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开发成本-住宅(X期X楼X单元X户) 贷:银行存款等 结转该住宅成本时
借:开发产品—住宅(X期X楼X单元X户) 贷:开发成本-住宅(X期X楼X单元X户)
购买的样板间配饰虽计入样板间成本,但要求按照固定资产模式管理,登记台账【样板间(售楼部)配饰台账详见附件10】。
永久建造的样板间出售时无论样板间配饰是否随同样板间出售,一律全部结转该住宅样板间全部成本。若配饰未出售,按其物品存放地点,调整其登记台账。
配饰出售取得的收入无论是否包含在房款中,一律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并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以收据、发票为依据进行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售楼部 核算项目销售办公场所发生的建造成本、装修成本及配饰费用。按照不同性质区分,临时建造以后需要拆除的和永久建造两种。
临时建造以后需拆除的需核算建造成本,在受益各期分摊,以工程结算单为原始凭证,
借: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售楼部-建造成本 -装修成本 贷:应付账款等
在会所或商业内装修建造的,建造成本按出售的商品住宅进行核算。 无论何种形式,装修成本、配饰费用,都在受益项目分摊。
装修成本以工程结算单为原始凭证,
借: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售楼部-装修成本 贷:应付账款等
配饰费用以付款证明、付款审批单、购货发票、入库单为原始凭证, 借: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售楼部-配饰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购买的售楼部配饰虽计入成本并分摊,但要求按照固定资产模式进行管理,登记台账【样板间(售楼部)配饰台账见附件10】。
3、 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人工成本 核算项目部的人工费,设项目辅助核算和部门辅助核算。以工资表为原始凭证,
按职工薪酬规定执行
4、 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通讯费 核算项目部为办事方便支付的固定电话费、移动电话费、上网费用以及器材费,按项目部门统计核算。以费用报销单为原始凭证,
借: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通讯费等 贷:现金、银行存款等
5、 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交通费 核算项目部因拥有车船等交通工具而承担的养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费以及因此而发生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等费用,设部门和项目辅助核算。以费用报销单为原始凭证,
借: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交通费-燃油费等 贷:银行存款、现金等
各部门在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出租车费用也纳入交通费用核算。
6、 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差旅费 核算项目部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在外发生的乘坐公交车、火车、出租车的车费以及住宿费、用餐费,
设项目辅助核算与部门辅助核算。以差旅费报销单为原始凭证,
借: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差旅费-交通费等 贷:现金、银行存款等
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计入差旅费用,应纳入招待费用进行核算。 7、 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办公费 核算项目部购买的办公用的文具、纸张、书报以及进行印刷、邮寄等发生的费用,设项目、部门辅助核算。
以费用报销单为原始凭证,
借: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办公费-文具 贷:现金、银行存款等
8、 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招待费 核算项目部发生的招待费用,设项目、部门辅助核算。以费用报销单为原始凭证,
借: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招待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9、 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工资附加-三项经费、社会保险 明细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按职工薪酬管理规定执行,设项目、部门辅助核算。
10、 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折旧费核算项目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交通工具等提取的折旧费,按照公司规定计提比例计提,设项目辅助核算。
以折旧计提单作为原始凭证【折旧计提单详见附件11】 借: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折旧 贷:累计折旧
公司要求每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1、 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物业费 核算项目部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耗用的水、电和取暖费、保安保洁等物业费,设项目辅助核算,以费用报销单为原始凭证,
借: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物业费 贷:现金等
12、 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核算按公司制度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而发生的费用,以低值易耗品摊销明细表【低值易耗品台帐见附件12】为原始凭证,
借: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银行存款等
13、 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其他等 核算其他费用,以费用报销单为原始凭证,
借: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直接费用-其他 贷:现金等
(九) 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项目共摊成本 按项目分期设置项目辅助账进行辅助核算,主要核算前期项目进行项目结算时计提成本不足及超额计提部分,计入后期项目的开发成本。前期项目计提费用不足或超额,一律通过后期项目的“项目共摊成本”科目核算。若项目共摊成本发生额超过后期项目成本总额的5%,需报总公司审批后处理。项目共摊成本不设二级科目,以备查账方式登记,建立项目“项目共摊成本备查账”【项目共摊成本备查账见附件13】,用来核算上期项目的真实成本,项目结算时转入后期项目成本。
费用发生时,依据支票票根或汇票回单、付款审批单、发票为原始凭证。 借: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项目共摊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项目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额,转入后期项目楼体成本
借:开发成本-楼体直接成本-项目分摊成本转入 贷: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项目共摊成本 第二十二条 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的分配
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明细科目在工程竣工结算后按照当期应负担的费用转入开发成本-楼体直接成本-项目分摊转入科目。
公司要求在各期竣工结转时,将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编制成本分摊计算表经分(子)公司经理批准后上报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结转。以成本分摊计算表作为原始单据【成本分摊计算表见附件14】,
借:开发成本-楼体直接成本-项目分摊成本转入 贷: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等明细科目 开发成本-项目分摊成本项目结算后科目无余额。
公司开发的商业、地下车库核算等同住宅核算;会所等同用于自营的公共设施核算。
由于项目规划面积调整造成项目分摊成本需要调整的,不调整已结算项目成本,在后期未建设项目成本中重新分摊计算应分摊的成本。
第二十三条 开发成本-楼体直接成本 核算楼体内部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
以每栋楼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归集,以准确核算出每一栋楼的成本支出。 分为桩基工程、主体工程、项目分摊成本转入三个三级明细科目,每个科目分明细核算。
凡存在甲供材料的单位,在核算时一律按照数量金额式核算,凭证摘要注明材料型号。
甲供材料应严格按照预算数量供应,原则上不允许出现超供现象,如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