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
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潜在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
3. 关于投标人
3.1 ★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
料须加盖公章):
3.1.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2投标人2003年以来具有同类型项目(“数码相机+摄象机”电子警察系统)经验,以合
同(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金额和设备清单、双方盖章)和验收报告(包括项目名称、验收时间、验收结论和用户盖章)复印件为准。
3.2关于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关于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4.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投标文件目录;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必须按照附件2-1格式填写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1);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 产品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1-9);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经正式审计的2004年财务报告及全套报表复印件; 投标人获有关部门颁发的认证证书; 企业信誉相关证明资料;
项目经理简历(格式见附件1-6);
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格式见附件1-7);提供技术人员的认证证书等技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包括投标授权人等所有人员不得外聘)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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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社保或个税必须以投标人名义购买或代缴; 提供《2003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8),提交资料要求见3.1.2; 设备指标要求与投标人建议表 (格式见附件1-13);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 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4); 工程实施方案; 项目管理、工期进度表; 测试、验收方案;
售后服务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0); 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
(格式见附件1-11);
主要施工和检测仪器设备表(格式见附件1-12); 设备资料附件;
4.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
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必须由其项目组主要成员对投标方案进行讲解,并回答
评标委员会的提问,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评标委员会在演讲答辩环节结束后,依据评分办法进行打分。 4.2 投标文件的编写
4.2.1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人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视为投标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2.2 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实质性
响应”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
4.2.3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4.3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印刷规定
4.3.1 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
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
4.3.2 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
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4.3.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4.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4.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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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的正本1套,副本7套,电子文件1份(光刻盘),在每一
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4.4.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章4.1.1要求单独装订成册,在正本封面上加盖公章。 4.4.1.3 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
标人承担。
4.4.1.4 正本和电子文件一起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信封
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4.4.1.5 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2)各一份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4.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4.2.1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
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否则,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
4.4.2.2 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4.4.2.3 供应商未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而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
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4.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45个工作日。
4.6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4.6.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投
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
4.6.2 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4.7 关于报价
4.7.1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4.7.2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格式正确填写各种价格单,价格单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应计
算正确。
4.7.3 每一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数字0,视报价为零,即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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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出现空白,视为已响应但漏报价。
4.7.4 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
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4.7.5 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投标人应自行增加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
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硬件设备、材料、软件、使用授权、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
4.7.6 开标一览表(附件1-2)的总报价大小写应该一致,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以大写金额为准。
4.7.7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为准。
4.7.8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
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 关于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 5.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5.3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 壹拾壹万贰千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通
过银行主动划账,并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到帐,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单位名单为准。
收款单位: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市连新路支行 账号:815705234108091001
转帐事由:GZIT2006-ZB029投标保证金
5.4 已转帐但未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必须凭单位证明原件(注明招标编
号、保证金划出时间、金额等,并明确注明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并加盖公章)和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划帐凭证办理退还手续。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以上证明并核实投标保证金到账后,在5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我中心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的责任和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5.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内容不
全、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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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公告或《招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
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我中心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
5.5.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由投标人立即将签订后的合同正本一份
提交到我中心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我中心将在收到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我中心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投标人未能及时提供签订后的合同正本,造成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5.6 在下列情况下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5.6.1 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
标文件;
5.6.2 中标后,中标人不按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放弃中标; 5.6.3 由于中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 5.6.4 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
6.关于投标费用
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
7.关于开标
7.1 招标采购单位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7.2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随身携带并出示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附件2-1格式填写)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人应当拒收其投标文件。
7.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
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唱标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唱标表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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