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 94
“已关闭”表示所有供应商已作来回应或该询价单已不再需要回应。“到期日”与“关闭日期”分别表示要求供应商反馈的询价单的截止日期,以及该询价单的拟关闭日期。“要求审批报价”如果选定,则所有由此询价单生成(或引用)的报价题头的“要求审批”会自动选定。
点击保存后,“供应商”按钮可以启用。
实际工作中,通常针对某些物料做询价单时,需要使用的询价供应商范围基本是固定的。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将常用的供应商范围分别做成一个个“供应商列表”,然后点选“添加到列表”。
4.2自动创建
操作
路径:采购>采购订单>自动创建 查找以前批准的请购单
27 / 94
活动选择“创建”,单据类型选择“询价单”。点击“自动”按钮。
点击创建。即创建一张标准询价单,单据号为00002.
上面的字段中只保留一些通用的内容,个性化的内容自己可以选填。然后把状态由“处理中”改为“有效”。 处理中:采购申请创建时的初始状态;
有效:表示申请已完成且准备向供应商发送,系统仅能打印“有效”状态的采购申请; 已关闭:表示所有供应商已作出回应或该采购申请不再需要回应,一旦选择关闭采购申
28 / 94
请,系统将删除与其相关的所有跟催信息。
可以在询价和报价>询价界面中,输入编号“HYB007”,可查到所做询价单。
五、报价
5.1报价单
概念
买方制作询价单并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传输给相关供应商,然后由供应商直接在已收到的询价单上填写价格信息后反馈回买方。但有时候,供应商在收到买方的询价单据后,可以也会使用己方的销售报价单单据格式反馈价格信息。甚至供应商即使在没有收到买方的正式的询价单时,也可能直接使用己方的销售报价单向乙方提供价格信息。实际工作中,询价单和报价单只是一个事物的两种表现形式,取决于从买方还是卖方的角度来看。
操作:路径:采购>询价和报价单>报价
29 / 94
“询价”:如果该报价单是间接从某些询价单通过系统转换生成而来的,则相应询价单的编号会显示在这里,如果是直接手工录入生成报价单,也可以手工关联当前供应商的系统已存在询价单。“状态”字段的可选值处理中、有效、已关闭。只有报价单“有效”时才被相关的采购单据所引用。“要求审批”选项如果选定,如果没有使用“审批”功能按钮改变报价单上的“批准”标记为“选定”,则该报价单行仍不能被有关采购单据所引用,实际等于“尚未有效”,尽管“状态”可能为“有效”。点击“审批”按钮
报价单一般要通过“审批”以控制其“可用性”,但工作流审批方式存在只能针对题头全单审批。只有在报价单的状态为有效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报价单的审批功能,
30 / 94
否则,报价单的“审批”按钮呈 灰色显示。若报价单题头的“要求审批”被选定,则必需经过“审批”,该报价单才能被采购订单所引用。
操作
5.2报价分析
操作
路径:采购>询价和报价单>报价分析
报价单的审批方式有两种,一是在报价单题头或报价行,使用审批按钮功能;二是在“报价分析”窗口,使用相关审批功能。如上图所示,右下角“审批全部报价单”。
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