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仍存在贷款审查在领导的安排下走过场的现象,没有起到应有的风险防范的作用,特别是在基层行更严重。这样就使人情贷款、工作失误与偏差屡见不鲜,极易造成不良资产。
3.宜昌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
宜昌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产生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不良资产的处置方面,国际上各国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宝贵的经验能够帮助我们在不良资产方面少走一些弯路,建设一条与我国政治经济环境相适应的不良资产处置模式。
3.1不良资产处置的国际经验
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国际上都有很多可供借鉴的先例。但是由于世界各国的经济环境和政治背景的不同,其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处置手段和成效也都不尽相同。因此,在这里我们选取了作为发达国家代表,同时也是处理不良资产比较成功的美国和在地理环境、文化环境等方面与中国有着诸多相似之处的日本,从这两个国家的不良资产的成因和处理方式的分析入手,希望能够作为我国处理不良资产问题的借鉴。
3.1.1美国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
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受到经济周期循环、国际金融危机和利率波动这三大因素的影响,美国银行业产生了非常严重的不良资产问题,有问题的商业银行多达1400多家。从1980年到1994年,相继有1295家储蓄和贷款机构破产,1617家联邦保险、银行破产或面临破产,各种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高达7000多亿美元,其破坏力甚至不下于近年来的次贷危机。虽然说这些不良资产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宏观经济环境甚至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银行业自身在经营机制方面并不存在严重的缺陷。但面对日益严重的银行危机和日益恶化得国际经济环境,美国政府和商业银行不得不开始采取措施。
(1)政府的措施。美国政府处置不良资产的方略,主要表现在一下四个方面。一是公开拍卖和投标,将其接管的大批破产商业银行的资产卖给民间企业。二是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把不良资产委托给合格的民间承包商来处理。第三个就是资产证券化。还有一个就是实行资本合股,由重组信托公司与民间投资者组成合资公司,共同处理破产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除此之外,美国政府和国会还在不良资产的重组过程中注入近2000亿美元的资金,其中国会拨款近1000亿美元。这样的举措对于美国这样一个信奉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来说是非常非常少见的,可见不良资产的巨大危害。
(2)商业银行的措施。美国的商业银行也采取了一系列较为有效的措施,其中有一个通用性很强的好银行坏银行模式,跟我国目前的资产管理公司非常类似,具体上来说就是把不良资产从有问题的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分割出来,由一家特别成立的专门用来解决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来处理。另外,还有其他一些处理方式,如及时冲销呆账、对收益较好的资产采取拍卖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把分割出来的不良资产逐渐变现[3]。
经过政府和银行的共同努力,2000多家有问题的储蓄贷款机构得到成功接管,解决不良资产价值总值高达4000亿美元,银行的盈利和经营环境有了改善,银行自身在处理不良资产的能力也有了显著提高。虽然还有一些细节问题尚待解决,但从总体来看,美国在不良资产的处理上是相当相当成功的。
3.1.2日本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
日本银行业庞大的不良资产是日本泡沫经济崩溃的产物。据日本野村综合研究所的推算,泡沫经济期间,日本金融系统的账面损失达到799万亿日元,再加上泡沫经济后“失去的十年”的经济不景气以及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使得日本银行业陷入了深重的不良资产危机。
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日本政府虽然通过各种渠道处置了一定数量的金融系统不良资产,但其效果是杯水车薪,银行业的不良资产规模减少缓慢,甚至在2001和2002财政年度不减反增。
2001年小泉纯一郎政府上台后,采取了诸如设立“股票收购机构”以减少银行相互持股规模,设立专门基金购买银行所持的亏损股票等旨在对不良资产进行最终处理的措施,并且在2002年10月30日,日本政府推出了“加速改革综合对策”,以求实现金融系统的再造,从而实现经济的复苏。
(1)政府的措施。日本政府处置不良资产的方略,主要表现在一下五个方面。一是制定金融政策法规,加强金融市场的法制化程度。二是加强金融监督和金融检查,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的运行。第三个就是成立专门处理不良资产的机构,将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向民间开放,由重组信托公司与民间投资者组成合资公司,共同处理破产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第四个就是实行政府资金扶持及银行国有化,期间日本政府在不良资产的重组过程中注入近25万亿日元的资金,在这一过程中,日本政府对民间银行注资的比率越来越高,例如对三井信托、中央信托、大和银行的注资比率均超过了50%,实际上是对其实行了国有化。还有一个就是实施“加速改革综合对策”,其中制定了具体措施和实施日期,目的就是为解决各大金融集团的不良资产问题进而实现经济复苏[4]。
(2)商业银行的措施。日本的商业银行也采取了一系列较为有效的措施,主要
就是通过将不良债权转卖给债权回收机构或拍卖给欲进军日本的外资银行,并大量购买高利率的国债等方式,提高资本质量,改善经营状况。另外,日本国内的商业银行还大量通过重组合并和精简裁员等措施降低成本。通过合并,经营困难的银行获得了救助,而经营良好的银行不仅可以获得在正常情况下无法得到的迅速增加分支机构的好处,还可以通过配合政府救济其他处于经营困境的金融机构的行动,来获得政府的资金援助。因此,一般金融机构都愿意参与到这种并购活动中来,日本政府也减少了一定的处理成本。
2005年5月,日本金融国务大臣伊藤达也对外宣布,日本各主要金融集团在已经超额实现了“金融再生工程”中提出的到2005年3月将不良资产余额减少一半的目标。伴随日本经济的持续复苏,日本银行于2006年7月15日正式废除实施了5年多的零利率政策,将无担保拆借利率从零上调至0.25%,重新恢复了利率的杠杆作用。由此,日本不良资产问题基本解决,终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
3.1.3国际经验对我国处置不良资产的启示
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在社会政治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逐步积累起来的,其数额之大、形成原因之复杂令人咂舌。面对我国这样一个极具特色的政治经济背景,关键还是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走出一条与我国政治经济环境相适应的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其他国家的经验不能全套照搬,只能选择部分适合我国发展现状的予以采用。
(1)成立专门机构处理银行不良资产。成立专门机构尤其是资产管理公司几乎是各国共同的选择,如美国、法国、瑞典、东南亚等国的资产管理公司,均是通过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取得了成功。我国也在1999年先后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专门用于处理从四大商业银行剥离出来的巨额不良资产,这样的结果就是投资者的信心逐渐恢复,货币汇率和股市持续反弹,银行的稳定性有了明显的提高。从现阶段来看,这一方法在目前中国的政治经济环境下是非常有效和实用的。
(2)在处置手段上实行多元化。在处置现存的银行不良资产时,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在借鉴国外经验适当搞搞创新,多种方式并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不同的企业可以采取不同的手段,灵活多样地运用国家的各项政策,提高资本运用水平,尽快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符合当前中国国情的不良资产处理模式,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进程。
(3)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改革,建立国有商业银行新的经营机制。在解决历史形成的不良资产的同时,要切实转换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从源头上根除新的不良资产的产生。从内部来看,要深化银行内部改革,建
立和完善经营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严格内部监督制;从外部环境看,中心银行要加强对金融机构行为的规范,依法维护商业银行的经营自主权。这样,从内外两个方面确保商业银行建立以“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为核心的新的经营机制[5]。
3.2宜昌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措施
针对各自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宜昌市各商业银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方法和手段来处置,但是究其根本,他们的的思路是大致相同的。
首先是对现有的不良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依法对不良资产形成责任进行划定。弄清楚形成原因到底是政策性风险,还是道德风险。对一些因为政策性因素导致的经营困难形成的不良资产,要分析其是否有发展前景,如果其发展前景比较好的话,应尽量以债务重组为主,不搞“一刀切”,要因势利导,注入一定量的信贷资金,帮助企业早日走出困境。而对于拖欠贷款本息的借款人要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严格督促借款人还本付息,或者是指定一个付本还息的计划,尽量使不良资产降到最低。
然后,对于有还款能力而故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借款人,要借助法律手段依法进行清收,可以采用各种有效方法来保障银行债权的实现,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的打击力度,对蓄意诈骗银行贷款的借款人和违规放贷的贷款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要处置不良资产。宜昌商业银行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 3.2.1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协调处理不良资产
由于目前各商业银行的贷款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行政干预因素引起的,政府在这其中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所以宜昌各商业银行在对待这一类贷款的时候已经开始与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通过反映有关问题,来获取理解与支持。
通过沟通让市县政府了解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性,认识到这不仅是金融机构的工作任务,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争取能够让政府部门采取一定得切实可行的措施,为降低不良资产提供必要的政策和条件,督促政府各有关部门实事求是地按国家政策妥善处理好企业改制和破产中的银行债权,对企业以各种形式逃废银行债务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这样对于银行化解不良资产可谓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3.2.2组建股份制形式的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化解、盘活不良资产 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来专门从事处理不良资产,是化解不良资产的最现实选择。通过国际经验,我们可以考虑成立由地方财政、商业银行、社会投资共同出资的股份制形式的资产公司。将从商业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交由资产管理公司打理,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使商业银行放下包袱,轻装前进[6]。在一方面,宜
昌市可以说是走的比较早。宜昌市早在1999年成立了宜昌夷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宜昌夷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经过了起步阶段的彷偟后,从2002年开始,大胆探索“债务打包处置”方式方法,通过科学筹划,规范运作,创建了“政府协调、公司承接、市场运作”的打包收购和处置不良资产债权的“宜昌模式”。 其先后与华融、信达、长城、东方等4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7个不良资产债权的《债权转让合同》,债权打包总量达到125.2亿元,累计帮助企业化解债务100多亿元,实现了优化经济结构,改善了金融环境,助推国企改革脱困和“打包不亏损,资产不流失”的目的。这样以来就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负担,融洽了银企关系,同时也使不良资产得到了妥善的处置。
另外,资产管理公司的组建还需要政府的支持,地方政府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疏通呆账核销途径,减免抵贷品剥离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免征资产管理公司的各种税费,为资产管理公司最大限度地接纳,盘活抵贷资产创造宽松环境,使商业银行尽快地把不良资产剥离出去,把精力集中到业务发展上,积蓄后劲,增强同业竞争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7]。
3.2.3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企业在发生财务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对现有债务进行的重新组合。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债权减让,另一种是债转股。
(1)债权减让。目前,部分商业银行正在通过减少或免除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利息来调动其还债积极性,达到加快不良资产回收的目的。这种方式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企业已经遇到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畅,债务已到期却无法正常清偿。但从长远看企业具有发展潜力,没有完全丧失清偿债务的能力。二是到期的债务数额较大,企业内部资金调节无法有效履行偿债义务,必须借助外部力量,采取资本运作手段。三是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往往是银行和企业债券投资者。因为银行借款和企业债券期限事先都是确定的,且金额较大,对企业偿债的压力也大。银行通过债务重组,加快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步伐。
(2)债转股。商业银行可以和负债企业沟通将其暂时无力偿还的贷款转化为银行对其的股权,同时银行可以将持有股份全部或部分转给优势企业或其他收购机构,让购买人达到投人少部分资金就可以对劣势企业控股的目的,然后是负债企业获得生机同时银行有效化解该项不良资产。银行可以不转让股份,也可以是以股东和债权人身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向企业派遣高级管理人员,监测其财务状况,在企业出现经营危机时,对企业组织营救。这种做法通过降低企业成本企业债务化为资本,因而不必付息和建立长期稳定的银企关系,保证企业稳定经营,提高经营效益,待企业经营状况好转后将股份转让[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