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我国非营利组织近年来的发展在管理资金技术人才营、销等方面面临诸多问题,影响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速度,导致规模小、项目少、影响力弱、公信度低等种种困境。由于非营利组织的社会使命、许多公众甚至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都认为。营销概念在非营利组织的运作中并不重要、但事实证明、营销作为组织中与会计制度。内务管理,人事管理,战略计划等并列的职能,其重要性正越来越为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者所重视。
本文在参考国内外非营利组织营销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非营利组织营销现状和营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非营利组织营销模式。
本文着重研究分析了以下内容:
(1)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历史与现状主要是我国非营利组织尤其是基金会的现状、非营利组织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2)非营利组织营销的特点,包括其内涵及与营利性组织营销的差异点和特殊性。
(3)我国非营利组织的营销现状和存在的误区,通过资料收集、整理并对上海市的两家非营利组织——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和国际铜业协会的实地调研,论述非营利营销的现状,并归纳出我国非营利组织现有的营销模式,发现其中的问题。
(4)结合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的案例,提出适合我国非营利组织的营销模式。 社会营销模式是目前营销环境中我国非营利组织值得借鉴的一种营销模式、非营利组织可以通过社会营销模式,利用现有的各项资源,在当前的营销环境中吸引公众和其他社会群体,更好地完成其社会使命。
我国非营利组织以社会营销(Social Marketing )理论作为指导,运用资源的优势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起到提升社会理想、理念与改变公众行为的良好效果。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和全球化步伐的加快、我国非营利组织只有更多、更好地运用营销这一组织职能,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才能真正体现非营利组织的社会价值。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 营销模式 NPO 社会营销模式
此处贴章节题目: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3国内外研究现状 1.4研究内容 第二章 相关理论概述 2.1 非营利组织的定义
2.2 NPO、NGO和社会团体的异同 2.3“非营利组织”的分类 第三章 我国NPO现有营销模式分析 3.1 国内较有代表性的NPO 简介 3.2具代表性的营销模式分析 3.3 国内营销模式的优势与弱势分析 第四章 我国NPO的发展和营销现状分析 4.1 我国 NPO 的发展历史 4.2 我国基金会的现状
4.3 我国NPO 所面临的内部问题 4.4 我国 NPO 所面临的外部挑战 第五章 结论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随着社会的转型,越来越多的非营利组织涌现出来,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非营利组织给予了更大的关注。特别是2004 年3 月8 日经国务院温家宝同志签发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将从今年6 月1 日起开始实施,这更是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但是,我们还是在一些讨论中看到了一些误读、误解以及由此引来的不必要的争论。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本文研究的课题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非营利组织营销模式。但什么是非营利机构?它出现的背景是什么?非营利机构的特征和宗旨又是什么?世界其它国家和地区的非营利机构的营销情况是怎样的?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分析清楚,也是我们进行更好的讨论和研究的前提和基础。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国内研究现状
1.3.2国外研究现状
1.4 研究内容
本文第一章是绪论,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目的意义及相关的国内情况。第二章是相关理论的阐述,包括非营利组织的定义,NPO、NGO和社会团体的异
同,“非营利组织”的分类的介绍。第三章分析了我国NPO现有营销模式。第四章分析了我国NPO的发展和营销现状。第五章是结论,概括了全文的主要观点。
第二章 相关理论概述
2.1 非营利组织的定义
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英文缩写为NPO 这个概念是从国外引进的,迄今无人考证似乎也没有必要考证“非营利机构”这个词最先是谁提出来的。从广义上,它包含所有不以营利为目的运营的机构、组织和企业,从狭义上它特指某些社会团体或组织如行会、协会、基金会等等对它的定义,现在有四种比较有影响力的解释:
一是法律上的定义。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法律上对属于非营利组织的组织有特殊的规定。如美国,,税法对免除各类非营利组织的联邦所得税有明确的规定。凡是符合这些条款的组织统统可归入非营利组织,但由于各国法律大相径庭,这种定义可能在一国范围内非常准确,却很难用到别的国家进行比较。
其二是依据组织的资金来源加以定义。联合国国民收入统计系统采用的是此种定义,该系统将所有经济活动划分为五大类: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政府、非营利组织、家庭。非营利组织与其它社会组织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收入主要不是来自以市场价格出售的商品和服务,而是来自于其成员缴纳的会费和支持者的捐款。按这个系统的规定,只有收入一半以上来自捐款的组织才算作非营利组织。结果,以政府资助为主的组织被划入政府,以收费为主的组织被划入了非金融机构,对它们的其它特性则完全不加考虑。如以这种方式定义,那全世界有许多的非营利组织都被排斥在外。
第三种定义强调的是组织的功能和目的。如果某私人组织的目的是促进“公共利益”和“团体利益”,则可算作非营利组织一部分,否则不算。“团体利益”还好说,什么是“公共利益”,这说法就“海”了去了,不仅各国规定得五花八门,就是同一个国家在不同时间,不同情景下也会不同。照此定义,每个国家都会有自己的关于非营利部门的定义。
第四种是学者的定义。沃尔夫(Wolf)认为非营利组织有五项特质: (1)有服务大众的宗旨 (2)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