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修复(防控)目标确定
4.1修复(防控)目标确定原则
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目标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合理性原则
综合考虑修复(防控)周期、成本、修复(防控)技术可行性以及对人群健康和环境的影响,科学合理制定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目标。
(2)功能适宜性原则
考虑不同地下水使用功能制定修复(防控)目标,并考虑用途,包括工业用地、农业用地、居民住宅用地、建筑用地及其他商业用地等。
(3)安全性原则
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目标的设置应确保修复(防控)后不产生健康和生态环境风险。
4.2修复(防控)目标确定方法
4.2.1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补给径流区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补给径流区,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和应急水源,在建或规划的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水源地保护区及其补给径流区等。
选择适用标准作为修复(防控)目标。适用标准选择按照以下优先顺序:
(1)适用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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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适合标准:如果地下水修复(防控)后用于饮用水使用,且《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缺乏目标污染物标准时,可参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及美国环境保护署(USEPA)或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相关饮用水质量标准。
(3)若无相关标准,按照饮用地下水的暴露途径计算地下水风险控制值。
4.2.2其他区域
(1)具有农田灌溉、矿泉水等功能区域地下水,采用相关的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制定修复(防控)目标。地下水污染影响了地表水环境质量,由地表水环境功能要求,采用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结果,计算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目标。
(2)不具有饮用、灌溉等地下水使用功能且不影响地表水环境功能的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区域,采用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基于风险的修复(防控)目标。
风险评估模型可采用《场地风险评估导则》和《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中的模型。根据以上所确定的场地参数、污染物毒理学和暴露参数等,由污染物可接受风险水平推算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目标。推荐单种污染物可接受的非致癌危害商为1,可接受的致癌风险水平为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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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修复(防控)技术筛选及方案制定
5.1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技术筛选 5.1.1技术筛选原则
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技术筛选遵循以下原则: (1)技术有效性原则
选择的修复(防控)技术能够有效降低污染物的毒性、迁移性或污染物浓度。
(2)经济合理性原则
选择的修复(防控)技术应具有合理性,并考虑修复(防控)成本的可承受性。
(3)技术安全性原则
选择的修复(防控)技术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修复(防控)施工不会对施工人员、周边人群健康以及生态环境产生危害。
(4)可实施性原则
选择的修复(防控)技术应具有许可及施工、运行、维护等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可实施性。
5.1.2技术特性分析
收集现有成熟的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技术资料,分析各技术优缺点、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等内容。部分技术参见附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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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修复(防控)技术筛选
初筛过程主要考虑因素为污染区域的污染特征、环境(土壤和地下水)特性、修复(防控)技术成熟度、有效性、成本和周期等。
根据附表A.1、A.2中常见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技术评价参数,采用列表分析法或评分矩阵法等方法进行比较分析,提出至少3种修复(防控)技术,进行下一步可行性评估。
5.1.3.1 列表分析法
根据污染区域的污染特征,结合附表A.1、A.2,初步筛选修复(防控)技术。列表比较分析各修复(防控)技术适用污染物、适用条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技术应用的优缺点,确定至少3种修复(防控)技术,进行下一步可行性评估。
5.1.3.2 评分矩阵法
表1 修复(防控)技术矩阵评分法
因子 权重 评分 技术1 技术2 。。。 评 分 技术可接受性 评 述 评分 成熟度 评 述 有效性 评 评 评分 述 分 修复时间 修复费用 环境影响 评 述 评分 评述 评 分 评 总 述 分 备注 表1中技术可接受性得分主要考虑调查对象现在的使用功能与国家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公众可接受性等。其它各项因子得分可参考附表A.1和A.2,其中修复时间和修复费用可根据实际调查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可以使用技术组合进行技术初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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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下水污染修复区实际条件,确定表1中各指标的权重,权重总值为1。各指标按1-5分赋值。每项技术的总分为将各因子权重与分值乘积加和,总分越高表明该技术越有利于在该修复对象中应用,选择得分较高的至少3种修复(防控)技术,进行下一步可行性评估。
5.1.4修复(防控)技术可行性评估
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技术可行性评估可采用实验室小试、现场中试和模拟分析评估等方式。
5.1.4.1实验室小试
模拟污染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制定实验室试验方案。针对初步筛选的技术,开展室内试验,用以评估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技术的效果,确定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技术的关键参数。
5.1.4.2现场中试
若对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技术适用性不确定,条件允许时,应在污染场地现场开展技术验证的中试试验,验证实际修复(防控)效果,评估技术的适用性,明确工程管理要求和制定二次污染防范措施等。
现场中试应根据修复(防控)模式、修复(防控)技术特点,结合场地条件、污染物类型和空间分布状态,选择至少3种的不同修复(防控)单元开展中试,一般要求每个单元面积不低于1600m2,加油站等地下水污染面积较小的,可以适当减少中试面积。
5.1.4.3模拟分析评估
基于构建的地下水污染概念模型,选择特征污染物作为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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