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定稿)(5)

2019-06-11 09:26

鄂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内一律留作环湖绿地,结合环洋澜湖规划的公园、小游园等,形成环湖绿地系统。

(4)街头绿地:充分利用城区空地及结合文物古迹的保护,建设街头游园、桔园、吴王城小游园、文星塔游园等。

2.街坊庭院绿地

(1) 应按居住区规范新建的居住小区和组团绿地,使其绿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人以上。

(2)积极发展庭院绿化,搞好房前宅旁绿地,以美化生活环境,改善生存空间。

(3)老城区的改造,必须注重提高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应不低于25%。

3.城市街道绿地

加强城区街道绿化,街道绿化普及率应达90%以上,构成城区的林荫路网,城市干道绿带应不少于20%。

(1)街道的树种配置应注重特色:乔木、灌木、花卉、草坪要搭配适宜,绿带与沿街建筑前的花坛、小品等融为一体,构成山水园林城市独特风景线。

(2)将滨湖西路、站前大道规划建成花园式迎宾大道。 (3)滨水地带的道路、堤防、观景设施的建设,应加强游憩绿地建设,体现园艺特色。

(4)凤凰路滨湖西路、滨湖南路作为主城区山水园林城的重要的景观轴。主要道路两侧大型公共建筑前的绿地空间应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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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米。

4.防护绿地

在冶金、水泥、化工、化纤染织、污水处理等污染较严重的 工业区和城市居住区之间,规划按国家规定的卫生防护林标准设置足够宽度的防护林带。防止工业污染蔓延,净化周围环境。

(1)沿长江地段营造防护林带,结合沿江大道的建设实现堤、路、公园、观景台、绿地、景点和防护林带一体化。

(2)规划在沪蓉高速公路和武九铁路两侧分别设置50—100米宽的绿化防护带,以阻隔交通噪声和交通废气的污染。

(3)在大型厂矿、企业周围、特别是新建企业四周规划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园林和专用绿地。

(4)沿长港、新港两岸建设防护林带。 5.生产绿地

规划苗圃总面积217.5公顷,保留王成洲苗圃,鄂钢、程潮铁矿苗圃场,建设杜山路口苗圃场和洋澜湖东花卉园。应鼓励、扶持集体、个人发展苗木、花卉等生产,满足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

(1)规划完善和发展城西的东佛园艺场和王成洲苗圃场,新建杜山苗圃花卉园。

(2)沿洋澜湖周边开辟一定数量的花卉生产基地,面积不小于5-10公顷。为城市居民提供时令鲜花,以美化市民生活。

(3)在葛山风景区内新建植物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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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条 绿化指标

1.近期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3平方米,公共绿地340.8公顷(含西山公园),绿化覆盖率达33%,绿地率达28%。

2.远期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9.1平方米,公共绿地860.9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50%,绿地率达35%。

3.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应占单位用地面积的30%以上,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5%;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5%;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

第63条 城市景观区

主城区形成以洋澜湖为中心的“一湖二山”城市景观区。 1.滨江城市外滩景观区:从西山——鄂黄长江大桥桥头公园,规划成“鄂州的外滩”。

2.环洋澜湖生态景观区:以洋澜湖为核心,规划形成环湖休闲游览景观区。

3.西山风景区:以突出三国历史文化及佛教文化为主的风景名胜区。

4.葛山风景区:以城市生态为主的森林公园和植物公园的生态景观区。

5.莲花山旅游区:以莲花山旅游区为主体,规划将周围的山丘联成一体,形成山峦起伏、层林尽染的休闲游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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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条 城市景观轴

1.滨湖西路景观轴:突出“滨湖”特点,将站前大道的城市中心——体育中心——广电传媒中心——桔园——官柳小游园——镜园等一线串珠,规划建成鄂州市的迎宾大道。

2.沿江大道景观轴:突出“滨江”特色, 规划建设城市滨江“外滩”,沿江布置高低错落的现代建筑,勾画丰富的城市天际轮廓线。

3.站前大道景观轴:将火车站站前大道规划成融交通、游憩、绿化于一体的花园式大道,作为鄂州的“新世纪大道”体现现代城市风貌。

4.凤凰路景观轴:将虎头山——鄂州礼堂——凤凰山庄——凤凰广场——莲花山连成一线。形成“山水园林城市”景观。

5.古城路景观轴:将观音阁——滨江公园——古城墙遗址公园及仿古街(濠塘)——洋澜湖景观区联接,突出鄂州城市历史文化景观。

第65条 景观节点规划

1.站前广场:体现鄂州现代城市感,广场四周的建筑应精心设计,和谐统一,占地6公顷。

2.中央广场:位于凤凰路与站前大道交汇处,是城市景观轴的焦点,宜布置城市标志性建筑,广场周围的建筑物应突出鄂州市新世纪形象,占地23公顷。

3.凤凰广场:位于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东南地段,是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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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占地8公顷。

4.迎宾广场:位于鄂黄长江大桥与鄂东大道平交处,是展示鄂州现代化风貌的“门户”,占地26公顷。

5.吴王广场:结合保护吴王城城墙遗址,规划成体现吴都文化特色的广场绿地;

6.西山广场:通过对“八一”老厂区和周围工厂的土地置换,规划建成与西山风景区相配套的休闲广场。占地16公顷。

7.滨江文化广场:位于南浦路北端滨江带,是市民纳凉、休闲欣赏音乐的文化广场,占地2公顷。

8.镜园及凤凰山庄节点:是城市与自然山水相融重要节点,应做到和谐统一。

9.桔园节点:以歌颂伟大爱国诗人屈原的“桔颂”为主题的桔园。

第66条 建筑控制区

1.高层控制区:沿江大道西山风景区地段的淋家河段道路南侧50——80米内建筑高度不宜超过10层;中央广场的城市中心区及站前大道沿线150米内建筑高度不宜超过25层。

2.低层控制区:环洋澜湖50——100米以外200米以内地区为低层低密度区,建筑不宜超过5层。沿江大道滨江带及环洋澜湖50——100米以内绿化带内不准兴建任何建筑。

3.多层控制区:西山风景区保护范围之外高程在23米(黄海)左右的地区,新建筑不宜超过5层。主城区其它地区建筑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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