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一个不致使任何个人利己营私的管理制度 (4)本身具有合法免税地位
(5)具有可以提供捐助人减(免)税的合法地位
另一个由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非营利组织比较研究中心推荐,被称之为“结构—运作定义”。它的着眼点是组织的基本结构和运作方式。凡具有以下五个特征的组织可被视为非营利组织的一部分:
(1)组织性:意味着有内部规章,有负责人,有经常性活动,那些非正式的、临时性的、随意的聚会不能算作一个组织。
(2)民间性:民间性意味着在体制上独立于政府,既不是政府的一部分,又不受制于政府。当然,这层意思不表示完全不要政府的钱或者完全没有政府官员参加其活动。关键是非营利组织必须是民间性质的。
(3)非营利性:意味着组织的利润不能分配给所有者和管理者。利润必须服务于组织的基本使命而不能放到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腰包里。
(4)自治性:意味着各个组织自己管理自己,既不受制于政府,也不受制于私营企业,还不受制于其他非营利组织。
(5)志愿性:意味着参与这些组织的活动是以志愿为基础的。但这并不等于说,组织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来自于志愿捐款,也不等于说工作人员的全部或大部分是志愿者。只要参与者是志愿的就算满足这个条件。
因此,学术上非营利组织的定义应该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独立运作、享有税法优惠但盈余不作分配的民间组织,且必需在法律所规范的权利、义务下运用大众捐款与政府补助款、自我生产所得等,以产出其组织成立宗旨所标明的服务,使所服务的民众受益。
可以看出,依上述方式定义的非营利组织是一个庞大的制度空间。英国一个委员会研究过非营利组织后指出:“这些组织相互之间的差别好比蚂蚁与大象的差别,或者寄居蟹与鲸鱼的区别。”事实上,非营利组织内部的差别要比政府和私营经济内部的差别要大得多。
2.2 NPO、NGO和社会团体的异同
NGO是英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直译为“非政府组织”。这个概念
以及它所代表的形形色色的组织,在世界范围内主要是在20 世纪80 年代以后得到迅速发展和普及的。比如1995 年北京召开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简称世妇会时,国际上的许多妇女NGO来到北京,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怀柔非政府组织国际论坛。
NGO和NPO是从两个角度来说明社会团体的性质,这两个概念都是中国近年从西方引进的,对他们的内涵和外延以及概念的解释目前还没有形成共识性的看法。许多美国人喜欢用NPO 一词而包括联合国的各种文件在内,在其它许多国家的官方文件里使用最多的仍然是NGO 一词,中国传统文化往往把这两类组织称为公益组织或慈善组织。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NPO、NGO 和社会团体三者内涵互相交叉,业内人士认为没有本质差别,只是称谓上的不同。
2.3“非营利组织”的分类
迄今为止比较全面的分类有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The U.N. 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System)、欧共体经济活动产业分类体系(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General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of Economic Activities)、美国慈善统计中心设计的免税团体分类体系和由霍普金斯大学非营利组织比较研究中心协调13 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做成的非营利组织国际分类体系(the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Nonprofit Organization ,简称ICNPO)。ICNPO 体系由于一直致力于把握现实世界,使分类与各国非营利组织的实际情况相符合而较有借鉴意义。ICNPO 体系的分类基准是经济活动的领域,它将非营利组织划入12 大类,24 小类,各小类再被分为近150 小项。这些分类有:
(1) 文化与休闲:文化与艺术,休闲,服务型俱乐部 (2) 教育与研究: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其他教育,研究 (3) 卫生:医院与康复,诊所,精神卫生与危机防范,其它保健服务 (4) 社会服务:社会服务,紧急情况救助,社会救济 (5) 环境:环境保护,动物保护
(6) 发展与住房:经济、社会、社区发展,住房,就业与职业培训 (7) 法律、推促与政治:民权与推促组织,治安与法律服务,政治组织 (8) 慈善中介与志愿行为鼓动
(9) 国际性活动 (10) 宗教活动和组织 (11) 商会、专业协会、工会 (12) 其它
应当看到,关于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不仅在概念上来自于美国,在现代这种用法上的实践也是美国最为发达。由于美国的历史文化背景美国人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不是政府,而是他们周围的非营利组织。在“9.11”事件中,最先行动起来,并且在心理慰藉、医疗、难民救助、献血、发动志愿者方面发挥重大作用的正是这些组织有一位学者曾意味深长地说,美国人把净化社会和陶冶心灵的崇高使命交给了第三部门, Myron E. Weiner 也指出,非营利组织提供各式服务或从事各种活动的原动力可以追溯到一种基本的意识型态意即促成社会上每一个人生活品质的最高水平。因此有关“第三部门”和“非营利组织”基本上是美国的概念除了美国以外别的国家一般不承认各类非营利组织构成一个统一的部门他们注重的是某一类或某几类的非营利组织在英国和印度人们的注意力放在志愿组织上在法国人们谈得最多的是“社会经济”,在东亚“社团”是最常用的概念在转型国家“公民社会组织”最时髦。在发展中国家人们则更愿意使用“非政府组织” 。各个国家非营利部门的规模机构也大相径庭,如果以各领域内非营利组织的支出占非营利部门总支出的比重作为衡量尺度,在美国和德国,医疗机构首屈一指,在英国和日本教育机构独占鳌头,东亚则是宗亲团体和邻里组织特别发达。
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来源不同,会费服务收费经营收入个人捐助公司募捐政府资助外国捐助都是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来源。收入结构的不同直接间接影响组织的行为模式收入来源大致可以分三类:以会费服务收费和经营收入为主的国家美国最突出,以政府拨款为主的国家如法国和德国,以境外捐助为主的国家如很多转型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以个人或公司捐款为主的国家基本上没有,显示出一定的志愿失灵。
大致说来,一个国家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程度与该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乃至宗教传统有很大的关系,其间的联系至为复杂,所以我们才会看到,世界各国由于其政权性质法律制度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社会异质性程度的不同,这些国家的非营利组织才会呈现出五花八门的模式与形态。
第三章 我国NPO现有营销模式分析
3.1 国内较有代表性的NPO 简介 3.1.1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中国青基会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以下简称共青团中央)、中华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共同创办的具有狡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青基会的宗旨是:争取海内外关心中国青少年事业的团体、人士的支持和赞助,促进中国青少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福利事业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推动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促进国际青少年间的友好关系,维护世界和平。
3.1.2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成立于1989 年3 月。成立以来,筹措并投入扶贫资金8 亿元,累计实施扶贫项目200 多项,直接帮助200 多万贫困群众走上自力更生持续发展之路目前正在实施的扶贫项目主要有:小额信贷扶贫,母婴平安120 ,新长城,天使工程,紧急救援项目等。
3.1.3 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 ICCIC)
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简称工合国际)是为促进中国工业合作社运动而建立的国际性民间组织。1939 年始建于香港,1952 年停止工作,1987 年在北京重新恢复活动。工合国际的宗旨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促进中国合作社事业的发展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它的任务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本身实践经验的积累而不断调整和充实。主要由初期兴办合作社试验区点为重点扩大为1998 年以后的“指导和促进以工业合作社为主的各种类型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
3.1.4 北京惠泽人咨询服务中心
由三名社会工作者发起是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的北京心理卫生协会的团体会员单位。中心于2003 年4 月18 日建立三名发起人都有在中国NGO 组织和机构从事志愿服务和专职社会工作十年以上的经验。在多年的公益社会服务工作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