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确定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或在紧急事故发生时能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环境影响,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及生产顺利进行,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可能危及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可能导致较大财产损失的潜在事故、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三)术语
1、潜在事故:容易导致事故的危险。
2、紧急情况:对正常的生产、工作有严重影响的非正常情况,如火灾、爆炸、洪水或危险物品泄漏、环保设施故障停机等。
3、突发公共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危害,危及企业、环境、公共安全或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的紧急事件。 4、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以下五种类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经营安全事件。 5、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
通常情况下,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具体划分在公司各专项应急程序中体现,要求依据国家、地方应急预案的划分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全面、详细、量化,体现专业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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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保证紧急情况下抢险所需人力、物力、财力。 2、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级应急预案,负责公司紧急情况响应的统一指挥调度。
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应急预案的汇总、审查;督促、指导公司制定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对紧急情况抢险实施统一调度。
4、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紧急事故的应急预防措施、应急准备与响应以及紧急情况的消除工作。 (五)工作程序 1、应急准备
1.1 公司根据《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所列应急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风险,对可能产生紧急情况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1.2 公司级应急预案由各职能部门组织制定,由各职能部门检验其有效性,并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1.3 公司及各部门根据应急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应急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与技能。
1.4 公司及各部门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种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应急物资的配置。应急物资在采购过程中,应向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生产许可的厂家进行购买。各单位对责任区的紧急应急设施和物资定期进行保养,确保紧急应急设施,在紧急情况下能正常使用。
2、应急组织和信息的建立
各单位建立组织应急系统,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3、应急响应
3.1 应急事故发生时,现场在场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同时发现人员应迅速按应急预案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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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有关部门接到应急信息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按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救灾。
3.3 若事故得不到有效控制,在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立即通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3.4 参加紧急事故应急的单位,应事先组织好人力、物资,依据实际情况,迅速处理,使事故损失降至最低。 4、应急事故的善后处理
4.1 对事故中疏散人员进行清点,确保紧急事故现场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
4.2 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4.3 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直至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对事发现场进行清理。
4.4 应急发生后,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处理,并填写《事故调查报告》,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中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程序执行。
4.5 安全环保部根据调查结果,监督防范措施的落实。 4.6 需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程序更新
根据演习结果和对紧急事故应急的总结,应对相应的程序和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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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为规范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作业当中对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和职业病的预防,防止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止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改善操作人员作业环境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公司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本规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GBZ2.2-2007)、《冶金企业噪声与振动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现有生产条件和各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粉尘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粉尘 2、术语
2.1生产性粉尘: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2.2作业场所: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2.3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工作在生产性粉尘的作业场所,从事生产劳动的作业。
2.4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生产性粉尘中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质量百分比。
2.5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系指工人在1个工作日的接尘时间内,实际吸入含有生产性粉尘的空气总体积。
2.6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度浓度超过该作业地点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
2.7致癌性:生产性粉尘具有致癌作用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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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尘肺病: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2.9总粉尘:可进入整个呼吸道的粉尘 3、危害程度
粉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
4、职业健康卫生标准
10%≤游离SiO2含量≤50%;50%<游离SiO2含量≤80% 总尘PC-TWA(mg/m3) 1 0.7 0.5 5、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1除尘设施必须运行良好。
5.2在生产现场粉尘区域作业时,应佩戴好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5.3对接触粉尘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组织检查。
5.4在粉尘作业场所的职工操作室内,粉尘度不准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5.5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6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5.7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呼尘PC-TWA(mg/m3) 0.7 0.3 0.2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