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并改进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审批预算追加调整方案。
审定单位决算和绩效评价报告 其他相关决策事项 第三十二条
预算业务管理工作机构设在财会部门,由财会部门负责人组织领导,成员包括: 财会部门人员
政府采购部门人员 资产管理部门人员 基建管理人部门员 人事管理部门人员 其他人员 第三十三条
预算业务管理工作机构职能:
草拟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岗位落实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拟定年度预算编制程序、方法和要求,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 组织和指导各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汇总审核各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提交的预算建议数,进行综合平衡,形成预算草案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对外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组织各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计划对同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进行指标分解、细化调整。
将单位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分解细化后的预算指标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达至各预算管理执行机构。
跟踪、监控、定期汇总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汇总审核各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提交的预算追加调整申请,形成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
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编制单位决算报告和相关绩效评价报告,开展决算分析工作,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对外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十四条
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职能:
提供编制预算的各项基础资料,根据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工作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
按照预算业务管理工作机构的要求及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工作计划对预算控制数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及相关岗位。
严格按照审批下达的预算及相关规定执行预算。
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工作计划的调整及单位的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提出预算追加调整申请。
配合预算业务管理工作机构做好预算的综合平衡和执行监控,及时按要求解决本部门或本岗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执行其他相关任务。 第三十五条
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负责汇总审核其归口管理业务事项的预算基础资料、相关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建议数和细化调整数。
负责归口审核相关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执行申请和预算追加调整申请。 对归口管理业务事项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 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十六条
预算管理工作不相容岗位包括: 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 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与分析评价 第三十七条
各业务部门必须参与单位的预算编制,并相互沟通协调(明确各业务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职能,落实各业务部门的预算编制责任。)
第三十八条
预算编制要遵循“二上二下”的程序和时间要求。 第三十九条
预算编制要符合人员定额、实物定额等标准。 第四十条
预算编制要符合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行政经费支出的政策要求。 第四十一条
预算编制要符合完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的政策要求。部门申请预算时,要按要求申报绩效目标。
第四十二条
预算编制部门(或岗位)、预算执行部门(或岗位)、资产管理部门(或岗位)、基建管理部门(或岗位)、人事管理部门(或岗位)等之间要每季度对与预算编制相关的基础数据和重要信息进行一次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
第四十三条
各业务部门根据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按照一定的方法对支出需求进行合理测算,确认完成各项工作所需的相关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提出本部门或本岗位的支出需求;在同级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后,各业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的预算控制数作进一步分解、细化,根据工作计划对具体工作安排进行相应的资源配置。
第四十四条
各部门提交的预算建议数在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之前,应当经过归口管理部门和财会部门的审核。
第四十五条
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对归口管理范围内的业务事项进行合理性审核,包括根据业务部门的工作计划对其具体工作安排和资金额度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第四十六条
财会部门主要对预算建议数进行合规性审核,包括审核业务部门对预算建议数的测算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
第四十七条
建设工程、大型修缮、信息化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等专业性较强的重大事项,根据国家规定
进行对业务事项的目的、方案的可行性、计划的科学性以及金额的合理性进行综合立项评审。对必须指定专业机构评审的,应按规定由专业机构评审;对可以自行评审的,可以成立评审小组自行组织评审,或委托外部专家或机构等第三方进行评审。
第四十八条
财会部门根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和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提出的支出需求,明确各项业务工作的预算额度、支出方向和支出标准,在单位内部进行指标分解,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达至各业务部门,完成单位内部的资源配置,将预算指标直接落实到业务活动的各个环节及相关岗位,并为各业务部门的预算执行制定相关的预算执行规则。
第四十九条
预算编制流程图和流程节点:
? 预算编报子流程节点说明
? B1:根据财政部门下发的编制预算的通知,召开预算编制工作会,将财政部门下发的通知及相关数据下发给各业务部门;
? A1:各业务部门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根据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资产配置情况,提出预算建议数,并提交申报基础数据和绩效目标等材料,报送财务部门; ? B2:财务部门对各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建议数及申报材料进行预审,汇总形成预算单位预算建议数;财务部门负责人对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确保无误后上报单位领导审议; ? C2: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单位预算建议数;
? D2: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的预算建议数,依据财政资金安排,及时下达资金控制数。
? 预算分解子流程节点说明:
? E1:财政部门下达控制数作为预算分解工作起点;
? B2:财务部门预算管理人员在控制数基础上,分解、细化预算控制数,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形成对各业务部门控制数;
? C2:单位领导班子对下达各业务部门的控制数方案进行审核、审批;
? A3:各业务部门在预算控制数范围内,进行细化调整,形成本部门预算草案;
? B3:预算管理人员收到各业务部门预算草案后,进行综合平衡,形成本单位预算草案,报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预算管理人员汇总形成的本单位预算草案,报领导班子审批;
? C3:单位领导班子审核本单位预算草案,提交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表决; ? D3: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表决通过单位预算草案,然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 E3:财政部门依据规定程序审批各单位上报的预算草案; ? E4:财政部门将批复后的正式预算下达各单位执行。
? 预算审批下达流程节点说明:
? B1:财务部门预算管理人员将财政下达预算指标分解、细化,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形成各业务部门的预算指标;
? C1:将预算指标报单位领导班子审批;
? D1: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决议通过,以明确各部门权利义务; ? B2:财务部门根据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决议,下达各部门年度预算指标;
? A2:各业务部门收到正式预算批复,进行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进入预算执行环节。 第五十条
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
1、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的出现、发生公共紧急事件时,预算编制的依据发生变化并影响到预算执行时,需要进行预算调整。
2、预算调整由各业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调整理由、建议方案、调整前后预算指标的比较及预算调整所带来的影响。
3、财会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对各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调整申请报告进行审核。 4、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审核后的预算调整进行审批。
5、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预算调整事项性质或调整金额的不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