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城区以北主要街路及里弄小巷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3)

2019-05-18 20:40

七、付款方式

保洁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次月10日(遇节假顺延)前支付每月承包经费,每月考核扣分折合成经费从当月承包经费中直接扣除。在承包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按承包价一次闭口包干。但因定额调整等政策性改变,则根据政策规定予以补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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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桐庐县环卫处清洗保洁服务项目市场化运行考核标准、细则》 考核项目 (一) 台帐资料管理 管理内容 1、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 2、按行业要求建好台帐 3、按照行业标准化管理指标要求落实道路保洁时间。 4、按照行业标准化管理指标要求落实道路机扫和洒水作业频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机扫和洒水作业,道路扣分标准 1、未落实责任制的扣1.5分 2、台帐每缺一项扣1分 3、道路保洁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要求的,每条道路每次扣0.5分。 4、道路机扫和洒水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条道路每日机扫和洒水频次每少1次扣0.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机扫和洒水作业每次扣0.5分,空驶的每次扣5、路面有色垃圾、杂物<3 M2的每处扣0.1分,≥3 整改 意见 扣分 情况 机扫和洒水作业应实行全路段清扫。 0.3分,机扫和洒水作业未覆盖全路段的扣0.3分。 M2的每处扣0.2分,有成堆垃圾的每处扣3分。 雨水井沟眼有积泥(嵌石)的每处扣0.2分,树圈有5、路面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杂物、垃圾的每处扣0.2分。 道路积泥(沙石)长度<2米的每处扣0.3分,≥2 道路晴天积水<3M2的每处扣0.5分,≥3 M2的每处扣0.5分,冬季路面积水导致路面结冰的每处扣0.5分,导致有责交通事故的每次扣1分。 人行道、树圈有杂草每处扣0.2分;人行道板间、人行道各类井盖间的缝隙有垃圾、杂物的每处扣0.2分。 6、道路绿地(含车道绿化隔离带、人行道绿地)保洁应与道路保洁同步,做到绿化带内无杂物、无垃圾。 7、沿街果壳箱无歪斜、无破损,无积存垃圾,沿街垃圾桶无破损,垃圾日产日清。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房内外清洁无污垢、无垃圾满溢现象,无箱(桶、房)外暴露垃圾。 8、道路清洗要做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见本色,无污迹,沿街果壳箱(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无污垢、无积尘、无污水。 9、严格按规定在每日上午7:30前完成第一遍普扫和做好巡回保洁工作。作业期间保洁人员不得有立岗、脱岗、坐岗、扎堆聊天等现象。 6、道路绿地内有杂物、垃圾的每处扣0.1分,有成堆积存垃圾的每处扣0.2分。 7、沿街果壳箱倾斜、破损、缺失未及时上报维修的每只扣0.1分,垃圾未日产日清的每只扣0.1分。果壳箱、垃圾桶不洁有污垢的每处扣0.1分,垃圾满溢的每处扣0.2分,周围路面不洁有暴露垃圾、垃圾包和污水的每处扣0.2分。垃圾收集后垃圾桶未放回原处的每只扣0.2分。 8、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污迹<1 M2的每处扣0.2分,≥1 M2的每处扣0.3分。沿街果壳箱(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清洗质量未达标,有污迹、积尘的每处扣0.2分。 9、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遍普扫的每条道路扣0.5分,未巡回保洁的每条道路扣0.2分,清扫保洁人员立岗、脱岗、坐岗、扎堆聊天的每人次扣0.2分。 (二) 道 路 保 洁 (沙石),晴天无积水。雨水井沟眼杂草和垃圾,人行道板及各类井盖缝隙无垃圾、杂物。 畅通干净,人行道、树圈清洁无杂物、米的每处扣0.5分。 11

考核项目 管理内容 10、人工保洁作业时,道路、人行扣分标准 10、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漏扫、反扫的每处扣0.1分,垃圾归拢、归堆未清除的每处扣0.1分,清除不彻底的每处扣0.1分,垃圾扫入窨井、河道的每次扣0.2分。 11、垃圾未倾倒在规定地点或焚烧垃圾、树叶的每次扣0.3分。落叶旺季未及时清扫落叶的每条道路扣0.2分,未按指定地点堆放转运树叶的每次扣0.2分。 12、机扫车和洒水车作业时车速>10km/h的每车/次扣0.2分,机扫车和洒水车作业时未开启警示灯的每车/次扣0.2分,扬尘的每车/次扣0.2分。 13、保洁人员作业时未穿反光安全背心的每人/次整改 意见 扣分 情况 (二) 道 路 保 洁 (三)公众监督处理情况 (四) 楼 道 保 洁 道(含店前道路)不得漏扫、反扫,垃圾应归拢、归堆并清除彻底,垃圾不得扫入窨井、河道。 11、垃圾应倾倒在规定地点,不得焚烧垃圾、树叶。落叶旺季做到及时清扫,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和转运。 12、机扫车和洒水车作业时车速≤10km/h,作业时必须启用警示灯,清扫时须喷水压尘,无扬尘。 13、保洁人员在道路清扫保洁作业 时须穿反光安全背心,并佩证上岗。 扣0.5分,未佩证上岗的每人/次扣0.2分。 14、日常管理人员及保洁作业人员人数应与预定方案相符。 14、日常管理人员及保洁作业人员与预定方案不符,每少1人扣0.5分。 15、数字城管处置及时 15、数字城管处置超时,出现一次扣0.5分。 16、为按规定清扫每发现一次扣0.2分,未按规定清16、楼道保洁卫生整洁,按规定每日保洁一次 洗楼道扶手,每次扣0.2分;楼道内存有蜘蛛网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12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2 3 4 5 项目名称:桐庐县城区以北主要街路及里弄小巷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采购需求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标保证金:按照采购公告要求交纳(到账至指定账户)。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8 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下载,投标人因漏看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组成: 1.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份; 2.技术资信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3.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4年9月15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资料密封送交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中介代理窗口,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9月15日10时00分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评标办法及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结果公示: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将招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预中标公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网)。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按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计收,在签订承包合同前交采购单位。 投标文件有效期:90 天。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3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桐庐县城区以北主要街路及里弄小巷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投标人”系指向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桐庐县城区以北主要街路及里弄小巷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日常清扫保洁等工作以及其他义务。

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 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可以为其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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