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企业管理费,增加了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的内容。
2、土地征用费,较原来更加明确了安置补助、勘测定界、征地管理手续、各种基金及税金等。
3、施工场地租用费,明确了土地复垦内容。
4、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增加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验收评价费的内容。
5、在招标费中明确了编制、审查标书、标底,组织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的内容。 6、项目前期工作费,增加了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地震灾害评价、编制水土保持大纲、矿产压覆评估、林业勘测、文物普探等内容。
7、增加了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项目,内容包括了原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另增加了特种设备安全监测费、环境监测验收费、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及补偿费、桩基监测费等内容。
(三)费用计算方式及费率的调整
1、规定了核电常规岛取费参照火电工程。 2、增加了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取费费率。 3、架空送电线路工程采用了统一费率。 4、系统通信工程给出了单独费率。 5、增加了电缆线路工程的取费费率。
6、部分取费项目的取费基数作了调整,主要针对系统通信工程和其他费用中的部分项目。
7、调整了基本预备费的费率。 (四)部分取费项目计算方式的调整
1、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对特殊地区给定了特定的地区范围定义。
2、对于系统通信工程,其部分其他费用项目的计费基数增加了设备购置费。 3、调整了整套启动试运费的计算方式。
4、原其他费用中的备品备件购置费取消,对需要购买备品备件的,按照其购买品种和数量计入相应设备的设备费。
5、设备运杂费计算方式中增加了直接到场设备运杂费的取费费率。 (五)费用性质划分 1、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划分依据明确以专业出图规范为基础,以便于费用管理为目的,综合目前常规项目管理方式,对以往比较模糊的项目,本次进行了明确划分,例如:
(1)对于消防系统,无论一般消防还是特殊消防,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全部划归建筑工程,但发电工程的消防车辆、消防水泵房设备及管道属于安装工程。
(2)冷却塔钢制进水管属于安装工程,冷却塔内其余装置全部属于建筑工程。 (3)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管道划归安装工程。 2、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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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了空冷机组空气冷凝系统设备与材料的界定,随设备供货的排气管蝶阀和伸缩节属于设备,排气管属于材料。
(六)建设预算项目划分
本标准适应目前设计革新、项目管理及招投标需要,针对原预规中项目划分作了较大改进,主要改进内容如下:
1、本项目划分充分考虑了目前设计专业的专业划分和图纸卷册编排规范;与图纸卷册目录做到了充分一致。
2、增加了临时工程项目。
3、发电工程补充了空冷机组、中水深度处理、烟气脱硝项目划分,进一步完善了除灰系统、供水系统、脱硫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项目划分。
(七)建设预算编制办法
1、适应目前设计阶段和项目管理阶段的要求,对概预算编制所使用的表格进行了改进。 2、明确规定了建设预算必须履行编制、校核、审核和批准程序。
3、明确规定了编制电力工程概预算时,对于电力行业与地方及其他行业定额、取费标准的使用顺序。
4、明确规定了编制不同阶段的建设预算时,对于工程量计算规则使用原则。
5、明确规定了防洪、防风固沙、水库等作为一般工程或共用工程时的不同处理方法。 6、为保持与原预规的一致性,本标准中暂时保留了“引进设备建设预算编制办法”,并对有关引进成套设备建设预算编制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四、本标准水平测算情况
为保证费用计算方式的科学性和计算标准的合理性,定额管理总站分别选取了不同地区、不同机组容量发电工程和不同电压等级送变电工程的典型工程,与原2002版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进行了对比测算,测算情况如下:
1、测算原则 (1)同口径原则。 (2)测算基数一致。
(3)新增费用项目计入总费用金额。 2、取费测算 选取的典型工程为:
燃煤发电工程:2×1000MW浙江玉环、山东邹县工程,2×600MW陕西铜川工程,2×300MW甘肃张掖工程, 2×135MW甘肃华亭、内蒙古包头一厂。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北京郑常庄、江苏望亭和温州龙湾燃机工程。
测算结果:综合各机组工程,建筑工程取费同比下降8.42%,安装工程取费同比下降7.90%,其他费用同比下降9.83%。
从测算结果中可以看出:2×300MW及以下工程取费下降比例基本在5%左右,大容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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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程取费下降比例较大,如2×1000MW工程,由于原预规中是参照600MW取费执行,因此下降比例较大,基本在10%左右。本测算结果与近期实际工程的招投标下浮情况基本吻合。
3、综合测算结果
综合新版概预算定额和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经测算,发电工程总造价水平平均下降约4~7%。
为慎重起见,我站委托华东电力设计院选择了2×600MW、2×300MW燃煤发电工程各一个再次进行了水平测算,测算结果与以上结果基本一致。
五、本标准的内容构成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2.1 一般术语
2.2 建筑安装工程费术语 2.3 设备购置费术语 2.4 其他费用术语 2.5 动态费用术语
3 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3.1 一般规定
3.2 建设预算费用构成 3.3 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标准 3.4 设备购置费计算标准 3.5 其他费用计算标准 3.6 动态费用计算标准 4 建设预算费用性质划分 4.1 一般规定
4.2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性质划分 4.3 设备与材料的界定 4.4 其他
5 建设预算项目划分 5.1 一般规定
5.2 燃煤发电工程项目划分
5.3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项目划分 5.4 其他费用项目划分 6 建设预算编制方法 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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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建设预算的内容组成 6.3 建设预算书的编排次序 6.4 建设预算的编制规则 6.5 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 6.6 初步设计概算 6.7 施工图预算
7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费用计算方法 7.1 一般规定
7.2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 7.3 费用计算方法及标准 7.4 建设预算的编制
附表1 燃煤发电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表1.1 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表1.2 安装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表1.3 烟气脱硫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表1.4 烟气脱硫安装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表1.5 烟气脱硝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表1.6 烟气脱硝安装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表2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表2.1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表2.2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安装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表3 其他费用项目划分表 附录:建设预算表格形式
六、本标准的使用原则和适用范围 【标准条文】
1、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2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的费用构成与计算标准、费用性质划分、建设预算项目划分、建设预算编制方法以及建设预算的计价格式。
3、本标准作为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编制和费用计算依据,应与电力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4、本标准是编制发电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参考计算依据,同时也是调解处理工程建设经济纠纷、鉴定投标报价的基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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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50MW~1000MW级的燃煤发电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核电常规岛、生物质能发电工程、垃圾发电工程按照同容量燃煤发电工程执行。其他类似工程可参照使用。
6、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建设的上述范围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扩建工程开工日期与前一期工程最后一台机组的投产日期相距三年以上或本期建设机组等级大于前一期机组等级的工程视为新建工程。
【使用说明】
a、关于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本标准是否作为依据的问题,由于投标企业制定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依据是企业定额和国家、行业规定的计算规则,所以,本标准作为电力行业的建设预算编制标准,是各企业共同遵循的准则。
b、本标准颁布之后,原有的人工调整、材机调整、装材价格等所有定额调整文件及装材价格全部废止。
c、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的各项取费已经综合考虑了配置方式(如“一拖一”或“二拖一”等),按照本期建设总容量设置标准,套用时费率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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