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井控一级风险井由油田公司主管领导或委托主管部门审批。具体的设计审核审批程序执行相关的管理办法。
10
第四章 井控装置的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
第十六条 现场井控装置的安装是指井口装置(包括套管头、变径或升高法兰、钻井四通、防喷器组)、防喷器控制系统、井控管汇(包括节流管汇、压井管汇、防喷管线、放喷管线及回收管线)、液气分离器等。套管头、钻井四通、防喷器、节流压井管汇、各连接管线及其配件的额定工作压力必须与设计的防喷器额定工作压力相匹配。其安装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井口装置的安装要求
1.各次开钻前要严格按设计或高于设计的标准安装井口装置。
2.套管头的配置及安装应符合SY/T5127《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规范》和SY/T 5964《钻井井控装置组合配套、安装调试与维护》中的相应规定。老井侧钻前,应将原井的套管短节更换为新套管短节,并将采油树四通更换为法兰连接的钻井四通。
3.防喷器组的安装要求:
(1)钢圈槽及钢圈必须擦拭干净,钢圈槽要涂好黄油。
(2)坐好防喷器后要对角上紧其连接的各个螺栓,螺栓两头的余扣均匀。 (3)防喷器密封钢圈只能一次性使用。
(4)防喷器组安装完后,要校正井口、转盘、天车中心,其偏差不大于10mm,用4根直径不小于16mm的钢丝绳对角绷紧固定。滩海丛式井和海洋钻井时,套管头以上、高度大于5m的防喷器组在防溢管法兰处再加4根直径不小于16mm的钢丝绳对角绷紧固定。
(5)防喷器顶部安装的防溢管与顶盖用垫环密封,连接螺栓齐全。 (6)防喷器上应安装防泥伞,井口圆井上应安装防护盖。
(7)具有手动锁紧机构的闸板防喷器应装齐手动锁紧杆,靠手轮端应支撑牢固,其中心与锁紧轴之间的夹角不大于30°。手轮应接出底座,并搭操作台便于操作。挂牌标明开关状态、旋转方向和到底圈数。
(二)防喷器控制系统的安装要求
1.远程控制台安装在面对井架大门侧前方,距离井口25m以上,距放喷管线应有2m以上距离,并在周围留有宽度不小于2m的人行通道,周围10m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腐蚀物品。海洋钻井时,防喷器控制系统安装在钻井平台设计指定的位置。
11
2.管排架或管线盒与防喷管线及放喷管线的距离不小于1m,车辆跨越处应装过桥盖板;不允许在管排架或管线盒上堆放杂物和以其作为电焊接地线或在其上进行焊割作业。
3.远程控制台和司钻控制台气源专线供给,并配置气源排水分离器;严禁强行弯曲和压折气管束。气源压力为0.6~0.8 MPa,并保持压缩空气干燥,储能器、管汇和防喷器开关控制压力值分别为17.5~21MPa和8.5~10.5 MPa,司钻控制台与远程控制台压力值的误差不超过1 MPa。冬季施工时应对气泵进行保温。
4.电源应从发电房总开关处单独引出控制。保持远程控制台照明良好。 5.远程控制台的剪切闸板手柄要安装限位装置,全封闸板控制手柄要安装防误操作警示装置,环形防喷器的控制手柄必须安装在面向远程控制台右手的第一个,各控制手柄的标识要与控制对象相对应,待命状态下与工作状态一致。当控制对象较多而现场同时使用两套远程控制台时,一套用来控制防喷器的开关,另一套控制液动平板阀的开关,并有醒目的警示。
6.在远程控制台未打压储能之前,油面距油箱顶部200±10mm。 7.液动节流控制箱宜摆放在钻台上靠立管一侧,滩海丛式井和海洋钻井的液动节流控制箱摆放在钻台靠节流管汇一侧。处于待命状态时,油面距油箱顶部30~50mm,油压2~3MPa;控制箱上的阀位开度3/8~1/2,气源压力0.6~0.8MPa。
8.陆上钻机司钻控制台上不得安装剪切闸板的控制手柄。海洋钻井司钻控制台全封、剪切闸板控制按钮应安装防护挡板。
(三)井控管汇的安装要求
1.防喷管线、放喷管线应使用经探伤合格的管材。防喷管线应采用法兰连接,不允许现场焊接。回收管线使用经探伤合格的钢制管线或采用35MPa及以上的高压耐火软管。滩海丛式井钻井和海洋钻井的防喷管线和放喷管线的局部连接可以使用高压耐火软管线,但必须固定且加装安全链。
2.防喷器四通的两侧应接防喷管线,每条防喷管线上至少各装两个闸阀,紧靠四通的闸阀应处于常开状态,防喷管线上最外侧的控制闸阀应接出井架底座以外。防喷管线总长度超过7m时,中间应加以固定。
3.回收管线出口应接至钻井液罐,两端固定牢靠,使用高压耐火软管时两端要加固定安全链,钢制管线的转弯处应使用角度大于120°的铸(锻)钢弯头或90°灌铅缓冲弯头,其通径不小于78mm。
12
4.放喷管线的安装:
(1)放喷管线布局要考虑当地季节风向、居民区、道路、油罐区、电力线及各种设施等情况;放喷管线至少应有两条,在现场不允许焊接,其通径不小于78mm;两条管线走向一致时,应保持大于0.3m的距离,并分别固定。
(2)放喷管线应平直引出,一般情况下要求向井场两侧或后场引出;滩海丛式井钻井和海洋钻井时,放喷管线接到排污池(罐)。如因地形限制需要转弯,转弯处应使用角度大于120°的铸(锻)钢弯头或90°灌铅缓冲弯头。
(3)放喷管线出口应接至距离井口75m以上的安全地带,距各种设施不小于50m。放喷管线因地面条件限制,外接长度不足75m时,可以接至井场边缘,而且在现场要备有不足部分的管线和基墩(或地锚),并准备好连接的螺栓和钢圈。对于不符合本细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要求的井,应挖放喷坑或设置放喷罐,放喷坑(放喷罐)的位置和大小由施工单位选定后在安全评估意见中明确。
(4)放喷管线每隔10~15m、转弯前后处(不超过1m)、出口处(不超过1m)用预制基墩或地锚固定牢靠,悬空处要支撑牢固;若跨越10m宽以上的河沟、水塘等障碍,应架设金属过桥支撑。
(5)冬季施工时,放喷管线的安装要有2~5°的坡度。
(6)固定防喷管线和放喷管线的水泥基墩预埋地脚螺栓直径不小于20mm,长度大于0.5m。
5. 35 MPa及以上压力等级的节流管汇配置三通压力表座,并配备12~16MPa低量程的压力表。低量程压力表的控制考克在待命状态下为常关。
6.压井节流管汇、防喷管线、放喷管线和回收管线上的各闸阀要编号标识,注明开关状态。
7.防喷管线和放喷管线及节流、压井管汇需采取相应的防堵、防冻措施,保证闸阀灵活可靠、管线畅通。
(四)钻井液液气分离器的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陆上钻机液气分离器至少用3根直径不小于16mm的钢丝绳地锚绷紧固定;进液管内径不小于103mm,使用保险绳或基墩固定;排液管接到振动筛进口槽上;排气管线(内径不小于进液管的内径)接出距离井口50m以上或接至放喷坑(罐),固定基墩间距20~30m,出口距放喷管线3m以上。若现场条件不能满足,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联合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措施。
2.海洋钻井平台、滩海丛式井钻井平台上排气管线用专用卡子固定在井架
13
大腿上,上端高出天车台2-3m。排气管线采用标准法兰连接,靠近出口要安装防回火装置。
3.高含硫井、高含气井、欠平衡井的排气管线出口要安装防回火与自动点火装置,并配有手动点火装置。
第十七条 现场要配备内防喷工具、加重净化装置、井控检测仪器等设施。 (一)钻井队施工现场要配备方钻杆上下旋塞(或顶驱旋塞)、应急旋塞、浮阀、防喷单根(其上接常开旋塞)等内防喷工具及相应配套的工具。
1.配备的钻具内防喷工具的最大工作压力与井口防喷器工作压力一致。 2.现场准备与下井钻铤螺纹相匹配的防喷单根。使用复合钻杆时,还要配齐与闸板直径相匹配的防喷单根。
3.下套管作业时,应提前配备变扣接头和防喷单根。原钻机试油并使用复合钻具时,配备的转换接头螺纹要与防喷单根或应急旋塞螺纹相一致。
4.内防喷工具的检测试压周期执行以下规定:
(1)方钻杆上、下旋塞阀(或顶驱旋塞)每6个月检测试压,并出具合格证。
(2)应急旋塞阀、防喷单根旋塞阀每12个月或在实施压井作业后检测、试压,并出具合格证。
(3)钻具浮阀每次起出钻具后,现场人员对阀芯与阀体进行检查,发现阀芯或阀体损坏、冲蚀时要及时进行更换。
(二)钻井队、侧钻队配备的井控检测仪器及钻井液净化、加重和灌注装置应符合如下要求:
1.应配备钻井液循环池液面监测与报警装置及钻井液出口缓冲罐。 2.按设计要求配齐钻井液净化装置。
3.综合录井队按要求在钻井液出口缓冲罐内安装出口传感器,符合录井规范。
第十八条 井控装置的试压执行以下规定:
(一)防喷器组送井前,应在井控车间进行试压检验。环形防喷器(封闭钻杆)、闸板防喷器(含剪切闸板防喷器)、节流压井管汇、防喷管线均试压至额定工作压力。
(二)在井上安装好后,分别对井口装置进行低、高压密封试验: 1.低压试验:试验压力为1.4~2.1MPa,稳压时间不少于10分钟,密封部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