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按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分别密封封装投标文件, [参照《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见附件)的要求]在包装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等)、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 (3)未按规定密封、签章、装订的; (4)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5)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提供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或者委托书无效的;
(7)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8)投标有效期、服务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投标保洁实施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且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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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哪个有效的。
3.在报价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投标报价超过设定的上限价的。
★4.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且将投标文件、询标记录等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查处:
(1)未如实提供债权债务、违法记录信息,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 (2)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身份验证并验证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票据;
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退还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4.打开技术资信文件外包装,清点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进行评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评审,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5.技术资信文件评审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评分结果; 6.宣布有效投标人名单,宣读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7.评标委员会审阅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 8.宣布本项目的拟中标候选人; 9.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由5人以上(含)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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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组成,其中政府采购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 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3)各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减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
(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计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 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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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的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1.中标公示:评标结束后,将采购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预中标公示。 2.质疑:相关投标人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需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预中标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采购结果在预中标公示结束后,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4.中标候选人必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进行网上注册申请,否则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采购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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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资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资信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价格分(30分) 1.评分基准价
评分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标中的平均价。以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指投标报价中大写的投标总价。高于或低于平均价,每与平均价相差一个百分点扣一分,中间采用线性插入法,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直至扣完为止。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分基准价的得满分 ★3.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超出上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的上限价为21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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