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船务有限公司-船舶防污染须知手册--SMIFW(5)

2019-06-02 15:42

香港中宏船务有限公司——船舶防污染须知手册—— SMI/FW

SMI07FW05 加装燃、润油防污染管理须知 第4页共5页 2.11、受油时通知驾驶员。 3、加油过程

3.1、供、受油双方应保持密切联系。

3.2、初始供油速度不应过急。

3.3、确认供油是否进入指定的装油舱。

3.4、勤测量油位,加油速度不应过急,与供油方及时联系调整。

3.5、保持船舶不发生严重横倾,当已受油舱装入3/4舱容时,应正确调理下一受油舱的进油阀,以防舱满溢出,当最后受油舱装入接近结束时,应要求供油方降低供油速度,需停泵时要及早通知供油方。

3.6、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供油,按船用溢油应变部署表中的职责分工,迅速控制溢油扩散,回收清除溢油,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化油剂。

4、加油结束应做到

4.1、确认供油管已扫净残油,关闭加油总管截止阀,打开验油阀无残油滴漏时,方能拆除加油管。

4.2、关闭、封好所有阀门、盲板。

4.3、滴落甲板上的污油,应及时消除干净。

4.4、集油槽落入残油时,在消除干净后方能将下部放残孔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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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07FW05 加装燃、润油防污染管理须知 第5页共5页 4.5、加装燃、润油完毕,应将加装的时间、地点、数量等情况详细记入《油类记录簿》。

4.6、轮机长将油样保存,供应商提供硫含量不大于4.5%证明。 4.7、通知当班驾驶员,加油结束。 5、转驳燃润油注意事项

5.1、转舱驳油需经轮机长同意,并告知大副转驳的油舱和数量,并尽量使船体保持平衡。

5.2、港内停航期间除轻、重油贮存舱向沉淀柜驳油外,禁止贮存舱间驳油作业,必须转舱驳油时,需报经轮机长同意。

5.3、转驳前应核对舱阀,计算好转驳数量。

5.4、转驳前应将透气孔下方集油槽的放残孔和甲板出水孔堵好。

5.5、专人值班,勤核所转驳油舱的油位,坚守岗位,防止发生溢油。

5.6、转舱驳油结束,要使有关阀门复位、关好,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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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载水防污染管理须知

编号:SMI07FW06 版次:1.0 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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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部门 机务部 会签 批准 洪忠礼 编写人 审核 生效日期 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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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07FW06 压载水防污染管理须知 第2页共2页 1、机舱必须在接到书面通知后,方可操作压载系统。 2、在压排压载水前,水手长必须测量舱内实际水位,机舱人员检查有关阀门开关是否正确。

3、操作压载水时,所压入的水必须是清洁的,所使用的泵浦管系应是未曾被污染过的。

4、排放压载水过程中要注意观察水质是否被污染。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5、在压载水作业时,要严格执行甲板、轮机部联系制度。双方应密切配合随时掌握压载水的输送情况。

6、港口、锚地排放压载水应先征得港口当局同意,方可进行排放。

7、压载系统作业完毕,应随即关闭压载泵的进出口阀、系统进出海管路的阀门。

8、针对某些国家对到港船舶压载水有特殊要求,应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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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垃圾防污染管理须知

编号:SMI07FW07 版次:1.0 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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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部门 机务部 批准 洪忠礼 编写人 审核 生效日期 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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