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工作制度 工程-C/2014-1
1、配电箱(柜)到货时,应首先检查型号、规格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做好安装前准备工作(如配电箱开孔、柜体基础砌筑等)。 配电箱柜安装 间、设备 2、柜基础要平整、结实,线缆沟清洁、无杂物便于线缆敷设。 3、安装配电箱(柜)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保证安装正确、牢固、美观,操作使用方便。 4、预留箱洞位置准确,尺寸无误,功能清晰。 5、所有接线盒内必须清洁、美观。 1、电气器具、设备、灯具、开关、插座、电机等电气设备货到现场时,应首先检查型号、规格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做好安装前准备工作(如配电箱开孔、灯具接电气设备等安装 功能设备 线等级的核实等)。 2、安装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保证安装正确、牢固、美观。 3、设备基础图必须及时提供给土建施工单位。 4、设备试运行严格按程序操作,记录及时。 1、在预留预埋时,必须对放线尺寸进行复查,形成记录,确保预埋管道、套管(包括刚性、柔性防水套管)等标高、位置准确。如预留错误或者漏埋后期开孔、洞或者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概由施工单位负责,。并经设计单位同意同时出具相关手续后方能开孔、洞或者槽,还要根据情况追究其责任,同时给予相应的处罚(100-500元/次)。 2、套管(包括刚性、柔性防水套管)符合规范要求,预留孔洞尺寸、位置、标高(注意坡度)必须准确无误、固定牢固。管与套管间周围间隙均匀,封堵密实,表面光滑。 3、在混凝土浇筑之前必须通知监理、甲方检查。混凝土浇筑时,施工人员必须在现场值守,发现预埋件移位、变形及时处理。 4、暗埋排水管道必须经灌水试验检查,且灌水试验合格,记录完整,再经各方签字确认后,方可隐蔽,不得事后补签。 5、暗埋给水管道必须经水压试验,且水压试验合格,形成试压记录,再经各方签字确认后,方可隐蔽,不得事后补签。 6、因放线不准造成管道无法安装而导致的土建返工费用由施工方自理,造成其它相关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将对施工单位予以再处500元/次的罚款。 7、暗埋管必须横平竖直,固定牢靠,隐蔽前做好试验,隐蔽后做好标记。 给 排 水 工 程 给排水 隐蔽部分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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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材、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主材必须经甲方认质、认价,经确认后方可组织进场,未经确认程序进场的材料,一经发现,已使用的必须拆除,未使用的一律退场,同时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2、材料进场后,必须报监理、甲方一起检查确认,并做好报审表,严禁使用劣质材料,不得以抢工期为由紧急放行。并由施工单位按ISO9001质量标准进行管理,甲方、监理有权随时不定期会同施工单位进行各项检查。 3、材料进场要做到合理性、计划性、有组织性(主材、附件、配件、辅材配套等)。 4、施工机具必须完好、齐备,在施工中保证运行良好,做好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野蛮操作,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 5、检查包括材料的合格证、准用证、检验报告等资料。若发现疑点各方必须查明,必要时抽样送权威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对检验不合格者处以500——3000元/次的罚款。 1、主管位置正确,管卡配套位置准确,伸缩节固定完好。 2、 主管控制阀便于操作、拆卸。 3、 主管上支管三通位置准确,水表和表前控制阀必须试压后才能安装,同时形成阀门试验记录。 4、管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 5、排水管道必须准确留设坡度。 6、管道支吊件制作安装应保证牢固、美观、排列整齐。安装支吊件、阻火圈应特别注意上层楼板防水。 7、施工过程中,随时对排水管口进行临时封堵。 8、安装中注意与土建施工的配合,严防穿楼板处漏水,尤其是穿管的套管与管之间的间隙。 9、施工单位各工种和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对已施工的管道做好成品保护,保证交工时管道的整洁完好。 所有管道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完成后通知监理、甲方一起进行冲洗、通水、灌水、通球试验,并做好各种记录,若发现不合格及时处理。如不按时记录将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类别 工 程 名 规范要求 称 给排水 材料要求 给排水 管道施工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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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预留、预埋时,必须对放线尺寸、位置进行复查,形成记录,确保预埋、预埋洞口的标高、位置准确。如预留错误或者漏埋后期开孔或者洞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概由施工单位负责,。并经设计单位同意同时出具相关手续后方能开孔或者洞,还要根据情况追究其责任,同时给予相应的处罚(100-500元/次)。 2、预留、预埋洞口(包括人防预埋套管)符合规范要求,预留孔洞尺寸、位置、标高(注意坡度)必须准确无误、固定牢固。风管与预留洞口之间周围间隙均匀,封堵密实,表面光滑。 3、在混凝土浇筑之前必须通知监理、甲方检查。混凝土浇筑时,施工人员必须在现场值守,发现预埋件移位、变形及时处理。 4、因放线不准造成管道无法安装而导致的土建返工费用由施工方自理,造成其它相关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将对施工单位予以再处500—1000元/次的罚款。 预留的风管道、风口等孔洞,保证放线位置、尺寸准确,中心一致,严禁改动结构修扩洞口。违者罚款100—500元/洞。 通 风 与 采 暖 工 程 隐 蔽 部 分 穿楼层管道预留 1、管材、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主材必须经甲方认质、认价,经确认后方可组织进场,未经确认程序进场的材料,一经发现,已使用的必须拆除,未使用的一律退场,同时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2、材料进场后,必须报监理、甲方一起检查确认,并做好报审表。严禁使用劣质材料,不得以抢工期为由紧急放行。并由施工单位按ISO9001质量标准进行管理,甲方、监理有权随时不定期会同施工单位进行各项检查。 材料要求 3、材料进场要做到合理性、计划性、有组织性(主材、附件、配件、辅材配套等)。 4、施工机具必须完好、齐备,在施工中保证运行良好,做好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野蛮操作,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 5、检查包括材料的合格证、准用证、检验报告等资料。若发现疑点各方必须查明,必要时抽样送权威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对检验不合格者处以500——3000元/次的罚款。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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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风管位置正确,管卡配套位置准确,伸缩节固定完好。 2、主、支管控制阀便于操作、拆卸。 3、主、支管道上三通位置准确,管道上控制阀必须试压后才能安装,同时形成阀门试验记录。 4、风道施工必须横平竖直,固定牢靠及符合相关设计和规范要求,风口及管道支吊件制作安装应保证牢固、美观、排列整齐。 5、施工过程中,随时对风管及风口进行临时封堵。 6、安装中注意与土建施工的配合,严防穿楼板处漏水,尤其是设备用房。 管道施工 7、施工单位各工种和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对已施工的管道做好成品保护,保证交工时管道的整洁完好。 8、设备基础图必须及时提供给土建施工单位。 9、设备试运行严格按程序操作,记录及时。 10、设备必须做接地保护且不大于4欧姆。 11、所有管道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完成后通知监理、甲方一起进行通风、漏光及风压试验,并做好各种记录,若发现不合格及时处理。如不按时记录将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在预留预埋时,必须对预埋件的尺寸进行复查,形成记录,确保预埋件标高、位置准确。如预留错误或者漏埋后期开孔或者洞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概由施工单位负责,。并经设计单位同意同时出具相关手续后方能开孔或者洞,还要根据情况追究其责任,同时给予相应的处罚(100-500元/次)。 2、预埋件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预留孔洞尺寸、位置、标高必须准确无误、固定牢固。 3、在混凝土浇筑之前必须通知监理、甲方检查。混凝土浇筑时,施工人员必须在现场值守,隐蔽部分 发现预埋件移位、变形及时处理。 4、因放线不准造成预埋件及箱(盒)无法正确安装而导致的土建返工费用由施工方自理,造成其它相关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将对施工单位予以再处500元/次的罚款。 5、预埋件必须横平竖直,固定牢靠,隐蔽前做好试验,隐蔽后做好标记。 6、设备基础图及平面布置图必须及时提供给土建施工单位。 1、主材及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主材必须经甲方认质、认价,经确认后方可组织进场,未经确认程序进场的材料,一经发现,已使用的必须拆除,未使用的一律退场,同时处以1000—5000元/次的罚款。 2、材料进场后,必须报监理、甲方一起检查确认,严禁使用劣质材料,不得以抢工期为由紧急放行。并由施工单位按ISO9001质量标准进行管理,甲方、监理有权随时不定期会同 施工单位进行各项检查。 材料要求 3、材料进场要做到合理性、计划性、有组织性(主材、附件、配件、辅材配套等)。 4、施工机具必须完好、齐备,在施工中保证运行良好,做好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野蛮操作,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 5、检查包括材料的合格证、准用证、检验报告等资料。若发现疑点各方必须查明,必要时抽样送权威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对检验不合格者处以500——3000元/次的罚款。 电 梯 工 程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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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梯材料开箱时,应通知甲方及监理部人员现场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进行验收。井道定标准线,导轨、对重、轿厢、厅门、电梯电机及附件安装必须横平竖直,固定牢靠并符合相关设计和规范要求。 2、电气装置安装(包括配管、配线、设备接地保护、通电试验及调试等)。 3、安装中注意与土建施工的配合并做好自身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电梯施工 4、施工单位各工种和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对已施工的管道做好成品保护,保证交工时管道 的整洁完好。 所有工序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完成后通知监理、甲方一起进行试验,并做好各种记录,若发现不合格及时处理。如不按时记录将处以100—500元/次的罚款。合格后报相关质检部门验收并取得相关验收报告。
(三)总包单位施工用电管理办法
为更好的使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使工地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保障工程的施工工期、施工质量。特制定以下施工用电管理办法,请总包单位予以重视并遵守: 〈一〉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1、按总包合同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用总电源点,总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在接通施工用电前,总包单位必须报送专项施工用电方案,并完善相关手续(如通电前箱、柜的试验记录、用电申请等),确定固定用电管理人员,做好技术交底记录,严格按《施工用电管理规范》(见附件)操作。
3、所产生的电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在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用电管理责任均由总包单位负责。
4、在建设单位代表、现场监理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中,发现有违规操作,有不配合工作的行为,口头提出限期整改无效的,处以罚款500——1000元/次;书面提出限期整改无效的,处以罚款1000——5000元/次;此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在整改期间所产生的其它损失(如停电整改等)概由总包单位承担。
5、工程项目箱变及施工现场所有的临时用电由总包负责(包括箱变的看守、维护及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日常维护、巡视及监督工作)。
〈二〉总包单位与指定分包单位的关系
1、总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提供建设单位所指定的分包单位的施工用电,并负责全面管理,并对在施工过程中的用电事务负责。
2、指定分包单位所产生的费用按每月用电量计费直接由总包单位负责抄表审核,甲方从指定分包单位的每月工程款中扣除(甲方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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