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营企业的老总若要建立起良好的名誉,必须乐意给下属高出劳动力市场上一般的福利待遇,让下属认识到企业对员工的关心与认可。
权威本身也要具有伟大的人格,优良的品质和出众的才能。权威并不是脱离群众的,他也要采纳群众的意见。只有部属能尊重上司的权威,而上司也能采纳部属意见的公司,一切才可以顺利推动。
管理者与员工交流能够大大提高领导者建立信誉的能力。如果员工发现分享管理者的私人信息和代价很高的努力是值得而理性的,这种信任就是必不可少的。管理者若无法得到员工的尊敬,上下级之间就会相互猜疑,信息沟通极少。用于尊敬员工以及敢于谈论他们自身缺点的领导者将赢得下属的尊重。一旦员工信任并尊敬一个管理者,真正的进步就成为可能。
管理者应该能够帮助员工建立对未来的预期。对未来的预期,是影响员工行为的重要因素。预期分为预期收益和风险,也就是员工这样做将来会有什么好处,同时这样做又可能面临的问题。这些将影响员工个人的策略,如员工是否会将精力真正的投入到企业的成长中。
有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一只绰号叫“无敌手”的猫打得老鼠溃不成军,最后老鼠几乎销声匿迹了。残存下来的几只老鼠躲在洞里不敢出来,几乎快要饿死。“无敌手”在这帮悲惨的老鼠看来,根本不是猫,而是一个恶魔。但是这位猫先生有个爱好:喜欢向异性献殷勤。
有一天,这只猫爬得又高又远去寻找相好。就在它和相好癫狂时,那些残存的老鼠来到了一个角落里,就当前的迫切问题召开了一个紧急会议。一只十分小心谨慎的老鼠担任会议主席,一开始它就建议必须尽快地在这只猫的脖子上系上一只铃铛。这样,当这只猫进攻时,铃声就可以报警,大伙儿就可以逃到地下躲藏起来。会议主席只有这么个主意,大伙儿也就同意了它的主张,因为它们都觉得再没有比这个主张更好的建议了。但问题是怎样把铃铛系上去。没有哪只老鼠愿意去栓这个铃铛。到了最后,大伙儿就散了,什么也没做成。看来,给猫系上铃铛无疑是一个绝妙的主意,但对于一群已经被吓破胆的老鼠来说,这个主意意味着只是无法实施的美好梦想而已。在企业中,也是一样的道理。
对于一个管理者来说,应该本着务实的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让他的团队有一个可以实现的目标,而不是做出一个不可能实现的决定,同时管理者要对这个目标做出承诺。在承诺的同时,上级下之间要能够相互沟通,建立一个交流网络来寻求共同的价值观与信念。同时,管理者能够以身作则,以自己的个人行为作为员工学习的典范。
许多公司现在也开始在一些社会议题上彼此互相合作,同时也透过一些公有与私有合伙关系的重组,以及制作各种保护环境,改善教育水准,发展提升医疗保健等计划,来回馈社会。在这里,就有许多机会,可以吸引各行各业以及各层面的优秀分子的注意。
通过领导者自己与下属之间的“互动过程”,有效地协调了子系统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树立了领导权威,促进了系统的有序化,这才是现代领导的本质所在。显然这种领导权威不是领导者个人素质的单独结果,而是领导者与下属双方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也是有别于传统的新理念。
在中国企业发展的进程中,管理者更应该从博弈论中学习到发挥更大作用的方法与技巧。当然,由于职业化管理的条件不成熟,因此,企业家主导经营管理的管理模式还将一直持续相当的时间。 2.奖罚分明 兵法上说,“用赏贵信,用刑贵正。”从我国企业的实践来看,对员工的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还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如在一些企业中,不仅缺乏有效的培育人才、利用人才、吸引人才的机制,还缺乏合理的劳动用工制度、工资制度、福利制度和对员工有效的管理激励与约束措施。当企业发展顺利时,首先考虑的是资金投入、技术引进;当企业发展不顺利时,首先考虑的则是裁员和职工下岗,而不是想着如何开发市场以及激励职工去创新产品、改进质量与服务。
我们不妨先从一个例子入手,来看企业如何制订有效的激励制度才可以有效的驱动员工工作。设想有一家游戏软件企业老总,打算开发一种新的网络游戏,不妨叫做“大话水浒”。如果开发成功的话,根据市场部的预测将得到2000万人民币的销售收入。如果开发失败,那将是血本无归。而企业新网络游戏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技术研发部员工是否全力以赴、殚精竭虑来做这项开发工作。如果研发部员工完全投入工作,有80%的可能,这款游戏的市场价值将达到市场部所预测的程度;如果研发部员工只是敷衍了事,那么游戏成功的可能性只有60%。
研发部全体员工在这个项目上所获得的报酬如果仅有500万元,那么这些员工对于这款游戏的激励不够,他们都是得过且过,敷衍了事。老板要想让这些员工得到高质量的工作表现,就必须要给所有员工700万元的酬金。
这样的话,如果老板仅付500万总酬金,那么市场销售的期望值有2000万?60%=1200万元,再减去500万的固定酬金,老板的期望利润有700万元。如果老板肯出700万的总酬金,则市场销售的期望值有2000万?80%=1600万元,再减去总酬金700万,老板最终的期望利润有900万元的剩余。
然而困难在于,对于研发部的员工,老板很难从表面了解到这些员工在进行工作时到底有未敬忠职守,兢兢业业地完成任务。即使给了全体员工700万的高酬金,研发部员工也未必就尽心尽力地完成这款游戏。由此看来,一个良好的奖罚激励机制对于企业极其重要。
公司最好的方式就是若是游戏市场反映良好,员工报酬提高,若是不佳,则员工报酬缩减。“禄重则义士轻死”,如果市
场部目标达到,则付给全体研发人员900万元,若是失败,则让全体研发员工付给企业100万元的罚金。这种情况下,员工酬金的期望值是900万?80%-100万?20%=700万元,其中900万元是成功的酬金,成功的概率为80%,1万元则是不成功的罚金,不成功的概率为20%。在理论上,采用这样的激励方法会大大提高员工工作的努力程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激励方法相当于赠送一半的股份给企业研发部员工,同时员工也承担游戏软件市场失败的风险。然而这种方法在实际中并不可行,因为不可能有任何一家企业能够通过罚金的方式来让员工承担市场失败的风险。可行的方法就是,尽量让企业奖惩制度接近于这种理想状态。更加有效的方法,就是在本质上类同于奖励罚金制度的员工持股计划。我们可以将股份中的一半赠送给或者销售于研发部的全体员工,结果仍然是和罚金制度是相同的。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员工工作努力与否与良好的激励机制密不可分。然而我们现实中的很多公司却不明白这个道理。比如很多公司的奖惩制度上写着:“所有员工应按时上班,迟到一次扣10元,若迟到30分钟以上,则按旷工处理扣50元。”国外有弹性工作制,即不强求准时,但是每天都必须有效地完成当天工作。笔者认为,即使有人迟到、早退、被扣除工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有可能并不是努力工作,其因扣除工资而产生的逆反心理导致的隐性罢工成本反而有可能高于所扣除的工资。从表面上看,老板似乎赚得了所扣工资的钱,实际上是损失更多。可见,这并不是一个有效的奖罚激励制度。 再比如有的公司规章条例写着:“公司所有员工应具有主人翁意识,应大胆向公司领导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可以直接提出也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若被采纳后奖励50元。”笔者试问,不同的合理化建议对公司所创造的效益是不同,假设一个人所提建议可以提高效益5万元,另一个人所提建议则只能提高效益500元,都用50元的奖金来进行物质激励,其条例本身明显就不是合理化的制度。
总而言之,一个良好的奖惩制度首先要选择好对象,其次要能够建立在员工相对表现基础之上的回报,简单的说,就是实际的业绩越好,奖励越高。只有这样的奖罚分明的制度才能够对员工创造出合适的激励。 3.强强如何有效联合?
一个企业按照系统论的说法,是一个开放耗散结构系统,与外部环境不断发生联系与交换,如寻找供应商采购,寻找销售商销售,在企业外部招聘员工,和其它企业进行合作等。在企业合作推出品牌的例子中最著名的莫过于1990年4月,由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大力推荐,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出面牵线搭桥,英美烟草(香港)有限公司与芜湖卷烟厂的合作。1991年,双方合作生产的“都宝”牌卷烟非常顺利地占领了首都市场,成为北京的畅销品牌,并远销内蒙古、河北等18个省市自治区。
一般来说,两家企业达成合作协议,推出双方共同拥有的新品牌,就意味着在很大程度上,合作双方开始相互依赖。没有任何一方可以在不牺牲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回到原来独立经营的轨道上去。芜湖烟厂与英美烟草合作的都宝就是这样,如果其中有一方放弃合作,希望从对方身上榨取好处,整个合作的进程就会中断,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我们不妨认为,英美烟草公司的技术水平要高于芜湖烟草,而芜湖烟草本土化的营销手段与网络则是英美烟草所缺乏的。因此,英美烟草与芜湖烟草之间的合作主要是英美烟草提供技术,而芜湖烟草开发市场。设想英美烟草支持芜湖烟草的技术开发分为低技术开发与高技术开发两种,技术开发成本分别为9000万人民币与1.5亿人民币;芜湖烟草上新生产线的投入也分为低投入与高投入两种,开发成本分别为1.8亿人民币与3.0亿人民币。因此,我们可以得到双方合作的总成本有四种可能,见下图。
3.3亿 2.7亿 4.5亿 3.9亿
不妨双方合作都预期到,都宝香烟的市场利润在一年内可以达到3.9亿人民币的利润。双方都以一年内收回成本为目标,但赚取多少钱并不在考虑之列,主要是试探性地进行这个项目。很显然,芜湖烟草高投入上生产线,英美烟草采用高技术投入,此时的总成本达到4.5亿,明显一年内这个合作项目的成本无法收回。
我们不妨假定合作双方采用两种策略的概率都是1/2,由此,双方总成本为3.3亿、2.7亿、4.5亿和3.9亿的概率都是1/4。那么,双方总成本的期望值为(3.3亿+2.7亿+4.5亿+3.9亿)?1/4=3.6亿元,因此双方的预计利润为3.9亿-3.6亿=0.3亿元。 那么在英美烟草与芜湖烟草进行合作协商的时候,就要考虑到项目启动成本是否高于0.3亿元。这个例子中的项目启动成本包括双方谈判成本、人员培训成本、沟通成本等。如果项目启动的初期投资超过3000万,双方就没有合作的可能性,项目自然被否定掉。
在企业的实际合作中,最大的困难并不是作出这样的预期,关键在于每个企业是否真实地提供自己所负担的投入成本。比如这个例子中,英美烟草可以将其技术开发成本报为最高的2.5亿元,芜湖烟草报为最高的3.0亿。这种情况下,很明显合作双
方的项目第一年的目标无法达到,更谈不上弥补先期的项目启动成本。自然,项目只会泡汤,双方无法达成合作。
看来让两个公司有效地合作一个项目,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我们不妨采取这样一种策略:加入芜湖烟草决定将合作项目继续下去,它必须要补偿英美烟草的成本,然后保有余下的利润。无论双方的成本总和是不是低于利润目标,芜湖烟草都将决定继续下去,它的收入为总收入减去自身上新生产线的成本,再减去对英美烟草的补偿之后的剩余。
双方不妨同时宣布自己投入的成本,并且在总成本低于利润目标的前提下,项目才能进行下去。对于芜湖烟草来说,补偿英美烟草成本的剩余利润必须要高于它实际付出的成本,它才能继续这个项目。由此看来,芜湖烟草最好的作法就是报出真实的投入成本。如果芜湖烟草所报的是虚假数字,很有可能这个项目就无法进行,芜湖烟草就失去了一个赚钱与技术更新的好机会。因此,芜湖烟草报出真实成本是一个优势策略。
同理,这种激励机制当然也可以用在英美烟草身上,报出真实成本自然也是英美烟草的一个优势策略。
然而,这种方法的局限在于,不管用在哪一方身上,都只能保证其中一方报出的是真实成本,无法约束另一方也是说真话。为了让双方都能够真实报出真实成本,在设计合作协议的时候是最重要,这份协议要能够激励两家公司都报出真实成本;这份协议要有确保有效继续项目或取消的决策。能够让大家精诚团结的协议,就是要使公司将它们通过自身行动加在对方身上的成本考虑进去。比如在这个例子中,一旦公司夸大自己的成本,项目不得不取消,反而自己所获收益减少。 4.如何接到一个项目?
很多公司,尤其是工程公司的项目,都是通过公开投标的方式来获得。随着我国政府办公公开化、透明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政府项目公开招投标方式的应用也会越来越广泛。
在招投标中,最常见的是片面的、无标底的“最低价中标”。项目招投标可以通过竞争性的公开一次性报价,选择报价最低者中标,以达到降低投资的目的。有这样一个故事,称为“旅行者困境”就说明了这种方法的好处。这个故事说的是有两个旅行者A和B从一个以出产花瓶的著名旅游胜地回来时,他们都买了花瓶。提取行李时,发现花瓶被碰破了。他们向航空公司索赔。航空公司估计花瓶的价格在80~90元的价位左右,但不知道这两位旅客购买的准确价格。航空公司要求两位旅客在100元以内自己写下花瓶价格。若两人写的相同,说明他们说了真话,就照他们写的数额赔偿;如果两人写的不一样,那就认定写得低的旅客讲的是真话,按这个低的价格赔偿,但是对讲真话的旅客奖励2元钱,对讲假话的旅客罚款2元。
如果两人都写100元,他们都会获得100元。但是,给定B写100元,A改写99元,则他会获得101元。B又想,若A写99元,他自己写98元,比写100元好,因为这样他获100元,而写100元当A写99元时自己却只获97元。而给定B写98元,A又会写97元,??这样,最后落得每人都只写1、2元的境地。当然这个博弈是一种理想状况,实际的企业招投标往往都有一个成本底线。
比如现在有一个政府项目,是公开招标选择网络公司建立政府网,某公司是投标者之一。对于这个公司来说,根据过去的经验能够预算出接手这个项目的真实成本是100万人民币,然而这个公司并不了解其它竞争对手的真实成本。该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推断,其他公司的真实成本在50万~150万元之间。从概率的角度去看,在50万~150万之间的任何一个价格都有可能是最终的胜利者。我们简化这个问题,假设每个公司的成本只能是50~60万、60~70万、??120~130万、130~140万、140~150万这样的整数,总共有10种可能,因此最终获得胜利的公司落在这10种价格区间中的任何一个的概率是1/10。
如果这个公司报价90万,很显然,公司即使胜出,仍然要亏本10万元,看来100万的报价是底线,低于这个价格的报价对于该公司毫无意义。当然这只是这一机制的理想状况。实际当中,如果价格低于成本,破坏了市场均衡,毫无疑问会影响项目质量,不但损害中标者利益,最终还会损害招标政府自身利益。
自然从理论上说,该公司投标报价一定要高于100万元,不妨假设报价120万,根据这10种价格的概率,其他公司报价低于120万该公司惜败的概率是3/5,即使开价100万,该公司不能中标的概率也有2/5。当然开价120万胜出时可以赚取20万利润,而开价100万时即使胜出也仅仅是能够弥补成本而已。由此可见,开出一个较高的价码是该公司的优势策略。每一个投标公司都这么考虑的话,所有公司的报价都会高于实际成本,结果就是所有的开价都被人为抬高。
如何让公司投标报价接近于真实成本的问题关键在于采用某种激励机制来驱动投标者不说谎。比如这里有这样一种激励方式,就是将合同判给开价最低者,但是却让他付开价第二低者的价格。这个时候该公司如果开出的还是120万的报价并且时第二低的价码,而另一家公司开出的价格比这个公司要低,比如是低于该公司成本价的90万元,该公司最终的价格120万反而成了这个胜出公司的最终项目价码。在这种招投标方式下,任何一个公司的优势策略就是开出一个接近其真实项目成本的价格。 按照博弈论的观点具体分析招投标行为我们还可以发现:就象博弈的参加者独立决策、独立承担后果那样,投标各方也如同分别隔离审问,而不能串供,是处于“两难困境的囚徒”,各家只能依据自身实力、期望利润和所掌握的市场信息,自主报价,独自承担风险。
不难看出,机制设计的关键是如何让每个公司的报价有利于集体选择,并最终达到“纳什均衡”。这里其实靠的是两个制度安排。其一是阻止公司之间的合作,其二是制订了一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赏罚规则。可见在招投标的机制设计中,通过博弈竞争使中标价接近成本价,达到均衡合理,为招标人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通过优胜劣汰,使市场竞争力低下的投标人无力参与竞争而退出市场,让有实力的投标人脱颖而出,使资源达到均衡配置,市场秩序得以规范。
第九章 民主的悲剧 1.社会选择的形式
人类社会一经出现便存在者社会选择的问题,如重要职位的人选、政策的制订甚至是国家政治体制的确定等。一般来说,这些问题的解决主要有4种方式,即社会传统习惯、个人或集团的专制独裁、投票表决和看不见的手的市场机制。
传统习惯可以是社会的风俗习惯乃至宗教法规等包罗甚广的惯例。如我国古代的以孝治天下的王朝就是以孝道这种社会习俗作为整个国家大政方针制订的原则与标准。从中世纪欧洲各国的宗教裁判所到当今中东国家的政教合一,都是典型的根据神的意志也就是宗教法规来进行社会性选择。
独裁专制是由个人或少数人集团对社会进行统治,按照个人或少数人集团的意志进行行政管理并代替公众进行社会性选择。中国长达2000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的本质就是以独裁方式进行社会选择,各个封建王朝的更迭不过是“皇帝轮流坐,明天到我家”换汤不换药的独裁权力交替而已。中国几千年的独裁专制统治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有其深刻的历史、地理、文化原因的。先哲马克思认为,水利灌溉在亚洲地区的生产方式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气候和土地条件,特别是从撒哈拉经过阿拉伯、波斯、印度和鞑靼区直至最高的亚洲高原的一片广大的沙漠地带,使用水利工程的人工灌溉设施成了东方农业的基础。”亚洲高原干旱的自然环境,与沙漠地带是几近相似的。这使得兴修水利灌溉渠道成为亚洲农业生产方式的首要条件。治水产生了公共行政管理机构。马克思说:“那些通过劳动而实际占有的公共条件,如在亚细亚各民族中起过非常重要作用的灌溉渠道,以及交通工具等,就表现为更高的统一体,即高居于各小公社之上的专制政府的事业。”亚洲社会的政府起源于兴修灌溉的需要。因为灌溉渠道工程的规模之大,决不是局部的生产机构或个人所能够进行和完成的,必须由能够跨越地区和个别组织的社会公共机构来承担,所以只能是“专制政府的事业”。这正如马克思所说:“但是在东方,由于文明程度太低,幅员太大,不能产生自愿的联合,所以就迫切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来干预。因此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亚洲社会的公共权力机构由治水而产生,因此其产生的公共权力机构不是议政机构,而是作为行政机构的政府。行政本位而不是议会本位,才是亚洲国家政治机构的基本模式和特征。
德国学者卡尔·威特福格在1957年出版了《东方专制制度》一书,试图就马克思的理论提出了“水利文明——水利垄断——水利官僚制”的观点。他认为对灌溉用水进行控制和集中管理是亚细亚生产模式和东方专制制度的基础。这种模式在埃及、两河流域、印度、中国等都发生过,它所造成的中央专制是国家、城市、手工业和文字的起源,也是社会停滞不前的基本原因。 独裁专制一旦与传统习俗相融合,社会往往就僵化成铁板一块,文明的发展将停滞。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儒家为代表的。儒家亚圣孟子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按理说,这是典型的民主思想。在中国源远流长的历史中,闪烁着无数这样可贵的思想火花,在中国文化习俗中也包含这种民主思想的萌芽。在这种传统思想的影响下,历朝历代的王朝法律中也白纸黑字的写着类似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条款。似乎中国古代就有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只能由上层少数人的统治集团作出明确解释,这些掌握解释权的人就成了以天地良心为幌子的事实上的独裁者。正如柏杨先生所说:“中国古代统治者也爱护人民,也喜欢人民,也需要人民。可是,他和人民的关系,他是用什么心态来保护人民呢?他用一种‘我是牧羊人,你是羊’那样的心态。所以,古代的‘民主’的观念,爱护人民的观念,是统治者作为一个牧羊人的姿态来爱护他的羊。基督教里面有所谓‘耶稣是我的牧者’。为什么耶稣是我的牧者呢?耶稣等于是牧羊人,那么我呢?是他的羊。如果一个人是羊,一个人是牧羊的,这种关系不是民主关系。它指的是民本,民为邦本,是本,人本关系,而不是民主的关系。”
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社会选择的方式则又有两种,那就是投票制度与市场经济。投票制度往往用于政治决策,市场机制毋庸多言即用于经济决策。在德国、法国以及北欧诸国,投票制度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常常直接或间接地通过投票作决策而较少采用市场机制,难怪很多人将这些国家称为社会市场经济国家,或福利国家。实际上,市场机制是投票的一种特殊形式,市场机制中人们手中的选票就是货币。 2.非排序式投票
大家都知道,原始社会时,部落内部的重大事务,如各个部落的酋长与部落联盟之间的统领都是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完成的。马克思称这种社会形态为“原始共产主义”。可见,投票表决是一种古老的表达民意的制度。最近湖南台的“超级女声”冠亚季军的产生则是通过短信投票的方式评选出的,经常上新浪(www.sina.com)或搜狐(www.sohu.com)的网民们经常会看到这些网站会在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就某一问题调查人们的意愿。投票在当代中,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
投票制度最根本的思想是少数服从多数。或者说,通过投票制度,绝大多数人的意愿得以表达,当然这要建立在投票者确确实实的表达了自己真实意愿的基础上。在这个前提条件下,投票的过程又分为投票和计票。投票涉及到所有投票者,有些时候比如政治选举,投票者人数太多,容易产生混乱局面,这就要求投票的过程应该尽量简捷快速。计票和投票不同的是,其参与者是少数人,如公共管理的专家和政府公务员等。计票过程则要求计票人不能徇私舞弊,计票数据真实可靠。
一般来说,投票分为两种方法,非排序式投票与排序式投票。在2004年美国小布什与戈尔两人在最终的总统竞选中,采用的就是非排序方法的计点式选举,这种方法式有多个候选人参加选举,每个投票人只有一票,并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给自己喜好的总统候选人投上“神圣”的一票。这种方法的计票方式式最简单的多数票法则,也就是获得票数较多的候选人当选。
当候选人的数目超过两个人时,这种方法就不可靠了,这时,往往采用两种方法:其一,得票最多的候选人获胜,这叫简
单多数法则或相对多数法则,有的时候采用半数代表制时,候选人必须要获得1/2以上的选票才算胜出。其二,采用二次投票或反复投票表决等方法来产生获得半数选票的人选。二次投票法规定,在第一次投票后若无任何候选人获得半数选票,则应对在第一次投票中得票最多的两个候选人之间进行第二此投票,从中选出一位得票超过半数的获胜者。反复投票表决法对每次投票表决中候选人的人数不做规定,而希望得票太少的候选人自动退出竞选,或由投票人因自己原先所支持的候选人得票太少,当选无望,转而支持其它得票较多的候选人。就这样,投票反复进行,直到产生某个得票超过半数的当选者为止。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选举总统、副总统候选人时就采用这种方法。如在北京申办2000年奥运会时,前几轮都是北京遥遥领先,但在最后以一票之差惜败于悉尼,当时所采用是取舍表决法。这种方法规定在第一次投票后若无过半数者,就将得票最少者淘汰,对其余候选人则进入下一轮投票,如此继续不断直到产生过半数的候选人为止。
这种不具有投票人偏好排序的方法是由内在缺陷的。所谓偏好,就是说在现有苹果、香蕉、桔子,你喜欢吃哪一个,比如说有的人最喜欢吃香蕉,其次苹果,再次桔子,而有的人则是最爱吃苹果,其次桔子,再次香蕉。这就是他们的偏好不同。我们来看一下中国申办2000年奥运会失败的例子。北京1992年开始大张旗鼓、志在必得地申请主办2000年奥运会。申办奥运会的投票规则是取舍表决法。前两轮投票中北京一直领先。经过两轮投票,最后剩下3家:德国的柏林、澳大利亚的悉尼以及中国的北京。在第三轮投票时,北京获得最多的票,悉尼第二,柏林第三。这一轮投票结束后,柏林被淘汰掉。如果就这一次投票,北京就获胜。但问题是还得再投一次票。当在北京与悉尼之间角逐时,北京输了,悉尼获得了举办2000年奥运会的主办权。之所以这样的原因就是原来支持柏林的投票人大多数转而支持悉尼。这就是悉尼获胜的原因。没有人敢说这是公平的投票方法,这种不公平的内在原因正是非排序的投票规则不反映投票者的偏好排序。
再比如,2000年台湾所谓“总统”选举的结果是民进党的陈水扁上台,台湾第一大党国民党输给了弱小的民进党。这次选举是汉贼李登辉“弃连保扁”阴谋得逞的结果。李登辉做国民党主席时,主张统一的宋楚瑜被李登辉开除出党。宋楚瑜原来是李登辉政治上坚强的合作伙伴,因为他的资历,他得到大批的国民党党员的拥护。李登辉与宋楚瑜分道扬镳使得宋楚瑜另立山头,成立了新党。国民党被李登辉肢解。
李登辉推出连战作为国民党的“总统”候选人,但是身为国民党主席却在不同场合下支持陈水扁,使得民进党得以快速发展。“总统”的竞争最后在宋楚瑜、 陈水扁、连战以及独立候选人李敖四者之间角逐。最后,陈水扁以微弱优势获胜,而宋楚瑜和连战均告失败。如果李登辉不耍“弃连保扁”的政治伎俩,或者维护国民党的统一而不使其分裂,使得国民党只有一人参加竞选,那么支持宋楚瑜加上连战的总票数肯定超过陈水扁。
另外一种情况是,假如台湾选举不是直选,选举规则是先角逐出两个而不是多个候选人,然后再在这两个候选人之间进行竞选,会出现什么结果呢?我们可以看一下,假定陈水扁能顺利过第一关而成为两个候选人之一,而宋楚瑜、连战有一个成为候选人,假定是连战,在连战与陈水扁之间的最后角逐中,支持宋楚瑜的选民这次会支持连战——因他们的政治主张相近,那么连战获胜的机会肯定大于陈水扁。但是事实上不是这样,选举中各候选人同时竞选,国民党因分裂而使陈水扁得以上台。 以上所说的都是投票选出一个人的情况,当投票要选出两人或多人的投票表决就不能应用简单多数原则。一般说来,有以下几种投票方法。
一次性非转移式投票表决方法,这种方法规定每个投票人只有一票,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简单多数法确定当选者。在日本议员选举中采用的方法就是这样,在若干个候选人中根据得票多少排序,选取其中的前几位当选。复式投票表决。在选举中要产生多少当选者,每个投票人就可以投多少张票,但对每个投票人只能投一票。但是这种方法有一个巨大缺陷,由于一个人有多张选票,选票具有了放大效应,就是在投票中,当各利益集团的实力相差不大,利益冲突却白热化时,很有可能所有当选者都集中于实力稍强一些的某个集团。比如,在投票时,有两个利益集团,其中一个利益集团的派别可获得稍微超过50%的投票人,当选人就将全部选自这个集团。显而易见,这种投票方式的效率是不高的。为了克服这种方法的缺陷,又出现了受限制的投票表决方式。这种方法规定每个投票人可以投的票数必须小于当选人数。在1868年英国大选中,这种方法被实际应用,可惜的是最终却以失败而告终,该方法仅仅稍稍改进而无法从根本上克服复式投票方法的缺陷。
其实这些非排序的投票方法很容易被某些野心家所操纵,非排序投票的任何一个法则都不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真正实现。假设有一个由3000人组成的原始部落,对部落酋长候选人A和B进行选举,并假定进行一次性投票,此时有2/3的人反对A而选举B,1/3的人选A而不选B。我们完全由办法设计另一个制度,通过“民主”的投票规则使A能够当选。
假定大家都同意服从大多数原则,但程序可以商量。我们把这300人构成3组——这3组既可以天然地形成,也可以设计。每组中候选人获得该组的大多数选票,他就赢得这组的选举,3组中赢得2组即赢得大多数,就算赢了。我想,在实际中这些是任何候选人都能同意的,并且也认为是公平的。我们假定每组的人数不是一样的:第一组是50人,第二组是100人,第三组是150人——我们这里人数的确定完全是随意的。假定第一组中有30人赞成A而反对B,第二组中有60人赞成A而反对B,第三组中10人赞成A而反对B。即:第一组A与B的比例是:30∶20;第二组A与B的比例是:60∶40;第三组A与B的比例是:10∶140。
在这样一种规则下进行投票,A获得了3组中2组的赞成票。A获胜。在这个例子中,如果不分组就选一次,那么B肯定获胜。这个例子中,使B获胜的是直选机制,使A获胜的是间接选举机制。台湾采取的是前者,美国采取的是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