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类标准统一。一般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2、档案形成统一。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3、管理要求统一。建立财务会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
资料分类立卷,其他零星排序汇编装订成册。
(二)会计档案的装订
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他文字的装订。
1、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会计凭证装订前的
准备工作包括:
(1)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2)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如按上、中、下旬汇总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
(3)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
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4)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
单、入库单、工资、资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
(5)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财务主管、复核、记账、制单等)印章是否齐全。
2、会计凭证装订的注意事项:
(1)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 (2)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3)会计账簿的装订。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按时整理立卷。基本要求是: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是否相符,账面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账户目录、该账簿按页数顺序排列的页账、会计账
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
(4)财务报表的装订。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及时报送后,留存的报表按月装订成册谨防丢失。小公司可按季装订成册。第一,财务报表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上边和左边对齐压平,防止折角,如有损坏部位修补后,完整无缺地装订;第二,财务报表装订顺序为:财务报表封面、财
务报表编制说明、各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封底;第三,按保管期限编制卷号。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
1、会计档案的移交手续。财务会计部门在将会计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开列清册,填写交接清单; (2)在账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
(3)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
2、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1)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适应的防火器材;
(2)采用透明塑料膜作防尘罩、防尘布,遮盖所有档案架和堵塞鼠洞; (3)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用消毒药剂喷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
(4)会计档案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 (5)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登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6)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3、会计档案的借阅。
(1)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经上级主管单位或单位领导、会
计主管人员批准。
☆ (2)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时,应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代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3)借出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4、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其特点可分为永久性和定期性两类。凡是在立档单位会计核算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会计核算的,对工作总结、查考和研究经济活动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会计档案,应永久保存。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0年、25年6种。会计档
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如:1996 年度终了日为 12 月 31
日,保管期限按 1997 年元月 1 日开始计算。为了全面反映会计档案情况,立档部门应设置“会计档案备
查表”,及时记载会计档案的保存数,借阅数和归档数,做到心中有数、不出差错。
第二百零五条 会计档案的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
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
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三)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各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面报告一式两面三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入档案备查。
第十五章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第二百零六条 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
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必须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做出书面说明材料。
(三)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凭证、账簿、财务报表、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以及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人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
盘、磁带等内容。
(四)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
情况等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第二百零七条 交接的基本程序
(一)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替人员
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的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 ,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顶库”
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
接。
3、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
在移交清册上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相符;各种账户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
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交接双方应在电脑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定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二)专人监督
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有人监交,以起督促、公正作用。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
(三)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
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百零八条 会计工作临时交接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的,都要办理临时交接手续。
(一)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必须
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二)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三)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
责任。
(四)移交后的责任
“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对会计工作交接后,交接双方责任的具体确定。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能发现所按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方面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
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第十六章 会计岗位考核制度
第二百零九条 考核项目与要求
岗位人员 编号 任务项目 考核标准 备注
财务总监、经理 由总经理进行考评
财务主管 1 费用报销审核 收报销单2天内 时间标准 单据无误、金额准确 质量标准
2 报表及分析 月后10天内 3 付款的复核 禁止多付、错付 4 凭证审核 金额、科目准确 5 档案管理 管理有序、归档及时 6 固定资产管理 每季度盘点一次并备案
材料成本主管 1 材料成本核算 准确无误 2 材料成本报表 月后3天内 成本报表齐全准确 3 库存月报表 月后3天内 准确、齐全、无漏报 4 仓库盘点 每月盘点一次并备案 5 仓库对账 月后2天内、账账相符 6 合同审核 审核涉及财务方面条款
出纳 1 现金收支业务 准确及时
2 费用报销 审批后3天 因报销人原因除外 3 工资发放 月后15天内 资金原因除外
4 银行余额调节表 月后3天内 5 资金收支周报表 周六中午前送达
6 库存现金 账实相符、每月盘点一次
7 收付汇业务 及时准确
8 工资审核 收人事工资表后1天内
税务会计 1 税务报表 按税务要求时间报送 如罚款则扣工资500元 计算准确 如罚款则扣工资500元
2 外汇核销报表 月后3天内 3 进出口业务报表 月后3天内
4 开销售发票 及时准确 如罚款则扣工资500元
总账会计 1 凭证制作 科目、金额准确 2 输单 当天业务当天处理完
3 编制财务报表 月后5天 4 凭证与报表打印 月后9天内 销售会计 1 销售单的复核 按销售价格和销售政策 2 与经销客户对账 每月核对一次发对账单 3 应收账款的催收 每月跟踪商务管理员货款催
收情况 材料会计 1 材料收发业务 次日完成输单 2 仓库盘点 每月盘点一次并备案 3 仓库对账 月后2天内、账账相符 4 与供应客户对账 每月核对一次发对账单 管理会计 1 采购合同询价评审 市场调研准确性、及时性
2 费用支付评审 准确、及时
3 项目建设可行性控 市场调研准确性、及时性
制
4 成本费用控制、分析 准确、及时
第二百一十条 评分标准:及时性:迟1天扣3分提前1天加1分; 准确性:错1个扣2分漏1个数扣2分; 完整性:缺报表扣5分缺项目扣3分; 第二百一十一条 奖惩措施:每季度评审一次,按公司考核制度进行奖惩。
第十七章 会计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百一十二条 在公司财务管理活动中,公司会计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规定,不履行职责造成财务混乱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的会计
人员责任;构成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百一十三条 财务管理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形式
(一)责令改正; (二)通报批评、罚款; (三)离岗、免职、开除处理; (四)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被责任追究人员受到通报批评的,当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受到离岗、免职的扣除考核奖金外,当年度不得享受绩效工资和奖励。因责任人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责任追究的,财务管理中心不
得评为当年度先进单位。
第二百一十四条 责任追究的界定 (一)未经审批的原始凭证给予报销的; (二)库存现金保管超过限额的;
(三)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出借公司资金或套取大额现金的; (四)违规开设银行账户、公款私存或截留、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
(五)已收现金收入但不及时入账的;
(六)违规填开票据或财务会计资料造成遗失或损毁的;
(七)未按规定办理财务交接手续的。
(八)未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给予记账核算或不规范原始凭证给予入账的; (九)不按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或因会计核算错误造成经济损失的;
(十)未对公司出纳每月库存现金进行盘库的; (十一)因保管失职等原因造成会计资料遗失或损毁的;
(十二)因管理监督不到位,造成“村账乡代理”会计记账中心会计资料遗失或损毁的。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本制度与不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
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并及时对本规则进行修订。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制度需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第二百一十七条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