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降水量的量法:
(1)将储水瓶内的水倒入量杯,量程呈垂直状态,使视线与量杯水面平齐。
(2)观测量杯中水面的凹下面,记至0.1。每次观测后应立即记入记录薄中。
(3)如降水量较多,不能一次量完,可分次量,将总数记入记录薄。
(4)每次水量待复测后方可倒去。
(5)自记雨量计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使用。 8.降水量观测记录的统计。
(1)每日观测完毕后,应检查观测记录簿各段(或各次)降水量记录是否正确、齐全。发现有错误或不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改正。
(2)月终应在降水量统计表中填写旬、日最大降水量及出现日期。
(3)自记雨量计的记录还要做时间订正、虹吸订正和记录纸倾斜订正。
第16条 地表水观测。
1.井田范围内及其附近地表水流系统(包括塌陷积水区)的观测站应统一编号。
2.观测站应建立在地基牢固、观测方便并具有代表性的地点,并且便于观测。河流、渠道水文站应尽量选择在顺直、稳定、水流集中、便于布设测验设施的河段;堰闸、桥涵等水文站,一般应选在建筑物的下游,避开水流紊动的地方;水库、湖泊、塌陷区水文站,应选在岸坡稳定、水文有代表性且便于观测的地方。所设臵的固定观测标尺及测量坐标和标高,每年复测一次,发现有变化应随时补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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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表水观测时问一般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4.地面水文地质观测按规定的时间同步进行,若达不到同步,则应按顺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5.地表水体的水位观测应使用水位标尺或自计水文计。 (1)水位标尺读数应读至厘米,记载以米为单位。直接观测读数时,应使视线尽可能地接近水面,读取水面截于水位标尺上最近的一个读数。当水面落到水位标尺零点以下时,使用标尺上取的水面到水位标尺零点的距离为负数。
(2)在有风浪的情况下,应将波浪的峰顶和谷底在水位标尺所截取的最大和最小值读数都记下来,取其平均值。
(3)必须保证测得关键地形点的最高洪水位,如发现漏测.立目9在断面附近找出两个以上的可靠洪水痕迹,及时测下高如果在断面附近找不到洪水痕迹,则应在断面上游及下游各
6.使用自计水位观测水位,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校正。自记按其周期记录形式,每个周期结束时及时更换。
7.对塌陷积水区和水库,除观测水位外,还应在地形图上积水范围,用求积仪分段计算不同水深的面积,求得塌陷积、水库的总积水量。同时,要根据地形图和地表水面积,预司降水强度下的可能汇水量和水位上升情况。
8.汛期或暴雨后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观测地面陷落,特别井F充水的情况。观测项目与地表水调查内容相同。观测时股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第17条 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El的和任务。
1.为矿井建设、采掘、开拓延深、改扩建提供所需的水文资料。
2.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分析、预测、预报和防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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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防治水工程提供水文地质资料。 4.为钻探、堵水注浆提供观测资料。 第18条 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内容:
l.矿井、水平、含水层、煤层、采区和采掘面的涌水量观测。 2.井巷及采面的突、涌、淋、渗、滴水点的水量、水质、水温观测。
3.井下各类水文地质钻孔、地质孔的水量、水位(压)、水质、水温动态的观测。
4.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含水层、导(阻)水断层、陷落柱、喀斯特裂隙、喀斯特暗河洞穴、涌砂点等的水文地质调查及编录。 5.矿井可能的充水通道的水文地质编录。 6.定期检查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留设情况。 第19条 地下水位观测。
1.井田内的地面水文观测孔、井、泉应应 统一编号。 2.在使用铅钟、电极、水位计或自计水位计等器具测量水位时,严禁使用标志不准或滑动的测绳和电线。
3.当测绳和电线标记与标准钢尺的l/1000时,应重新标定或更换。水位遥测仪每半年要用测绳实测检校一次。
4.每个测点使用固定的测量工具,不随意更换。必须更换时,要用新旧测量工具同时各观测一次,并进行误差改算。
5.每次水位观测要进行两次实测和读数,读数读至厘米。以米为单位时,估读至小数点后二位。水位观测取二位平均值为采用值。
6.水井或水文钻孔水位观测结束后,必须妥善保护井口装臵,切实防止钻孔被破坏和堵塞。
7.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水井和钻孔的深度测量,发现淤堵应提请领导采取清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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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条 地下水动态观测应在下列地段网点进行观测: 1.对矿井生产建设有影响的含水层。
2.影响矿井充水的地下水集中径流带(构造破碎带)。 3.可能与地表水有水力联系的含水层。 4.矿井先期开采的地段。
5.在开采过程中水文地质条件可能发生变化的地段。 6.人为因素可能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地段。 7.井下主要突水点附近或具有突水威胁的地段。 8.疏干边界或隔水边处。
9.观测点的布臵,应尽量利用现有的钻孔、井、泉。观测溶主要是水位、水温和水质,对泉水还应观测流量。
第21条 观测钻孔、井、泉涌水量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分别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浮标法、喷水钻孔、流量计(水表)法等不同方法。地表水体和地下水的水位观j只准使用测绳、铅钟(或电极接头)和自计水位计、水位遥仪等测量工具。
第22条 地下水温度的观测,应根据地下水的深度、温度、 (孔)口径及要求测量3~5min,读至0.1?;。使用高灵敏测温仪时,需按仪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和记录。 第23条 矿井涌水量观测。
1.一般应分井口、分煤系、分水平、分采区和主要测水点设站观测,观测站进行统一编号。矿井每观测1次;受降水影响时,雨季观测次数应适当增加。
2.矿井涌水量的观测,应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要求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或其他先进的测水方法。测量工表要定期校验,以减少人为误差。
第24条 用流速仪测定涌水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水流速度、水深状况,选择不同型号的流速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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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速仪一般应每年校正一次,并重新标定流速参数。 3.测流速时断面的位臵应选择在河流(水沟)平直、河底比较平坦、水流平稳的地段。根据河段(水沟)实际情况布臵测速垂线,然后在各测线断面上实测数点的点流速,取其平均值即为测线断面的平均流速。
4.流速测定时,首先应确定流速垂线的数目,一般视河流(水沟)的宽度及断面的形状而定。在流速有很大变化的转折点处必须测定流速。
第25条 在特殊条件下,如需采用浮标法测定涌水量时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1.在难以使用流速仪或缺少测速仪器的情况下采用。 2.浮标法的实测断面应选在顺直且比较规则的地段,其长度为井下水沟宽的5~10倍。水沟水流应均匀平稳,无旋涡及回流,无阻碍水流的杂物等。
3.实测时按下述程序进行:
(1)选定实测地段后,按相等距离布设2~3个断面,既上断面、基断面(中断面)、下断面。
(2)对每个断面进行横断面狈0量,水深点距应为0.3~1.0m,并用坐标纸绘出横断面图。井下水沟横断面测测量水深不得少于3个点。
(3)根据实测地段水的深浅选择浮标种类,从上游断面以上5~20m处投放,以便使浮标在接近上断面时,已具有同行水流的渖i瞽删小淫标从卜游洙斤而罕下潍断而的时间,求出流速。 4.浮标可采用水面浮标及浮游浮标。井下可用木片、乒乓球、纸片等代替水面浮标。
第26条 井巷水文地质素描。
1.井下钻孔揭露含水层时,要确定含水层的层位、名称,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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