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国道主干线赛汗塔拉至白音查干高速公路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1、组织机构与监理模式
赛汗塔拉至白音查干高速公路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为做好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吸取国内高速公路监理的经验,本项目采用业主通过招标组建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按二级监理机构设臵进行管理。实现自治区交通厅党组确定的“00957”工程管理总目标(施工质量零缺陷、资金使用零违纪、总评分不低于95分、路面平整度 δ≤0.7mm),创建精品工程。
总监工程师按项目合同要求统筹管理全线的监理工作,高级驻地办按照项目合同要求,负责所辖工程段的监理工作,在业务上受总监办领导,且对总监办负责。总监办和高级驻地办必须接受项目办的监督与管理。
总监办行使对项目的质量、进度、计量及执行合同的职权。 监理组织机构框图见附表。
监理试验室分为总监办中心试验室、驻地办试验室。 2、各级监理组织的职责 2.1总监办公室的职责:
(1)制定和完善全线的监理实施细则,并检查其落实和执行情况;协调各级监理机构的工作关系; (2)巡视工地,对驻地办的工作组织情况,以及监理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监督,根据需要不定期召集监理工作协调会;
(3)审查处理各种往来函件、文件;编制全线的监理业务月报和年度报表和竣工文件;
(4)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5)审查批准各种计量报表,支付证书;
(6)组织交工验收,参加竣工验收,签认交工证书; (7)召开重要的技术和合同管理问题讨论会;
(8);初审工程变更、延期、索赔等报告,经建管办审批后下达工程变更令;分阶段下达全线路基、桥涵、路面工程开工令;
(9)处理各种意外事件和质量事故
(10)对施工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测和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全线进度、质量、安全评比活动; 2.2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
(1)驻地办在业务上对总监办负责,按总监办授权,依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监理实施细则统筹安排辖区内监理业务,对工程质量、计量支付、工程进度及合同管理进行监理服务;
(2)初审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并提出初审意见;
(3)审查批准工程分项的开工申请,监督、检查、落实承包人的进场材料、机械和进场人员数量,控制工程进度已达到总工期的要求;
(4)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检查监督,使其达到质量要求; (5)检查承包人的质检体系、试验室设施及试验情况;
(6)检查承包人的人员资质是否达到要求,对不称职的技术人员或现场人员及时进行撤换;
5
二广国道主干线赛汗塔拉至白音查干高速公路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7)组织分项工程交工验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8)初审初签各种计量报表和支付证书;
(9)对不合格的工程下达返工令,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下达更换或拒收令,对忽视工程质量的承包人发出黄牌警告,直至发出停工令,待其纠正后下达复工令,停工令应报上级监理机构备案;
(10)初审承包人的延期、索赔申请,提出初审意见; (11)初审承包人的变更设计报告,提出初审意见; (12)协助总监办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13)会同项目办、总监办组织合同段的交工验收; (14)编制驻地办的监理业务报表、监理报告和竣工文件;
(15)管理好各合同段的资料、档案,如工地日记、记录、报表、照片、图纸等文件或资料,做好监理日志 。
2.3驻合同段监理组职责:
(1)在驻地办直接领导下,依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监理实施细则,安排本合同段的监理工作;
(2)编制本监理组的监理计划,并上报驻地办; (3)负责本合同段所有工程项目的旁站监理;
(4)初审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计量支付报表等,并提出初审意见; (5)检查承包人材料来源和进场原料及成品、半成品规格和质量;
(6)核实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随时监督其人员及劳动力进场和在场情况; (7)核实承包人施工机械,并随时监督承包人机械进场情况和完好率; (8)检查和评价工程质量,做好对工程质量的检测评定记录;
(9)按规定频率和检验项目完成监理检验工作,及时整理检验资料,签发工序《检验申请批复单》。协助驻地办计量工程师核实中间计量表和中间支付证书,在隐蔽工程覆盖之前,完成对已完工程的检验和计量(包括检查各种原始凭证和原始纪录并留存照片及音像资料);
(10)监督承包人的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控制和评价工程质量和进度,及时向驻地办汇报有关情况;
(11)对工程质量事故及时做出反应并协助驻地工程师妥善处理;
(12)编制年度监理报告、监理月报,并及时上报,做好监理日志和监理日记等所需的记录; (13)执行总监办、驻地办的一切业务指示。 3、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1总监的职责和权限:
(1)领导全线的监理工作,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对整个项目的最终认定与否决权。签发总监办上报、下发或批复的各类文件;
(2)组织监理机构,负责和主持总监办的全面工作,任免总监办负责人,并授权、明确驻地办的
6
二广国道主干线赛汗塔拉至白音查干高速公路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职责范围;
(3)组织、建立健全总监办的中心试验室、各驻地试验室,验收承包人试验室,审查其人员资质,解释或纠正合同文件中不明确或不一致的地方;
(4)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单价调整等报告;
(5)签发全线分阶段开工令,签批合同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总体进度计划; (6)组织阶段性总结和经验交流,调整各级监理机构的分工和职责; (7)组织调查和处理工程项目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处理; (8)签批计量支付报表等文件。 (9)组织对工程的联检和初验;
(10)考核各级监理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制订与实施对全体监理人员的奖惩。 3.2高级驻地工程师职责和权限: 在总监的领导下,在本辖区内:
(1)全面负责和领导驻地办和各合同段的监理工作,主持制定本辖区施工监理计划,及时传达和执行项目办、总监办的一切业务指示:
(2)签发驻地办上报、下发或批复的各类文件;
(3)审查核实承包人开工准备工作情况,审查承包人材料来源和进场材料,签批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报告;
(4)主持驻地办组织的监理工作协调会和工地例会,签发会议纪要,检查督促决议的实施; (5)对合同文件中含混不清和有异议的地方做出解释和修正,必要时报总监办解决; (6)对设计变更、延期、索赔等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总监办;
(7)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核实并签认中间计量计算单、初签中期支付证书;
(8)组织对本辖区内各项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试验检测;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控;
(9)监督承包人的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控制和评价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必须时签发停工(及复工)指令,并向项目办、总监办汇报有关情况;
(10)组织调查和处理一般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事故,对重大质量事故上报项目办、总监办并提出处理意见;
(11)完成上级监理工程师布臵得其他工作。
3.3各级路基、路面、结构、房建、机电、交通工程专业工程师: 在上级监理工程师领导下:
(1)负责辖区内的监理业务工作,检查指导下属各级监理人员的日常工作;
(2)检查承包人在本项目中投入的人员、设备检测、试验仪器,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提出检查意见;
(3)负责解释、修正、补充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中有关事项的遗漏、错误与含糊不清的地方; (4)巡视检查辖区工程质量和内业资料,必要时报请上级监理工程师下令停工或返工。负责审核
7
二广国道主干线赛汗塔拉至白音查干高速公路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交、竣工资料;
(5)负责解决施工中相关技术问题,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6)参加辖区内组织的中间交工验收和工程交工的验收;对辖区内的工程质量检验做出认证或否决;
(7)完成上级监理工程师布臵得其他工作。 3.4各级试验工程师的职责: 在上级监理工程师领导下:
(1)负责建立健全辖区内的试验工作制度,检查、指导辖区内建立试验室和承包人试验室的试验工作;
(2)提出对承包人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试验人员的要求标准,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试验方法和评定方法;
(3)检查辖区内监理试验室及承包人试验室检测、试验是否规范,审查其检测试验频率和测试结果,对有争议的检测方法、试验结果进行裁决;
(4)按规定频率完成辖区内试验检测和材料抽验或上级监理工程师的委托试验。按审批权限审批、签认各种试验检测资料;
(5)收集管理辖区内的试验统计报表及有关试验材料; (6)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重要的试验工作; (7)配合其他专业工程师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8)组织辖区内的试验工作会议;
(9)完成上级监理工程师制定或委派的各项工作。 3.5各级计划统计工程师的职责: 在上级监理工程师领导下:
(1)检查、指导下级监理机构计划统计工程师的工作; (2)审核辖区内各合同段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
(3)检查辖区内各合同段进度计划的实施,掌握工程动态,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4)负责辖区内进度计划图表的制订、修改补充和完善; (5)负责辖区内统计图表的制订、修改、补充和完善;
(6)收集汇总辖区内的监理业务报表和各承包人的统计报表,编制本辖区的监理业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7)按时填绘本辖区的形象进度图; (8)完成上级监理工程师交付的其他工作。 3.6各级计量支付工程师的职责: 在上级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
(1)检查、指导下级监理机构计量支付工程师的工作;
8
二广国道主干线赛汗塔拉至白音查干高速公路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2)监督计量工作的实施,复核下级监理机构报送的计量、支付报表及原始凭证;
(3)审核签认下级监理机构报送的中期计量支付证书、最后支付证书以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
(4)参与工程变更审理和确定支付单价及合同性或政策性调价; (5)编制计量支付业务报表;审核竣工报表; (6)完成上级监理工程师布臵的其它工作。 3.7各级合同管理工程师的职责: 在上级监理工程师领导下:
(1)检查、指导下级监理机构合同管理工程师的工作; (2)负责合同条款的补充、解释和说明;
(3)监督、检查辖区各承包人的合同报告执行情况,对合同纠纷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4 审理辖区内工程变更、索赔、延期、罚金和违约清偿; (5)完成上级监理工程师交付的其他工作。 3.8各级测量工程师的职责: 在上级监理工程师领导下: (1)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测量工作;
(2)向辖区内的承包人提供放线数据、基准点、基准线和高程点,并抽检承包人的恢复定线和“三基”复测工作;
(3)配合计量工程师工作,检查认定原地面线和路基填前地面线、路基填挖界线和挖方工程土石界线;
(4)复测大中桥施工放样,并按规定频率检测辖区内承包人施工放样、高程和几何尺寸等,审查承包人检测记录;
(5)检查验收辖区内承包人使用的测量仪器精度和完好率; (6)承担工程交工验收的检测工作; (7)完成上级监理工程师交付的其它工作。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