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观测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基本建设、生产矿井的地质观测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2条:矿井地质观测必须由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担任。
第3条:掌握矿井地质观测、试验仪表和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规定
第4条:严格遵守《测绘法》,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地质规程》(试行)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测量资料。
第5条:地质观测应做到及时、完整、统一。
1、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观测记录簿上;记录簿应统一编号,妥善保存。
2、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3、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臵和观测者的姓名。
4、矿井地质观测要把现场和室内,宏观和微观观测结合起来。 5、地质记录簿中描述的地质观测资料,必须在上井后2天内整理完毕,并编绘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图或素描卡片。
6、对采掘工程的布臵和调整有影响的地质资料,要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
第6条:严禁在地质观测、资料汇总、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 四、观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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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地质观测人员应根据工作面的位臵、进度及相邻区的地质资料等情况,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第8条:地质观测人员必须备齐观测、记录用具,如工具包、记录本、铅笔、放大镜、地质锤、皮尺、罗盘、坡度规、线绳等。
第9条:观测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记录本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臵和观测者的姓名。
第10条:现场的观测记录必须采用《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中所规定的符号。
第11条: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查,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准确无误。
五、地质观测
(一)沉积岩的观测与描述 第12条:内容和要求:
1、要正确描述沉积岩的颜色,要取其新鲜断面所显示的颜
色;单色岩石先鉴定岩石基本颜色,再观测其色度的深浅。描述时要把主要颜色放在后面,次要颜色放在前面,如深紫红色、浅黄绿色等。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的岩石,首先鉴定出岩石主要颜色,再确定次要颜色。
2、要逐一观察沉积岩的结构类型,根据碎屑的矿物成分及含量确定岩石类型;当某一矿物成分含量达25%以上时,要对其进行详细描述,并参加岩石的命名。
3、要观察、描述沉积岩碎屑的粒度大小,并按岩石粒度分级标准和岩石粒度命名原则进行岩石命名。碎屑粒度含量达50%上者构成基本名称;粒度含量为50%~25%者,以“质”表示;粒度含量为25%~5%者,以“含”表示;含量少于5%则不参与命名。如含粉砂细砂岩,砂质泥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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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中砂粒级以上的碎屑岩要观察、描述碎屑颗粒的滚圆度和分选性。
5、要观察、鉴定胶结物的成分,描述其胶结状态、类型。 6、要描述沉积岩的层理类型。区分水平、斜交、交错、波状、透镜状层理类型。岩层的厚度(层系的厚度)要按三类观测记录:厚层(2.0~0.5m);中厚层(0.5~0.1m);簿层(0.1~0.01m)。对于岩石中的结核石,要观察、描述其形态大小和成分。
7、要尽可能地鉴定化石的种属,重点观察、描述其特点、数量、大小及产状。
8、用锤击法或用小刀、指甲刻划来确定岩石的摩氏硬度(以岩石强度分级表进行比较,小刀硬度:5.0~5.5;指甲硬度:2.0~2.5),并描述其断口形状和条痕色调。
9、观察、描述岩石的吸水性(遇水变软或膨胀)等物理性质。 第13条:粘土岩应注意观测描述岩石的颜色、物质成分、固结程度、滑腻与干燥程度、可塑性、吸水性、发育程度以及有无结核、包体结构及页理发育程度。
第14条:沉积岩的观测方法及注意事项:
1、观测描述工作必须随着井巷工程的掘进及时进行,并须敲开岩石,观测描述其新鲜断面。
2、观察描述岩石颜色和条痕时,要在统一的自然光线和岩石湿度下进行。
3、一般情况下用放大镜和肉眼在现场进行观察、描述;若有特殊需要,可采取岩样在室内磨片,用显微镜或化学方法进行鉴定。例如可用浓度为5%的稀盐酸试剂滴在岩石标本上,若发生气泡,即可确定碳酸盐成分的存在。
4、靠近露头受风化影响的岩石作为标本,应沿其倾向每隔10米选一个点观测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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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采取具有典型特征的岩石作为标本,放在标本箱妥善保存。标本上要贴标签,注明岩石名称、标本的形状特征、取样地点、层位及取样时间。
(二)煤层的观测与描述
第15条:井筒、石门等穿层巷道所揭露的煤层,不论是否可采,均应按《矿井地质规程》的要求进行观测、描述。
第16条:沿煤层掘进的巷道(包括工作面切眼),其煤层观测点的间距,根据煤层的稳定程度分别为:稳定煤层大于50米不小于100米;较稳定煤层大于25米不小于50米;不稳定煤层大于10米不小于25米;极不稳定煤层不大于10米。
第17条:稳定和较稳定煤层,两观测点的煤厚之差大于0.25米或倾角之差大于5o,在两测点间必须增加一个观测点。
第18条:两观测点间有构造时,必须测量其产状,并绘制素描图。
第19条:各煤层观测点的描述内容包括煤层结构、煤层厚度、煤层顶底板岩性、煤质、煤层含水性等。
第20条:当煤层变薄、分叉尖灭时,应着重观测煤层的结构、煤质、厚度及煤岩层的接触关系、煤层顶底板的变化情况、围岩岩性特征等,为分析煤层变化原因,预测变薄带、可采边界、分合区界积累资料。
第21条:当煤层受褶皱、断层、破坏,并引起煤厚变化时,应着重观察煤质、煤岩层接触关系、煤层结构及煤厚。
第22条:煤岩特征的观测、描述应包括煤的光泽、颜色、断口、硬度、脆韧性、内裂隙数量及发育特征,以及宏观煤岩组分、煤的碎裂特征、煤的名称等。
第23条:煤层结构的观测应包括煤层的各个分层和夹矸层的层数、厚度、稳定性,夹矸的形态、岩性特征及其接触情况。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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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结构的煤层,对各分层和厚度大于0.05米的较稳定的夹矸,均应进行分丈量。
第24条:煤层厚度观测应遵守的规定:
直接丈量煤层的真厚度。在不能直接丈量真厚度时,丈量煤层的伪厚度,再换算成真厚度。观测精度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第25条:煤层顶底板的观测内容:
1、煤层顶底板的岩性、厚度及与煤层的接触关系,顶板裂隙的发育程度以及岩石的坚硬程度等,并需绘制小柱状。
2、伪顶、直接顶的岩性台有变化或不稳定时,需观测其厚度变化范围和尖灭点的位臵。
第26条:煤质观测的主要内容包括煤的变质程度、灰分的变化,以及后生变化对煤质的影响等。
第27条:煤层含水性的观测内容主要是煤层的出水情况。一般分干燥、潮湿、滴水、淋水、涌水等。
(四)煤岩层产状的观测
第28条:顺层巷道中煤层产状的观测: 1、煤层顶板较平整时的操作程序:
(1)用半圆仪的直边在顶板层面上移动找平; (2)沿直边方向划一条线段;
(3)用矿灯照此线段,在罗盘保持水平的条件下转动罗盘,使罗盘玻璃镜中的长线与走向线在镜中重合;
(4)磁针所指的方位刻度值即为煤层走向方位角;
(5)将半圆仪直角贴在层面上,垂直走向即测出煤层倾角; (6)顺倾斜方向用罗盘测出煤层倾向;
(7)用产状符号在草图上标定煤层的倾斜方向。
2、煤层顶板不平整时,可在上、下帮的稳定夹矸或底板面上挂半圆仪拉线,找出最大倾角,并用罗盘测出其倾向。利用走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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