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得提供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得提供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通用条款执行。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单项工程量差异绝对值≥5%。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进度计划、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2)对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审核和签认;(3)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经济签证;(4)工程结算复核签认;(5)负责协调外部关系,监督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作;(6)处理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其他事宜。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前7天。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达到三通一平条件,施工场地内的水、电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2)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 (3)由发包人按实际施工进度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承包人代表:
3.1.1承包人项目总负责人: 姓 名: (签约时填入)?; 身份证号: (签约时填入) ?; 职 务: (签约时填入) ?; 联系电话: (签约时填入) ?; 电子信箱: (签约时填入) ?; 通信地址: (签约时填入) ?。
承包人对承包人项目总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签约时填入) 。 3.1.2 项目经理:
姓 名: (签约时填入)?; 身份证号: (签约时填入)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签约时填入)?;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签约时填入)?;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签约时填入)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签约时填入) ?; 联系电话: (签约时填入)?; 电子信箱: (签约时填入) ?; 通信地址: (签约时填入)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签约时填入) ?。 3.2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及质量控制相关记录、施工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竣工图等。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2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后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文本资料及电子光盘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负责按时开工建设。
2)负责施工生产、建设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的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负责工程款内部计量支付工作。 4)接受发包人对施工建设的监督管理。 5)负责与工程相关保险的办理、支付和理赔。
6)要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并承担因拖延支付引起的一切责任。 7)负责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 8)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建设所需的合法手续。 9)负责及时办理审计工作的相关事项。
10)对发包人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移交资料、维保、售后服务等一切工作;
11)向发包人提供与所供设备相符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并提供设备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12) 在竣工验收前按监理单位书面通知的要求,拆除、清运承包人的临时设施及承包人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承担相应费用。
13)在其他专业安装施工期间,承包人须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解决与其他专业交叉施工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14)所有工程均由承包人安排施工,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验收。 15)负责完成本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所有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全过程监理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造价控制等工作。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主持工程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事项应事先向发包人征求意见;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符合国家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分部分项有权停工整改、返工;其中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包括:1、变更设计,2、超清单范围的计量,3、增加工程费用的施工方案,4、工期延长,5、工程索赔,6、开工、停工、复工令,7、其他发包人认为需要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签约时填入) ; 职 务:?(签约时填入)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签约时填入) ; 联系电话:?(签约时填入) ?; 电子信箱:?(签约时填入) ?; 通信地址:? (签约时填入)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签约时填入)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详见国家相关规范、展览工程技术要求。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治安保卫的要求。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进度款规定的方式支付。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7天前。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自费修改完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1计划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20天 。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7天。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1) 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需甲方协助完成的工作。
2) 工程按国家政策停建或缓建、政府行为要求暂停施工的。
3) 其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衔接配合工序,导致乙方无法进行下道施工工序以及
甲方原因等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
4) 甲方自身供应或甲方指定供应商的材料供应延迟。
5) 监理或甲方未及时答复、批复、确认有关签证单、工作联系单等,逾期批复的时间作为顺延
的时间。
6) 甲方和监理同意予以顺延的其他情况。
7) 乙方在发生合同约定可顺延的情况后,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或监理提
出报告。甲方或监理在收到报告后24小时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视为乙方的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8)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国家规定和社会普遍认同的情形。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可预见的,对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但尚未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社会普遍认可的恶劣气候条件。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2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