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的方式,减少中间环节,以杜绝假冒产品流入。 6.处罚
本施工现场使用非定点单位生产重要劳动保护用品,或使用定点单位其它非认定范围无材质保证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视情节处罚500-5000元,并将产品全部退厂。
6.2对销售的定点产品厂商没有“两证”或两证不全的视情节处罚300-2000元。
6.3安全管理部门专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十准和十不准”原则,违反以上原则给予500-1000元罚款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消防、保卫管理: 一、治安保卫:
1.各分包单位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
2.各分包单位的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并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证件。
3.任何分包单位或个人携带物品出门须有物资部开据的出门条,经值班警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4.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警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警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放入,出门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方可。
5.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否则视情节轻重处以50-100元罚款/每次?人。
6.办公室、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1000元以上)及贵重物品,以
防被盗。
7.贵重工具材料(如电锤电钻和贵重材料)要有专库存放,以防被盗。 8.分包单位财务部存放现金、印章要存放在保险柜里(现金过夜存放不得超过1000元),要有防盗措施。
9.分包单位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教育工人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得盗窃,并教育工人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爱护现场消防设备及器材。
10.分包单位应于承包项目完成后一周内组织施工人员退场,退场前将出入证交项目办公室,做到来去有据、管理有序。
11.重大节日及会议期间,分包单位必须安排领导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值班表应报项目办公室、工程部备案。 二、消防保卫:
1.施工现场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合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3.施工现场不得随便动用明火。凡施工明火操作必须在使用前,报消防保卫部门检查,办理批准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看火,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木工车间(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末应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并不得在棚内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物资仓库、易燃物品存放库房要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名牌标明,专职人员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木料及易燃物品堆放处、机械修理、油库区、油漆配料房、喷漆车间等部位严禁烟火,该区域内严禁明火
作业。
5.各类仓库、办公室、机修车间、木工车间、木工工具房等不得违反下列要求:
5.1分包单位物资仓库要有专人看管,并设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负责人。
5.2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宿舍、休息室内严禁卧床吸烟。
5.3严禁乱拉电线。如需用者必须由总包电工负责架设正式线路。木工车间(棚)、工具房、机械修理车间、办公室、临时实验室均使用照明灯泡不得超过60瓦。其他不得超过100瓦。宿舍照明必须使用低压照明。
5.4各类仓库、木工车间(棚)、油漆配料室,禁止搭易燃临建和防晒棚。一般工程需要支搭的须经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5.5库房内各种材料要按性质及危险性分类存放。具有自燃、易燃、易爆的物品及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5.6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下班前应对灯、闸、锁进行认真检查。
6. 消火栓地下管路应设置环流(对流),干管直径不得小于4寸。出水口不得小于2.5寸, 室内消防竖管应按每个消防接口控制面积,半径不得小于25米。
7.施工现场道路为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无阻。现场必须设临时消防器材,并设有明显标志,周围3米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其他物品,不准埋压、圈占、挖沟、堆土,严禁随便动用或损坏各种消防器材。 8.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在安全可靠处存放,油
棉沙和维修用油应妥善保管。
9.分包单位电气焊、油漆、化工、防水等项目施工要有安全措施或方案,并应有书面防火安全交底,无方案无交底不准施工,防火方案应经项目技术部审核批准,批准后方可执行。
10.油漆、化工材料配料操作不得在仓库及宿舍内进行,违反本规定给予当事人200元罚款处理。
11.不经项目经理部允许不得在建筑物内做仓库使用,不得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进入在施工现场内的易燃材料要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要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12.易燃、易爆及剧毒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由项目物资部进行登记,报安全部备案,统一配备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三、出入证管理制度
1.因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较为复杂,为防止一切不安全因素的发生,项目经理部将对本工程进行严格有效的出入证管理。
2.进入本工程的所有施工人员一律凭证进入,进入现场自觉佩戴在左胸,以便警卫查验,不主动出示证件,视无证处理。
3.本工程已把出入证与工作胸卡融为一体来管理,本项目主管部门将每天对现场出入证佩戴情况进行检查。
4.在工作中出现保安人员不查证,不论何种原因,一次口头警告、二次处罚当事人30元、第三次将当事人清理出施工现场,不在聘用。 5.员工丢失出入证后采取有偿补办。临时出入证丢失后,办证时交纳的保证金一概不退。 四、来宾卡发放管理制度
1.来宾卡由保安人员负责发放,发放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领卡手续。 2.保安人员负责管理来宾卡,本着谁丢失卡谁负责的原则来做好来宾卡的管理工作。每卡一经丢失,当事保安人员要赔偿5元工本费。 3.进入施工现场的来宾,在领取来宾卡前,按要求登记后凭有效证件领取来宾卡,来宾的有效证件暂留警卫室,待来宾办完事情后凭来宾卡领取来宾本人证件,无有效证件者拒绝进入施工现场。来宾领取来宾卡时要签收领卡单,同时签发每人领取的卡号。
4.当出现有组织并且来宾人员较多时,来宾卡的发放工作由项目办公室负责发放,但回收工作由保安人员协助完成。 十、文明施工管理:
1. 为了保证项目的文明施工,树立黑龙江天王市政公司的良好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经理部人员及各分包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现场文明施工按区域划分承包,项目经理部设置一个总垃圾站,由项目负责协调,分包单位承包区域的垃圾由分包单位自行清理干净,运至项目指定的垃圾站并负责清运出场。 2.文明施工检查及考评形式
2.1项目经理部自查:项目经理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每天组织一次巡查,各分包单位文明施工检查员要准时参加,接受项目经理部提出的整改,进行自我考评,并作好记录,对本施工专业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并督促落实。
2.2每周组织一次现场综合大检查,时间为检查前一天通知。 3.文明施工处罚
3.1 文明施工处罚规定:参照上海市建委文件的有关标准及项目部奖罚条例进行,检查中分包单位作业区存在一项严重违章或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