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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3工作失职误动作。是指运行人员未认真监视、控制、调整等监控过失;现场作业人员误碰、误动、漏投(切)二次压板、误(漏)接线、误设置定值;继电保护人员错误计算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运行方式人员错误安排运行方式;设计、施工、验收、调试人员遗留隐患或错误,造成的设备误动作。
3.4.4 火灾和火警。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对人身、财产、设备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火警是指违背人的意志发生的非正常性的、但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燃烧现象。
3.4.5 工程质量和施工设施、施工物资事件。是指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作业设备损坏、造成运行设备非计划停运、施工对象存在质量缺陷、施工物资发生损坏等情形。相关情形由基建、生产设备或物资管理部门认定。 3.5 电力安全事故事件
是指在电力生产、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电网减供负荷或用户停电、电能质量降低、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或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和发输变配电设备非计划停运、电网安全水平降低、二次系统不正确动作、调度业务或生产实时通信功能中断等后果的事件,统称为电力安全事故事件。
3.5.1 电网减供负荷。是指南方区域、省(自治区)、省会城市、地级市(州)、县级市、县等相应行政区域内电网,在事故事件发生期间的实际负荷最大减少量。电网负荷为相应区域或行政区域内公司、地方供电企业管辖电网的所有负荷和用户自备电源的负荷。
事故事件发生期间是指从事故事件发生起始时刻至电网恢复电力正常供应截止。 实际负荷最大减少量是指事故事件发生期间,电网负荷侧减少的实际负荷最大量,主要包括:
a)电气接线破坏而直接损失的负荷;
b)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切除的负荷; c)相关人员误动、误碰、误操作损失的负荷等。
因备自投或重合闸成功后恢复的负荷量、用户侧低压释放装置动作等用户自身原因脱离电网的负荷量不计入电网减供负荷。
3.5.1.1 城区或县城负荷。是指公司《110kV及以下配电网装备技术导则》规定的特级地区郊区及城镇以上区域,或者是一、二级地区一般市区,或者县城的用电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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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级别划分见表1,城区或县城负荷考核区域见表2。
表1 地区级别划分表(参见公司《110kV及以下配电网装备技术导则》)
地区级别 划分标准 特级 国际化大城市 一级 省会及其他主要城市 二级 其他城市,地、州政府所在地 三级 县 注:现阶段主要城市包括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南宁、桂林、柳州、昆明、曲靖、红河、贵阳、遵义、海口、三亚,其中广州、深圳为国际化大城市。根据城市的发展变化,其它城市可以过渡为主要城市或国际化大城市。 表2 城区或县城负荷考核区域表
地区级别 供电区域类别 A类 B类 C类 D类 特级 中心区或30MW/km2以上 一般市区或 20-30MW/km2 10-20MW/km2 的郊区及城镇 一级 30MW/km2以上 中心区或 20-30MW/km2 一般市区或 10-20MW/km2 二级 20-30MW/km2 中心区或 10-20MW/km2 一般市区或 5-10MW/km2 三级 10-20MW/km2 县城或 5-10MW/km2 3.5.1.2 一段时间后的电网减供负荷。是指电网故障发生一段时间后电网应有负荷,减去当天同时刻电网实际负荷。30分钟后电网减供负荷的计算方法是:故障发生后第30分钟电网如果无故障时应有负荷,减去当天同时刻电网实际的负荷。其中:无故障时应有负荷,是指电网当天若未发生故障时应有的负荷,可用过去两周内最相近同时段负荷替代;如遇法定节日,可用上一年度同期负荷按照本年度实际增长率修正后的同时刻负荷替代。
3.5.1.3供电用户。是指依法与供电企业建立供用电关系的电能消费者,在统计供电用户数量时,将一个收费计量单位统计为一个用户。城市供电用户总数是城市行政区划内的所有供电用户,包括由公司和地方供电企业供电的所有用户。城市供电用户停电数(含一段时间后的停电用户数)与电网减供负荷的统计口径和方法相同。 3.5.2 重要电力用户和保供电用户
3.5.2.1 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可分为特级、一级、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
由供电企业根据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的行业范围及用电负荷特性提出,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电力安全监管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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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名单参见公司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
3.5.2.2重要用户停电时户。是指一个或多个重要用户受停电影响小时数的累计值。如3个重要用户受停电影响,期间甲用户停电1小时,乙用户停电3.2小时、丙用户停电4小时,则重要用户停电时户数为8.2时户。
3.5.2.3重要保供电用户。是指公司系统启动重要保供电工作所对应的举行重大活动以及为重大活动提供配套服务的电力用户,可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保供电用户。 3.5.3 单一供电城市。是指由独立的或者通过单一输电线路与外省连接的省级电网供电的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由单一输电线路或者单一变电站供电的其他设区的市、县级市。
单一输电线路供电。是指由与省级主电网连接的一回三相交流输电线路或者一回正负双极运行的直流输电线路供电的供电方式。同杆架设的多回输电线路因一次故障同时跳开的情形,视为单一输电线路供电。
单一变电站供电。是指由与省级主电网连接的一个变电站且一台变压器供电的供电方式。由一回路或者多回路输电线路串联供电的多个变电站的供电方式,视同于单一变电站供电。
3.5.4 非计划停运或被迫停运。是指设备立即从可用状态改变到不可用状态,或设备损坏修复后未达到额定容量(参数)、额定运行工况的状态。
设备非计划停运时间是指从设备不可用状态或故障停止运行开始,至按规定立即投入运行或达到额定容量或参数、额定运行工况的可用状态为止的时间。
3.5.4.1 直流输电系统双极闭锁或相继闭锁。是指直流输电系统双极在同一时间内全部闭锁或在1分钟内相继闭锁。
3.5.4.2 电网非正常解列。是指电网出现了非计划操作的解列情况,包括自动解列、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解列。
3.5.5 故障快速切除。是指220kV以上交流系统一次设备发生的故障,未能在满足系统稳定要求的时间内有效隔离或切除故障的情形,其中:
a)“系统稳定要求的时间”一般按220kV设备要求在0.12秒内切除故障;500kV设备要求在0.1秒内切除故障执行;
b)若因系统方式安排对220kV以上电压等级设备故障切除时间有特定要求的,以相关调度机构书面要求为准,但不得超过设计、配置、整定和运行的设置。 3.5.6 继电保护、开关、安全自动装置不正确动作。是指开关、保护、安全自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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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设计、配置、整定、运行等原理或计划,出现功能、逻辑、配合、次序、对象等方面的拒动或误动情形。
3.5.6.1 开关不正确动作。指开关未能按照指令的要求进行分、合闸,主要包括:a)开关拒分(拒合),开关收到保护、安稳装置跳闸(合闸)命令后,而未能分闸(合闸)(外部直流电源消失、手动操作除外);b)开关误分(误合),开关未收到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跳闸(合闸)命令,而自行跳闸(合闸)。
3.5.6.2 保护不正确动作。指保护装置未能按照设计或功能要求动作,主要包括:a)保护拒动,保护装置按设计要求、动作特性、整定值及动作策略等应动作而未动作;b)保护误动,保护装置按设计要求、动作特性、整定值及动作策略等不应动作而动作。 3.5.6.3 安全自动装置不正确动作。指安全自动装置未能按照设计或策略动作,主要包括:a)安全自动装置拒动,安自装置按动作特性、系统设计方案及动作策略要求等应动作而未动作;b)安全自动装置误动,安自装置按动作特性、系统设计方案及动作策略要求等不应动作而动作。
3.5.7 自动化系统失灵及生产实时控制业务通信中断
3.5.7.1调度自动化系统失灵。指自动化主站系统因故障(包括电源故障)使其主要功能不可用,导致调度人员不能利用该系统对电网进行监视和控制。
3.5.7.2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失灵。是指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因故障(包括电源故障) 使其主要功能不可用,导致运行人员(含调度、集控、变电站运行人员)不能利用该系统对厂站进行监视和控制。
3.5.7.3生产实时控制业务通信通道全部中断。是指因通信设备、设施故障导致单一线路保护通信通道全部中断,或厂站间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全部中断,或站间直流控制信息通信通道全部中断,或110kV以上厂(站)到相应调度机构所有自动化EMS通道通信电路全部中断,或110kV以上厂(站)到相应调度机构所有调度语音电话全部中断,或调度控制中心本部通信站与外部通信业务全部中断。 3.5.8 变电站失压和发电厂全厂对外停电。
变电站失压指该变电站各级母线电压(不包括站用电)均降到零。
发电厂全厂对外停电指一个发电厂对外有功负荷降到零(虽电网经发电厂母线转送的负荷没有停止,仍视为“全厂对外停电”)。 4 职责
4.1 安全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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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是本单位事故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事故事件的内部调查和提出问责意见,负责协调、配合事故事件的外部调查和处理;负责事故事件的信息管理;组织制定、审定和落实职责范围内的事故事件预防整改措施;负责监督事故预防整改措施的落实。 4.2 生产设备管理部门
各级生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配合本单位事故事件有关生产运行、一次设备的资产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监督、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大修技改等原因分析、问题揭示的调查分析或技术鉴定等工作;组织制定、审定和落实职责范围内的事故事件预防整改措施;在牵头部门协调下,参与其他类型事故事件的内外部调查和处理。 4.3 系统运行部门
各级系统运行部门负责配合本单位事故事件有关电网运行、二次系统的资产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监督、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大修技改等原因分析、问题揭示的调查分析或技术鉴定等工作;组织制定、审定和落实职责范围内的事故事件预防整改措施;在牵头部门协调下,参与其他类型事故事件的内外部调查和处理。负责相关事故事件信息的及时传递;负责统计事故事件电网负荷减供比例,协助相关部门完成用户停电数量、比例统计及重要用户停电影响。 4.4 基建管理部门
各级基建管理部门负责配合本单位事故事件有关电源建设、电网建设、农配网改造(由基建部门管理的)、小型基建的资产管理、施工管理、工程监理、质量管理、调试验收、启动试运行、遗留缺陷等原因分析、问题揭示的调查分析或技术鉴定等工作;组织制定、审定和落实职责范围内的事故事件预防整改措施;在牵头部门协调下,参与其他类型事故事件的内外部调查和处理。 4.5 市场营销管理部门
各级市场营销管理部门负责配合本单位事故事件有关营销服务、用户工程接入等需求侧管理、抄核收业务、营销大修技改项目、计量管理、用电检查等原因分析、问题揭示的调查分析或技术鉴定等工作;组织制定、审定和落实职责范围内的事故事件预防整改措施;在牵头部门协调下,参与其他类型事故事件的内外部调查和处理。负责统计、计算停电用户数量、比例及重要用户停电影响情况。 4.6 农电管理部门
各级农电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开展县级供电企业有关生产、基建、营销等事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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