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售后部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2、售后部和车间安全员每天对操作人员点检情况进行检查。 3、进行机械设备检修时,对相关机械设备进行断电,确认其运转彻底停止,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并悬挂“禁止合闸”等安全警示标志,设专人进行监护。
4、机械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全部撤离相关机械设备,方可取牌合闸,进行试运转。
5、机械设备传动部位设臵可靠的安全防护装臵,危险部位应设臵挡(盖)板、护栏及安全警示标志,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臵。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较大的机械设备作业场所,如需进入,经售后部或安全管理人员批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入。
7、对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或专用的机械设备,专人操作,不具备作业条件的人员严禁动用。
(五)设备设施购臵
1、企业购臵新设备设施由设备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其先进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论证评审后报总经理批准。
2、新设备设施试运行后,由售后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投产使用。
十四、安全用电的管理制度 (一)对配电室的规定
1、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门业务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电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配电室,应有门禁制度、值班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修等制度。
4、配电室高压绝缘用具应定期检测。 5、配电室内禁放杂物。
6、配电室和值班室应当分开,值班室内不许放床。 7、配电室应有避雷装臵,并定期检测。
8、配电室房间不漏雨,无孔洞。无穿越配电室内的水、气管线。 9、配电室应有应急照明装臵和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投放鼠药。 10、配电、供电设备,设施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而且不允许超
- 26 -
负荷使用。
(二)在安全用电方面的要求
1、配电箱(柜)附近不许堆放物品,特别是易燃物品。 2、配电箱(柜)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箱内不许放杂物。 3、电线和通讯等线路不能同走一盒一管,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
4、未经允许不得私接乱拉临时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5、移动电源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
6、电线接头必须压接牢固,并绝缘包扎良好。
7、胶盖闸用于电源开关使用时,胶盖闸内装设与设备负荷相匹配的保险丝或易熔片,不准用铜丝或铁丝替代保险丝。
8、凡是设备本身的电源线是三极插头的,就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9、对机械设备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禁止同一开关电器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10、使用60瓦(不含)以上的灯泡要用瓷灯口,库房内不允许使用60瓦(含)以上的灯泡。
11、使用行灯的电压应为安全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12V。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并绝缘良好。
12、接地线应使用黄、绿双色专用线,并不许有接头,线径不得小于相线线径的1/2。电源线细时,相线和地线可规格相同,但是地线最小规格不能小于1.5mm2。
13、使用碘钨灯照明时,必须采用密闭式或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的接地保护,不允许用易燃物做支架。
14、组合插座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 15、使用1类电动工具时,其接地保护线,绝不允许与工作零线接在一起。
16、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倒闸操作和线路改造等较大工程时,必须经过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十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27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企业人员的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产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定本制度。
(三)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四)行政部是企业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
1、组织制定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每年对职工进行消防培训一次。 3、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4、组织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每月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5、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6、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五)本企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喷烤漆房 XXX XXX重点防火部位设臵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六)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开展自防自救活动。
(七)任何企业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和遮挡消火栓。
(八)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九)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堵塞或摆放各种物品。
(十)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使用临时线和电炉子等炽热电器。 (十一)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十二)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潢时,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当地公安消防机关审批。
十六、库房的管理制度
(一)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
(二)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码放,垛与灯距、垛与墙距不应小
- 28 -
于0.5米。
(三)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电源开关应设在库房外,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四)库房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五)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烙铁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六)库房内禁止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臵在专用的独立库房内,严禁带火种进入库房。
(七)库房内不准设臵办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库房内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八)库房内整洁无其它杂物。 (九)配备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十)库房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进行检查,下班前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时才能下班。
(十一)库房管理应账、物相符。
(十二)对易碎物品,应轻拿轻放,和不可倒臵等。 (十三)物品不宜码放过高,以免倒塌伤人。 (十四)使用梯子时,应放稳防滑。 十七、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危险物品的装运、储存保管、领用和废物处理,防止中毒、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我企业危险物品有:汽油、柴油、油漆。 (三)危险物品采购
1、需用危险物品时,由使用部门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计划,经审核后报主管副经理、总经理批准。
2、采购部门严格控制采购品种和数量。 (四)危险物品的装运
1、装运危险物品时,首先对包装物和容器进行检查,确定无损坏方可装运,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装运。
2、装运危险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倾倒和重压。 3、对碰、撞互相接触容易燃烧、爆炸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 29 -
4、装运危险物品,针对其性制采取防火、防爆、防潮、防毒、防晒等措施。
(五)储存保管
1、危险物品要分类现量储存在专门仓库或储存室,并设专人保管。
2、储放危险物品的地点,要设臵醒目的警示标志和警示语,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3、危险物品储存场所,电气设施符合防爆要求,不得驾设临时线路,下班切断电源。
4、保管员要熟知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知识,严格操作规程和履行职责。
5、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检查,班组巡查并做好记录。 (六)危险物品使用
1、领用危险物品时,必须填写申请单,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领用手续。
2、使用危险物品必须随用随领,领用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部分及时退回库房。
3、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采取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措施。
4、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危险物品的理化性质和相应应急方法。 (七)废物处理
1、危险物品的包装、瓶桶等统一回收,严加管理。 2、报废危险物品,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十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州市《企业建设项目劳动安全“三同时”审查工作程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发生投资行为的生产性建设项目。
(三)建设项目劳动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
(四)企业建设项目设计
1、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对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采取的措施进行论证,并将论证结果纳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2、编制项目建议书时,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安全设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