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明确的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之后,现在在立法上的重点就是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其中涉及几个方面的问题,我概括为,第一是良法之治,第二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第三,把公平、公正、公开贯穿于立法全过程,第四拓宽社会各方和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
要想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际上就是完善立法的问题。要想完善法律体系,首先要完善立法体制,这也是四中全会决定作出了明确要求的,要完善立法体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同时也提出了要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还要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要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要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不受侵犯。
这些要求实际上就让我们看到,我们现在强调的是要实现良法之治,就是良法和善治的问题。法治的理想目标是什么?第一个目标就是完备的法治,叫法治完备、法律体系完备。有了法律体系了,我们看到这个体系还有一些不够完备,还有不能够维护公民的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人身权的一些具体的制度上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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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进一步的通过修、立、改、废、试这些工作来完善法律体系,也就是我们经常讲到的,要制定良好的法律得到普通的遵行,这才叫法治。如果有些制度,有些法律与现在的改革措施不够协调,或者说有些法律是20多年或者是更早制定的,与已经发展变化了的经济社会条件不相适应,那就应该进一步的通过立、改、废、试等工作来使法律体系得到完善。而哪些不够完善,最突出的就是刚才讲到的一些立法领域,还有就是与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所以第一个问题就是良法之治。这个良法之治怎么就和法治文化联系起来了?这个良法之治本身就反复强调,要体现公平,要维护保护权利,还有要公正、要公开。
法治的一个内在要求是什么?是一种秩序的状态。因此我们在立法,在完善法治过程中,特别强调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问题。立法与改革决策要相衔接,重要的改革要于法有据,如果发生冲突,应在修改法律后依法推进改革。这也是四中全会决定很有新意的地方,也是十八大以来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特别强调的,也是引起特别关注的方面,就是如何解决改革和稳定的关系,改革和依法办事、依法治国的关系。这是第一个方面,要有良法之治。
在目前阶段,怎么样才能够体现是良法之治,所以立法要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能够体现人类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和公平正义的价值,要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切身利益的维护的要求。也就是说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体的切身利益,就是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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