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职称评定办法(6)

2019-06-11 14:00

三等奖(前3名)。并且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科研论文1篇。

(4)本人主持承担横向项目的经费达50万元及以上或主研1项国家级项目(前3名)或主研2项省部级项目(排前3名),且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科研论文1篇。

(二)音乐与表演类 1.教授

发表学术科研论文5篇,其中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科研论文至少2篇,主持1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主研2项国家级项目(前3名)。除此之外,另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独立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者在A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科研论文1篇。

(2)本人主持承担横向项目的到帐经费达50万元及以上或主研1项国家级项目(前3名)。

(3)获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或者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含高校人文社科奖),或者获1项艺术创作表演B级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者获1项艺术创作表演A级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4)获文化部和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专业赛事等级奖,或者由文化部组织推荐参加国际比赛等级奖。

(5)由省级文化部门或音乐家协会批准举办的个人(独唱、独奏、作品)音乐会1场(次)。

2.副教授

发表学术科研论文3篇,其中音乐B类及以上期刊论文至少1篇,主持1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主研1项国家级项目(前3名)。除此之外,另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者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科研论文1篇。

-26-

(2)本人主持承担横向项目的到帐经费达30万元及以上或主研1项国家级项目(前3名)或主研2项省部级项目(排前3名)。

(3)获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或者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含高校人文社科奖),或者获1项艺术创作表演B级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3名),或者获1项艺术创作表演A级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3名)。

(4)作为主要成员至少担任1/3场(次)任务参与由省级文化部门或音乐家协会批准举办的音乐会(独唱、独奏、作品)至少1场(次)。

(5)获文化部和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专业赛事优秀奖及以上,或者由文化部组织推荐参加国际比赛入围及以上。

其他艺术学科类晋升教授、副教授职务的参照美术与设计类或音乐与表演类的评审条件申报。

第五节

申报讲师的教育教学条件和科学研究与成果应用条件 一、教学基本条件

(一)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240学时及以上。(其中,近3年平均每学年全日制本专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

(二)授课门数及教学环节:系统承担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课程的教学,系统地讲授过一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

(三)教研活动: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四)导师评价:助教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教学工作,导师评价合格。

(五)教学效果: 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教学效果达到学校相应要求。且近3年以学生为主的评教达到良好及以上;

-27-

或者累计2次达到优秀。

二、科研基本条件 发表1篇学术科研论文。 三、教学与科研业绩条件

除以上条件外,另外具备以下业绩条件之一: (一)发表2篇学术科研(教改)论文。

(二)主编1部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译著)或教材,或者参编1部10万字及以上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译著)或教材。

(三)主持或主研(前3名)省部级及以上教研教改或科研项目1项,或者主持承担横向项目的经费自然科学达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达5万元。

(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1项。 (五)获得校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者获得教学优秀奖、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奖等教学类奖。

(六)获得国家专利1项,或者科研成果有1项被正式推广应用,或者科研成果转化运用后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达100万元及以上。

四、破格申报讲师的条件

达到前教学基本条件,除此之外,每破格一年(两年及以上依次类推),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和2:

(一)科研基本条件: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学术科研论文

(二)除上以外,还应另外具备以下教学与科研业绩条件之一:

1.在B1类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学术科研论文。 2.主编1部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译著)或规划教材;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研教改或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

-28-

横向项目到帐经费20万元及以上。

4.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第一)。 5.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一名)。

6.获得校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者获得教学优秀奖、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奖等教学类奖。

7.获得国家专利1项,或者科研成果有1项被正式推广应用,或者科研成果转化运用后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达50万元及以上。

第六节

申报研究系列职称的科学研究与成果应用条件 对非专职科研岗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其科研条件分别以科研为主型的教授、副教授条件为准;对专职科研岗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其科研条件分别在科研为主型的教授、副教授条件之上,再分别增加1篇A1类、B1类期刊论文。

正常申报助理研究员的科研条件,除满足正常申报讲师的科研条件外,增加1篇B1类期刊论文;

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的科研条件,除满足破格申报讲师的科研条件外,再按每破格1年增加2篇B类及以上期刊论文,其中1篇要求为B1类期刊论文。

第七节

申报实验系列职称的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与成果应用条件

一、申报高级实验师

(一)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的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29-

(二)担任教学任务的人员应系统承担至少2门实验课程的教学工作,每学年实验教学工作量320学时。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本学科发展趋势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实验技术手段。注意对学生实验技能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实验水平。

(三)在实验工作方面,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制定实验室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能解决本学科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四)具有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能力。 (五)任现职以来,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学术科研论文,除此之处 ,另外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学术科研论文;或者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学术科研论文,且出版1部B级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译著排名第一)或获得1项国家专利。

2.承担省部级及以上2项科研项目(课题)(国家级项目排前5名、省部级重点项目排前4名、省部级一般项目排前2名),其中主持1项省部级一般项目;或者主持承担横向项目的经费自然科学达7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达30万元。

3.获国家级科技奖(含教育部人文社科奖);或者省部级政府科技奖(社科奖)三等奖及以上(一等奖,或二等奖排前5名、三等奖排前3名);或者获得社会力量设立的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一等奖、二等奖排前5名、三等奖排第3名)。

4.科研成果有2项被正式推广应用;或者科研成果转化运用后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500万元及以上;社会效益明显。

二、申报实验师

(一)具有本学科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专业实践

-30-


重庆师范大学职称评定办法(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中国手机壳行业市场前景分析预测年度报告(目录)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