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5)

2019-06-04 23:14

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文 本

镇建设统一的标准,做好村庄建设规划;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的共享共建工程,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协调发展。

2、以服务中心城区为目标,建设和完善各种特色产业基地。在中心城区周围的朱村办、百间房办、高村乡等地区,重点建设优质无公害蔬菜基地和水果基地;在近郊各村镇大力发展各种畜禽养殖、奶牛养殖,重点建设特色养殖基地,为中心城区提供鲜活畜禽产品和奶产品。

3、建设和完善中站区晋焦高速公路入口以东地段的焦西物流园区、待王铁路货运站与万方铝工业区之间地段的焦东物流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东的焦南物流园区,服务于中心城区和郊区商贸物流业的发展。

4、建设和完善焦作影视城、山阳城遗址、龙源湖公园、森林公园等重要旅游景点,方便城郊居民周末休闲度假旅游。

5、畅通中心城区的对外联系通道,围绕主城区方格状道路网主框架,完善城乡干线公路畅通工程和乡村道路康庄工程。以贯通与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的连接和方便农村居民出行为核心,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标准等级化、路面铺装高级化、道路结构网络化建设,尽快形成内外衔接、城乡互通、方便快捷的交通网络体系。

6、整合筹建以交通、通讯、环卫为主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完善中心城区向周围县市的主要交通出口及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安排和完善规划区及服务于中心城区的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快市区水厂与乡镇水厂联网步伐,逐步城乡一体化供水格局;加快城乡燃气一体化建设步伐,并逐步向乡镇所在地延伸,实现与重点乡镇管道的联网工作;实施热电联产规划,启动建设一批输变电及配套设施项目,完善城乡供电网络。依托现有的移动、联通、网通等通讯公司,加快管线、基站等设施建设,形成高标准的城乡通讯网络体系。

7、统一规划和改造城乡居民点建设,合理布局和管理各种专业园区,以住宅建设为龙头,重点培育城郊房地产业和社区服务业。适应城乡居民生活需求,积极发展城郊养老、疗养产业。积极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

8、做好城市规划区农业人口在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第四十一条 村庄建设用地规划

1、城市规划区内规划保留村庄116个,面积约为13.76平方公里,搬迁村庄56个,面积约9.56平方公里;城市化村庄约58个,面积约10.37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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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庄建设规模的控制标准。落实《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建设导则》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指导手册》要求,按照集聚发展原则,集中建设村庄,每个村庄集聚的人口规模不低于800人。

3、村庄建设用地标准的控制要求。一类为80-100平方米/人,适用于现状人均用地低于120平方米、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村庄;二类为100-120平方米/人;三类为120-140平方米/人,均适用于现状人均用地超过120平方米、人均耕地大于1亩的村庄。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标准进行调整,但不高于150平方米/人的用地标准。

4、村庄建设重点。合理选择居民点的位置,加强扶持和培育村庄的产业发展,保护水源、注意排水,综合治理农村环境污染,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整洁村容村貌,打通乡村连通道路和硬化村内主要道路,配套建设供水设施、排水沟渠及垃圾集中堆放点、集中场院、农村基层组织与村民活动场所、公共消防设施等为主要内容进行整村整治。

第六章 城市性质与中心城区发展规模

第四十二条 城市性质

中原城市群西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国际性山水旅游城市 第四十三条 城市职能

1、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铝工业基地 2、河南省资源深加工与新型材料生产基地

3、中原城市群西北部的战略支点和区域性中心城市 4、南太行山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山水旅游胜地

5、豫西北晋东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与区域性物流中心 第四十四条 中心城区人口规模

201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100万人 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140万人 第四十五条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201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10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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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14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第四十六条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1、一类建设用地。不加改造直接可用于建设的用地,是指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交通条件好、农田等级低、不压煤或少压煤、无塌陷地区,也包括等高线200m以上地势较平坦地区,包括新河以北的解放区、山阳区等老城区、、马村区城区中南部、中站区城区西南部、、焦西工业组团中南部、、焦东工业组团地区等,面积57.57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1.42%。

2、二类建设用地。稍加改造就可建设的用地,指少压煤、地势平坦、农田等级较低的地区,包括大沙河以北、新河以南地区,学院路以北、影视路以南部分地区、焦西工业组团北部、等,面积47.88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4.20%。

3、三类建设用地。不稳定采煤塌陷区、国家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布地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用地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势坡度较大地区等,面积34.55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4.68%。

4、新河至大沙河地表浅部普遍分布有易液化的饱和粘土,在布置建筑物时应专门开展岩土勘察工作,评价砂土液化的可能性。老城区民主路和新华街之间布置建筑物时要加强地基岩土勘察,发现地道要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5、焦西矿塌陷区靠近市区部分(果园路附近地区)和焦东矿塌陷区暂时不宜新建重要和高层建筑物,不易新建永久性建筑物;将采空区作为重要建筑物场地时,应对其适宜性做专门研究;

6、分布在城区的东西向盘古寺—新乡断裂是一条区域性第四纪深大活动断裂,属于深埋隐伏断裂,覆盖厚度大于100米,并在中心城区与向东南方向延伸的武陟活动断裂交汇。未来遭遇基本烈度地震时一般不会产生显著的地面破裂效应,区内其余的断裂如凤凰岭断裂、九里山断裂、武陟断裂活动微弱,对城市工程建设基本没有影响。从安全角度考虑,生命线工程、超高层建筑物及其他特殊工程不宜跨越断裂线建设,并避开断裂线和断裂点交叉口适当距离。

7、普济河、群英河和翁涧河三条黄土冲沟上游沟壁直立,深度数十米,中强地震时,沟岸边坡可能出现裂缝甚至局部滑塌。在深沟岸边布置建筑物时,应考虑边坡稳定性,建设时应避开一定距离,并做好边坡护理。

8、在建设过程中,土地使用方需要进一步探明用地范围内地质状况,并以工程地质报告作为设计和施工的依据。建筑物应避让地质断裂带,靠近断裂带附近用地,建设时必须先做工程地质报告,再根据相关建筑安全规范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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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规划

第四十七条 组团式城市总体布局框架

规划由焦北商住组团、焦南行政组团、焦新科技组团、焦西综合组团、焦东综合组团、西部工业集聚组团、东部工业集聚组团共七大组团,组成组团网络式布局结构。组团之间用绿化隔离带分割,用城市主干道相连。 第四十八条 组团网络式城市空间结构

采用集中式紧凑布局为主,适度分散的组团发展模式,由塔南路和丰收路组成“十”字型城市发展主轴线,由“七横八纵一环”的主干道组成“格网型”城市交通主骨架,由“三横六纵”的城市水景体系组成生态廊带,将七大城市组团有机地连为一体,形成组团网络式城市空间结构。 第四十九条 城市组团的职能分工

1、焦北商住组团----焦作市商贸、金融与都市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2、焦南行政组团-----焦作市行政居住与现代休闲娱乐服务中心 3、焦新科技组团----焦作市高科技工业中心和科技教育创新中心 4、焦西综合组团----焦作市次级行政居住中心 5、焦东综合组团----焦作市物流中心

6、西部工业组团----焦作市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中心 7、东部工业组团----焦作市重型制造业中心 第五十条 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焦作中心城区用地发展的总体拓展方向为“内优西展,主体南进”。 1、近期:内优西展,主城扩展采用内部优化调整、置换老城为主,适度兼顾新区开发模式,开发西部工业集聚区。

2、远期:主体南进。采用开发新区为主,旧城改造为辅的扩展模式。主城区主体向南扩展到大沙河,仅少量布局跨越大沙河发展的用地。 第五十一条 用地功能调整

1、疏解老城部分功能。将老城中心的部分职能向新区疏解,原有老城中心保留传统商业、文化娱乐、旅游服务等功能。

2、老城部分工业搬迁置换为居住用地,逐步搬迁旧城区内效益差、占地面积大、污染重的工业企业,将其置换为居住用地。城区内不再允许布置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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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业。进一步提高城区原有居住用地的使用效率。

3、新区居住用地突出配套和现代化,在新区建设不同档次、不同类型、配套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居住小区和居住区。

4、完善新区配套设施,增设会展、商务等功能。

5、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在城市外围建设集中的工业发展区。 第五十二条 建设用地平衡

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各项用地指标均符合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90)》规定的指标区限。

1、居住用地44.06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1.47%; 2、工业用地30.71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1.94%; 3、公共设施用地22.14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5.81%; 4、道路广场用地16.95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2.11%; 5、绿地20.86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4.94%。 第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划分为30个用地强度管制区,从高强度、中等强度和一般强度三种等级,针对不同功能区的土地使用强度提出管制指导意见,并从各分区的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开发强度等方面提出具体控制要求。 第五十四条 四线控制规划

1、绿线控制范围包括规划中划定的16个市级综合公园,22处居住区级公园,高速公路两侧各预留50米宽的防护绿带,铁路与对外交通干道两侧各留30米的防护绿带,市区内部主干道两侧各留有10米的绿带,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两侧规划100米宽的防护绿地,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不低于30米的防护绿带,污水处理厂周围设置的30米隔离绿带,中心城北山地区的生态林地绿线,工业、仓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内的附属绿地等。绿线依法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和更改,在实施过程中如确需调整,应按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绿线外30米范围内严格控制非绿化建设,严禁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

2、黄线控制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具体包括太行水厂、峰林水厂、新城水厂、中马水厂、中站水厂、马村水厂、高新区水厂,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焦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西部工业组团污水处理厂、东部工业组团污水处理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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