在各结算银行开设一个专用结算帐户,用于存放交易商的货款及相关款项。 3.5.1 选取

为电子交易提供服务的结算银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a) 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在全国各主要城市设有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 b) 安全、快速的异地资金划拨手段; c) 电子交易中心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结算银行与电子交易中心应签订相应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规范相关业务手续。 3.5.2 提供的服务 结算银行提供的服务如下:

a) 开设电子交易中心专用结算帐户和交易商专用资金帐户; b) 向电子交易中心和交易商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c) 了解并反映交易商在电子交易中心的资信情况; d) 根据电子交易中心提供的票据优先划转交易商的资金;

e) 在电子交易中心出现重大风险时,应协助电子交易中心化解风险; f) 保守电子交易中心和交易商的商业秘密。 3.5.3 注销

结算银行资格的确认、放弃或取消,电子交易中心应及时通告交易商。结算银行申请放弃结算银行资格,应提前向电子交易中心递交结算银行资格注销的书面说明。

4 电子交易业务程序

交易商在电子交易中心通过一定的交易模式,签订电子交易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约定履约,进行货物、货款交换,并按规定进行结算。电子交易中心应约定具体的电子交易程序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公告电子交易中心所有交易商。

4.1 电子交易合同的标的物是大宗商品 4.2 电子交易合同的订立

交易商之间通过电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签订电子交易合同,约定彼此之间的买卖行为。电子交易合同的订货量,不应大于同期合同标的物的社会供需总量。

4.2.1 合同的内容

电子交易中心可以发布经交易商认可的示范性合同文本。合同中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a) 买、卖方的名称; b) 标的; c) 数量; d) 质量: e) 包装方式: f) 检验标准和方式; g) 交货时间; h) 价款; i) 结算方式;

j)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k) 违约责任; l) 解决争议的方法; m) 合同订立的地点。

合同具体条款由买卖双方签约时约定。 4.2.2 要约


商品合约交易中心相关资料 - 图文(5).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分子诊断学复习题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