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是保护整个工程质量的关键。
(1)、整体措施
1、编制作业计划:在编制作业计划时,既要考虑工期的需要,又要考虑相互交叉作业的工序之间不致于产生较大的干扰,以满足成品保护的需要。
2、成立保护小组:成立项目成品保护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担任,组员由二名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和六名操作工组成。
3、过程保护工作:过程产品要在检验前,由该工序的作业队负责人组织保护,近程产品检验后,则由成品保护小组负责保护,待有作业队伍进入,该作业队伍负责人组织保护。
4、交接管理工作:一道工序开始时,由施工员和成品保护小组的代表一起向该工序的作业队伍负责人进行成品保护的技术交底,一道工序完毕后,如无紧张工序,由该工序的作业队伍向成品保护小组进行成品交接,再由成品保护小组向下道工序的作业队伍进行成品交接。 (2)、具体措施
1、定位要准确:定位桩、水准桩用砼保护,然后用砖砌体围护并用出明显标识,防止碰撞、挤压而发生位移。
2、管桩基础:施工完毕后,在桩位处要有明显的标识,不致于其它机械设备进场及作业时损坏管桩,产生偏位等现象。
第六章 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和安全技术部作为公司一级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和检查监督工作。项目经理为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设专职的安全员,统一抓各项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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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落实工作。各生产班组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班长为兼职安全员,配合专职安全员的工作。
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参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无重伤、无死亡、无倒塌、无中毒、无火灾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工地及各工种的安全责任人,建立项目部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在工程施工中,公司每半月组织安全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治,责任落实到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3、建立定期安全教育制度,加强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使每一个管理人员做到关心安全工作,并在实际管理工作中注意安全生产的兼顾;严格执行工地三级安全教育和交底制度,未经教育和交底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使职工由“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建立定期的每周一次安全教育课,时间为每星期一上班前半小时,由项目经理主持;同时每个班组在施工前由施工组织进行安全交底,各个班组组长代表受教育人签字。
4、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桩机工和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机械工等)实行持证上岗,严格规范用工制度。
5、严格遵守当地相关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挂钩,做到奖罚分明。
第二节 安全技术措施
一、各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有审批资格部门颁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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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三、桩机操作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鞋。严禁采用拖鞋、凉鞋、硬底鞋为工作鞋。
四、高空作业和下桩管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经检验合格的安全带。 五、各种动力设备均应设置安全保护罩。
六、吊运桩前,必须认真检查所有机具及索夹具是否可靠,并进行一次试吊,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七、严格按起重:“十不吊”规程作业,应注意现场的协调配合,吊机在运吊回转过程中,应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八、管桩堆放应按要求不宜超过二层,底层二端的桩应采用木楔枕紧,谨防桩体滚动伤人。
九、打桩时要认真检查使用机具,关键部位重点检查,经试运转,符合安全施工要求才能正式投入生产,施工中每一星期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避免事故发生。
十、桩架照明经常检查,确保安全。
十一、起吊重物前,班长、指挥员、卷扬机司机必须检查施工现场人员所在位置是否安全,方可操作。现场没有指挥人员时,严禁进行起重吊装工作。
十二、起吊桩管时,负责吊装的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神,吊装范围内严禁站人和放置设备。
十四、预防火灾措施及其它安全措施
1、现场备有灭火器和砂箱等灭火工具,不得移作他用。
2、油料及易燃物品必须远离火种,妥善存放,油料着火时,应用灭火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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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扑灭,严禁用水扑救。
第三节 安全技术用电
(一)安全用电规定
1、所有用电电器必须有安全保护装置,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一漏电。 2、电线闸刀必须安装在配电箱内,配电箱须有门、并上锁。 3、严禁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4、同一配电箱内严禁配有两种电压等级。 5、非电工不得玩弄机电电器闸刀。
6、处于运输道路或易产生磨擦部位的电线、电缆应架空或挖沟埋没。 7、严禁乱拉、乱搭电线、电缆。 8、严禁电线、电缆浸泡于泥水中。 9、严禁使用绝缘性不好的电缆。 10、严禁烧电炉。 (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全部线路必须架空设置,严禁随意在地上拉设。架空线高度在4m以上。
2、在同一横杆上的电线排列从左侧起依次为:L1、N2、L3、N、DE(TN-S系统),即三相五线制,各线要求架设清晰,垂直度一致。
3、保护零线必须使用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多股铜芯线。主线路不少于三处重复接地。
4、固定安装的用电设备线路必须用绝缘套管设过路保护,电源线不得被重物压或车辗。
5、开关箱距离机具在3m内,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接零保护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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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电箱及机具。
6、各级配电箱、闸刀、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标明送电目标或所控制的范围。 7、各级配电箱用电源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开关,执行安全三级保护联网设置原则。
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的操作顺序送电操作;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 开关箱 用电设备。停电操作与送电操作相反。
9、各级配电箱用的电器应安装在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电器及熔丝的规格必须与电流一致。
10、各级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箱底离地面不少于1.2m,电箱底部出线和入线,并用绝缘管保护。
11、各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单独接地、保护接零。
12、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做好工地现场安全用电。
13、桩机上作业照明,采用带罩灯泡,并用24V低压电源,电缆选用绝缘双塑电缆。
14、电机设备必须经常检查维修,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所有电器设备禁止带病运转。
第四节 安全救援预案
定成立应急求援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由公司总经理任应急救援小组组长,项目经理任应急救援小组副组长,组员为项目部质安负责人、项目部安全员、项目部机修电工负责人,各施工班组长均为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发生事故后,应急小组成员应立即向副组长汇报,由副组长向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汇报,由组长向城建办报告。
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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