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科举第一舞弊案

2019-05-26 20:30

晚清科场第一案

在清代,科举考试是国家最为重要的人才选拔方式,也是众多读书人跻身仕途的晋身之阶。清朝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和殿试,参加各级考试的学子数以万计,但是录取的比例非常低。这样的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自然会有人想在考试中做点手脚。有人靠真才实学获得功名,也就有人靠打通关节在考试中胜出,这就是所谓的科场舞弊。虽然历朝历代对科场舞弊的惩处都非常严厉,但也无法完全杜绝考试中贪墨作弊的行为。清代的顺治、康熙、雍正、乾隆等朝都曾发生过科场大案。到了清朝末年,社会动荡,吏治腐败,科举制度自身也呈现出穷途末路之相,考试中的作弊行为更为常见。在清朝林林总总的科场案中,最值一提的是发生在咸丰八年的顺天乡试。

此案之所以有名,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主角柏葰是中国封建帝制时期由于科场舞弊被斩杀的官阶最高的一个人,而它涉及的一些具体争议一直留存到后来。

时值咸丰八年(1858)八月,正逢乡试。明清两代的乡试在各省城举行,每三年一次,考期在子、午、卯、酉年的秋八月,故又称“秋闱”,为正科。遇新君登基、寿诞、庆典,加科为恩科。届时,朝廷选派正副主考官,试《四书》、《五经》、策问、八股文等,各朝所试科目有所不同,每次考三场,每场三日。乡试的场所称为“贡院”,考中者称为举人。按照中国传统的干支纪年,这一年刚好是戊午年,所以这一次考场舞弊案,又叫做戊午科场舞弊案。这个案件发生在京城的八月初八。

八月初六,咸丰帝颁布圣旨,任命时年六十三岁的柏葰为此次秋闱大典的主考官。柏葰原名松俊,蒙古族人。按古时习惯,处以极刑的犯人的姓名往往会被官方更改,或者加三点水,或者加草字头,意为这些人都属于那种山贼草寇之流。所以案发之后,柏俊的“俊”字上被加了一个草字头。柏葰出任主考官之前,身份高贵,地位不凡。按照当时的官品,他是从一品,军机大臣,协办大学士。另外两位副主考也都是当朝大员,一个叫做朱凤标,位列尚书;另一个叫做程庭桂,身为最高检察机构——都察院的左副都御史,同时兼任户部侍郎。按照清代《钦定科场条例》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圣旨一经宣读,主考、副主考必须立刻搬往贡院居住,直至科考结束。此举意在于预防考官作弊,却不知有所谓防不胜防。

乡试所在贡院布局较为特殊。场内有数十排紧密相连的小屋,名曰“号房”。屋高四尺,长、宽约三尺,很是狭窄。应试之时,每位考生独处一间,吃住都在其中,直到考完初九、十二、十五三场考试。所有考生要在考前一天的寅时,也就是相当于今天凌晨的三点到五点,在贡院门前集合,然后依次点名搜身进入考场。八月初八点名进场,八月十五考试结束,发榜则在九月初九前后。按照传统习惯,发榜日一般都选择在干支纪年纪日的寅日或者是辰日,比照十二生肖,寅对应的是虎,辰对应的是龙,所以通常又把这种发榜日所登出的榜文叫做“龙虎榜”。又因为进入阴历的九月,桂花开了,所以又把这个榜文称为“桂榜”。

张榜之日,参加科举的士子争相观榜。他们发现,名单中有

一个叫平龄的满洲人中了举人的第七名。这个时候,就有人提出,平龄是个戏子怎么可以中举。按照传统科举制度,一旦科举得中,中举之人都要被褒封三代,即追溯举人之上三代,给他们颁发一定的荣誉。这个制度又衍生出一个配套的制度,也就是在三代之内,不可以有所谓的歼击,否则有辱国家的名器。处于其中的四类人在清代是不可以参加科举考试的,这四类人分别是倡、优、隶、皂。倡即娼妓,不仅娼妓本人不能参加科考,她的后嗣也没有参加的资格,必须在三代之外才有机会;优,俗称优伶,也就是所谓的戏子,同倡一样,三代之外才有考试的资格;所谓的隶,是指官府衙门里对犯罪人执行刑杖的人,也就是俗称的刽子手;皂,是指在军队中服杂役的人,但是皂并不是士兵。平龄唱戏,属于优伶,本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他却不仅参加了考试,还中了举人, 无怪乎众士子群情激愤。

当此之时,咸丰皇帝却又颁发了一道圣旨,特别表彰主持此次乡试有功的柏葰,给他官升一级,从从一品官员提升为正一品,并且去掉“协办大学士”的“协办”两字,升为真正的大学士。清代的官品共分为九品,九品里面每一档又分成正从两级,正一品是最高品级。而按照当时官场的习俗,军机大臣兼大学士视为真宰相。柏葰本就是军机大臣,又经过这次乡试得到褒奖和提拔,他获得了最高的官品和职位,说位极人臣也不为过。这位道光六年的进士,仕途上一直比较顺利,因为官清廉、严谨能干、秉公正直,因而深得咸丰皇帝的赏识。然而,官至极鼎春风得意的背后,一场疾风骤雨悄然而至。戊午科场舞弊大案的内情,才要揭

开,柏葰的灭顶之灾即将来临。 正当众士子议论纷纷之时,一位叫孟传金的御史给咸丰皇帝上了一道奏折。御史是言官,有责任把官场和社会上对国家体制上的种种非议有针对性地向皇帝汇报。科考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人们又有如此多的议论,孟御史就尽言官之责,上奏说新任举人平龄身份有嫌疑,已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引得物议沸腾。而且经过他本人的一些了解,平龄的朱墨卷不符。

咸丰皇帝看了奏折以后很不满意。当时正值内外交困的多事之秋,太平天国在南京声势浩大如日中天,外国列强叫嚣威胁步步紧逼,咸丰皇帝的压力越来越大。他本想通过这样一场科举考试发现一些新的人才,更新充实日渐腐朽的大清官僚体系,结果却令他始料不及。咸丰皇帝阅罢奏折,当即传谕,选择四人,严查这次科考当中可能出现的种种舞弊情节。所选四人,都是朝中的重臣,一个是宗人府的宗令,怡亲王载垣;一个是宗人府的右宗正,郑亲王端华;另外两人分别为兵部满、汉尚书,全庆和陈孚恩。两位亲王加上两位尚书,四人组成了一个接受钦命审案的专案小组。这种审案的方式,就是清末的会审制度。凡遇重大案件,特别是皇帝交付审理的案件,往往都采取这样一种审判形式。由此,专案组全面接手,开始审讯横遭物议的平龄。咸丰皇帝对于查办这次顺天乡试案十分慎重,就在专案组成立的第二天,他亲自给柏葰写了一道朱笔谕旨,告诫柏葰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朝廷的查办,在问题没有查清以前,仍要照常料理好分内公务,但为避免嫌疑,暂时不用再到内廷觐见。这一纸朱笔谕旨,对柏葰

既是震慑,也是安抚。

审讯还未开始,专案组便遇到一个难题。这时的平龄已通过科考获得了举人身份,按照当时法律规定,对具有这种身份的人,是不能够使用刑讯的。于是,专案小组只好先奏请咸丰皇帝,剥夺平龄的举人身份。皇帝准奏。失去了举人身份的平龄不堪刑讯,招出了一些纰漏。可是他反复强调自己并非戏子,只是偶尔登台唱戏,按照今天的说法,他也就是一个票友。优伶与票友在身份上是有显著区别的。按清代法律,平龄是满人,属于旗籍,若自贱为倡优不但要被除籍,更失去了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但是作为偶尔登台唱戏的票友,参加科考并不违法。因此,按照这样一种审实的结果,平龄最初被人们议论的所谓戏子身份,是可以澄清的了。但是根据孟御史的奏折,平龄的朱墨卷不符,这也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朱卷墨卷是为了防止科场舞弊,历史上形成的一套防弊的制度。中国的文字用毛笔书写,每个人的字体都有很明显的差异,为了防止参与阅卷的统考官通过字迹辨认出考生的笔体而从中予以特别的关照,唐宋以后逐渐形成朱卷墨卷制度。这一制度规定,考生进场用墨笔来答卷,考试结束之后,交给专门的受卷官,受卷官一一核对包括草稿纸在内的试卷,然后将所有试卷转交给下一个环节。而在下一个环节中,朝廷专门雇请一些人,把所有试卷重抄一遍,而这次试卷用红颜色的朱笔来抄,这就出现了所谓的墨卷和朱卷。阅卷的官员,能够看到的只是考生的朱卷。

显然,在阅卷环节中最重要的就是朱卷墨卷。平龄之所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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