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地理信息资源以及基本数字产品的全方位覆盖。大力开发基础测绘公共产品,开发不同种类、不同尺度、不同形式的信息化测绘产品系列,加快各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公开版地图、地图集、挂图等系列标准地图产品的编制出版,建立和完善权威的政府公益性地图网站,大力促进导航电子地图、多媒体地图、影像地图和三维景观地图等新产品的开发。
23、大力发展测绘与地理信息产业
制订测绘与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完善促进测绘与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和鼓励测绘单位开展地理信息产品开发利用和增值服务。大力推进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推动位置服务、智能交通、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物联网等新兴服务业的发展。推进省地理信息产业园建设,重点支持数据加工、系统开发、设备生产、云计算平台建设等地理信息企业发展,延伸地理信息产业链。扶持和支持地理信息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参与国际合作与市场竞争。
24、全面提升测绘服务与保障能力
大力推进测绘技术装备升级换代,形成以无人机为平台的低空数码摄影系统、车载三维可量测地面实景影像获取系统(DMI),快速、及时获取航空和地面影像数据源。建立并行、大型、高速数据处理中心,实现数据的智能化高效处理。基本建立测绘应急保障体系,提高测绘应急快速响应能力。加强国土资源系统测绘队伍资质和能力建设。
八、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
25、有序推进地质环境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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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全省环境地质调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1:5 万地质灾害详查和重点区1:1万地质灾害详查。重点开展长株潭等重要城市多参数立体地质调查,开展重要农业区农业地质调查,开展全省四大水系、洞庭湖、城市地下水及岩溶地区水资源评价与监测。完成全省旅游地质资源调查评价和全省地质遗迹调查评价,抓好矿山公园和地质公园建设。
26、健全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
完善群专结合地质灾害监测体系。积极推进省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地质灾害站所建设,形成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应急预警指挥体系和地质灾害
应急反应系统。加大地质灾害防护队伍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护能力,
积极开展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7、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重点工程,推进矿山环境治理示范区(点)建设,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
九、提升国土资源信息化科技化水平
28、推进金土工程二期建设
建立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构筑全省国土资源“一张图”,建立完善国土资源数据库。完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体系,实现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业务全流程网上运行。
29、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整合各类国土资源信息,集中显化成果,逐步形成权威信息产品。适时开展数据产品分发服务,满足各行业对国土资源调查成果的广泛需求。拓宽服务领域,重点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地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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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查询以及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深度开发应用服务,逐步实现信息服务渠道多元化、服务方式社会化、发展模式产业化。
30、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建立共同责任、合作联动、保障服务、共享激励的科技创新机制,重点推进土地科技、矿产资源科技、地质环境科技、测绘技术等方面创新。积极争取经费支持,拓展资金投入渠道,加强科研条件平台建设和科研技术人才培养。完善科研成果管理体系,加快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特别是新技术的转化应用,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重点抓好“3S”技术、矿产开发技术等应用及区域性成矿综合研究和勘查技术推广。加强国土资源科普工作和科普基地建设,构筑全省国土资源科普宣传体系,推动国土资源系统科普教育和文化建设。
十、深化国土资源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31、建设国土资源宏观调控机制
加强形势分析研判,改革完善统计制度,加强国土资源监测和宏观调控基础工作和技术手段研究;建立健全资源预警机制,提出调控措施和建议;处理好国土资源宏观调控与其他正常管理职能的信息沟通和联动。
32、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明晰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抓紧制订与完善相关法规和配套政策。
33、推进地质矿产管理制度改革
加快构建和完善地质找矿新的体制机制。加强基础性、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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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工作,建立公益性、商业性地质工作分体运行、相互促进的勘查投入机制。拓宽地质工作服务领域。全面推进矿业权审批改革。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长效机制。
34、推进试验区国土资源管理配套改革
落实部省合作备忘录和土地管理改革专项方案,推广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经验,积极探索严格保护耕地、有力保障发展用地、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效益、不断加强土地监管的体制机制。
35、加快“省直管县”配套改革
按照“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全面理顺国土资源财务管理领域政策,明晰省市县国土资源管理的事权和财权,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管理信息网络系统。
36、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符合国土资源系统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教育培训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激励保障机制,培养造就一支适应国土资源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37、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支撑体系建设
厘定国土资源直属单位定位与职能职责。加强地质勘查单位行业管理与国土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按照“五个一”标准,加强国土资源所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国土资源队伍整体素质。
十一、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
38、加强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立改废
及时跟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和修改情况,全面梳理国土资源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制订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修订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政策法规,废止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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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国土资源法律知识。
39、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
建立健全审批与监管并重、预防与查处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动态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健全部门协作和联合办案机制。强化执法手段,改善执法环境,完善执法监察体制。建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
40、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行政会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各项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
41、强化国土资源信访稳定工作
建立重大项目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行信访机构参与建设用地和矿业权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定期接访、机关干部下访、处室轮流接访、联合办案处访制度。加强督查督办,努力推动“事要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42、强化测绘统一监管
进一步完善统一监管的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市县基础测绘、数字城市建设和测绘资质、质量、成果、市场、测量标记以及涉密地理信息的监管职能。强化测绘市场和地理信息市场的统一监管,加大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十二、实施重大重点工程
为保障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实施耕地保护、矿产资源保障、地质环境保护与防治、基础测绘与信息化建设、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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