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请假,并委托副局长主持工作。副局长离岩出差或下乡至各县(市、区)事前向局长报告,并将外出时间、前往地点、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先知市林业局办公室。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出差或因私请假,离开工作单位,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并先知办公室。
中共龙岩市林业系统委员会工作规则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和省委的《实施办法》、市委的《实施意见》、市直党工委印发的《关于加强机关(系统)党委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则。
一、工作职责
1、市林业系统党委在市直党工委的领导和市林业局党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领导所属各级党的基层组织。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局党组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所属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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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6、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所属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7、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8、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切实督促基层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工作。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对直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把好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关、确定发展对象关、接收预备党员关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转正关。
9、组织指导所属基层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组织落实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评比表彰活动。
10、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1、系统纪委在系统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组织设置
1、市林业系统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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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组织实施。
2、系统党委暂设委员7~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专职1名)。根据本系统实际需要,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群团委员、老干委员等。
3、系统纪委暂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书记1名。根据本系统工作实际,对其他委员进行分工。
4、系统党委设党委办公室,具体承办系统党委的日常工作。 5、系统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设党委、总支、支部。党委、党支每届任期三年,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工作制度
1、党委会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会,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议题是: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讨论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和制度;审批直属党组织的组成,任免直属党组织的负责人;审批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评比表彰等其他重要问题。
2、请示报告制度。根据党组的要求,系统党委列席党组有关会议,及时向党组请示报告工作。系统党委每半年向党组报告一次工作。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精神、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市直党工委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有关重要事项,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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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党组报告。每年向市直党工委报告一次工作,重要工作或重大事项应及时请示报告。
3、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坚持每半年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做好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的工作。对于党员干部中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应及时谈话提醒,重大问题应向党组和市直党工委报告。
4、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基层党组织工作汇报,交流经验。每季度召开一次,听取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汇报,了解情况,交流经验,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提出意见,指导工作。
5系统党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每个党员委员都要分工联系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
6、工青妇组织联系会议制度。系统党委要定期召开群团组织联系会议,听取汇报,协调关系,指导和支持他们围绕中心任务,根据各自特点,独立负责地组织活动,开展工作。
7、文件审批签发制度。上级党委、基层组织来文,经党委办公室签收后呈送系统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签阅、批示,党委办公室按照批示要求送交有关委员、单位办理,办理情况要进行登记。以系统党委名议报上级党委的重要文件和下发涉及党建工作全局性、方针、政策性文件、基层组织调整、换届、人事安排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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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由党委书记审核签发;就某一方面工作以系统党委名议印发的文件由副书记审核签发;日常事务性并经党委会议讨论或委员传阅同意的系统党委文件(便函),由副书记签发。党委会重要事项会议纪要由书记签发,一般性事项会议纪要由副书记签发。
四、自身建设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党委班子成员要自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努力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建设理论及做好党建工作所必要的各种知识,积极探索和把握新时期党建工作规律,努力成为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
2、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健全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凡属重大问题,都应集体讨论决定。对发展党员、组织换届等重要事项实行票决制。党委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委员要提高参政议政能力,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权利,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凡属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组织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各种意见,做到集思广益,科学决策。
3、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系统党建工作水平。
4、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系统党委书记、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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