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根据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组织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中期自评估工作的通知》(辽发改农经?2013?781号)文件,对我县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中期自评估做出如下报告。
第一章 概况
一、全县退耕还林地区基本情况
辽阳县位于辽宁省中部辽东半岛北端。东与本溪凤城交界,南与鞍山、岫岩接壤,西邻辽中、台安,北依辽阳市区和灯塔,全县土地面积2820平方公里,东西长92公里,南北宽80公里,分东西两部分。东部山区7个乡镇,1908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67.6%,为丘陵地带;西部平原6个乡镇、中部1个乡镇,面积914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32.4%。辖14个乡镇。辽阳县属北温带湿润地区,季风气候特别明显,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8.4?,极端最高气温38?,极端最低气温-33.7?,无霜期平均天数为158天,其中地平均146天,丘陵平均160天,平原平均168天。年降水量平均为752.9毫米,年日照时数平均为2630.6小时。
全县国土面积423.3万亩,其中耕地87.38万亩,林业用地237.3万亩,其它用地98.62万亩,粮食总产量34.95万吨,亩产400公斤,人均耕地面积1.8亩,人均产量720公斤。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实施项目涉及农户2775户,8325口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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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涉及退耕农户2564户,涉及退耕农民7388人。
2012年辽阳县地区生产总值 万元,财政收入 万,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第一、二、三产业生产总值分别为 万元、 万元、 万元。
二、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
我县2003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共完成任务2万亩,工程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加快了我县的国土绿化和生态化进程,直补政策深入人心,退耕农户生活得到改善。
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情况
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长效机制未建立,随着补助政策陆续到期,大部分退耕农户生计将出现困难。根据国务院国发[2007]25号文件及辽发改农经[2008]3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于2008年编制了《辽阳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好此规划可以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提高了退耕农户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有利于杜绝出现复耕行为,有利于稳定良好的生态建设形势,达到国家要生态、农民要效益的双赢目的,实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的要求。
规划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农村能源建设,投资133.2万元,建设沼气池444个,涉及退耕农户444户,1332口人;二是后续产业发,投资589.64万元,建干鲜果种植基地45768亩;三是补植补造,投资297.31万元,补植补造2.3万亩林地。本规划由辽阳县发改委、辽阳县退耕办牵头,辽阳县退耕办具体编制,辽阳县财政局、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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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发展局、水利局、扶贫办等有关单位协助完成。
四、退耕农户直接补助情况
2008年至2012年直接补助退耕农户 户数、 人 、退耕还林面积 亩、补助金额 元。见附表1-2。
五、评估方法和依据 (一)目的和意义
全面掌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进展、投资、质量、管理和效果,剖析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主要问题,总结相关经验教训,为规划的下阶段实施调整提供准确的基础信息,并对今后相关工作提出可借鉴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象和内容
时间从2008年至2012年底,范围为农村能源、后续产业、补植补造等三类项目。评估内容具体包括国家政策落实、建设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验收和质量、项目管理以及建成效果效益等方面,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对策,对规划后期实施以及今后工作提出建议。
(三)方法和过程
运用对比的方法,规划实施前后情况和效果对比,定量和定性分析。 (四)评估依据
1、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水利部《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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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3636号)。
3、财政部、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327号)。
4、国家林业局《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主要造林树种种苗》(GB6000)。
5、农业部《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划分》(NY/T309-1996)。 6、《辽宁省中低产田类型划分与改良技术规范》。
7、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分县(市、区)投资规模表。 8、2001-2006年省发改委、林业厅等部门联合下达的退耕还林计划。 9、有关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规程、规定、标准、规划。 10、有关基本口粮田建设的规程、规定、标准、规划。 11、有关农村农源建设的规程、规定、标准、规划。
12、有关林业产业发展及农民就业创业转移培训的规定、标准、规划。
13、《辽阳县退耕还林工程“十一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 14、《辽阳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
第二章 巩固退耕成果专项规划及目标
一、规划前现状和背景
我县自2003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完成退耕地还林2万亩; 配套荒山造林面积共9.7万亩; 工程封山实施2.5万亩。涉及退耕户3932户,144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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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加快了我县的国土绿化和生态化进程,直补政策深入人心,退耕农户生活得到改善。但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随着补助政策陆续到期,大部分退耕农户生计将出现困难。根据国务院国发[2007]25号文件及辽发改农经[2008]3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编制此规划。编制好此规划可以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提高了退耕农户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有利于杜绝出现复耕行为,有利于稳定良好的生态建设形势,达到国家要生态、农民要效益的双赢目的,实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的要求。
(一)自然地理概况
辽阳县位于辽宁省中部辽东半岛北端地处东经122°35′04″—123°41′00″,北纬40°42′19″—41°25′22″。东与本溪凤城,南与鞍山岫岩、鞍山,西邻辽中、台安,北依辽阳市区和灯塔,全县土地面积2820平方公里,东西长92公里,南北宽80公里,分东西两部分。
东部山区9个乡镇,1908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67.6%为丘陵地带,西部平原7个乡镇中部2个乡镇。面积914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32.4%。地势低洼源平原地带。辖18个乡镇。辽阳县属北温带湿润地区,季风气候特别明显,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8.4?,极端最高气温38?,极端最低气温-33.7?,无霜期平均天数为158天,其中地平均146天,丘陵平均160天,平原平均168天。年降水量平均为752.9毫米,年日照时数平均为2630.6小时。东部山地属长白山千山山脉,土壤为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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