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图书资料管理规定
图书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本所图书资料的正常使用,方便本所律师的业务学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所的图书资料由本所拨款购置,产权归事务所所有。 第三条 本所订阅、购买图书资料由行政人员负责,订阅、购买清单应事先经执行主任审批。
第四条 行政人员负责本所图书资料的保管,应在图书资料上加盖本所印章,及时将图书资料上架。
第五条 本所律师有权查阅、复印办公室已上架的图书资料,但不得将图书资料带离办公室。
第六条 本所律师应爱护本所的图书资料,保持图书资料的整洁,不得折角、涂改、污损、丢失。如有上述行为,责任人应负责重新购买,新购买的图书资料应与被损坏的图书资料同版。如无法重新购买,责任人应按被损坏的图书资料定价的二到十倍赔偿本所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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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办公设施及用品管理规定
办公设施及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妥善使用和维护本所公用办公设施及用品,搞好公用办公设施及用品的使用和收费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公用办公设施及用品指本所共有的各类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电话机等),各类电器(包括电冰箱、热水器、微波炉、空调、门禁器等),各类照明设备、家俱及其他办公用品。公用办公设施及用品,不包括律师自己购置的个人办公设施和办公用品。
第三条 公用办公设施及用品仅供本所律师及工作人员用于事务所事务、律师事务及相关业务时使用。公用办公设施及用品原则上不得用于与前述用途无关的个人私人事务。
第四条 公用办公设施应由行政人员统一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 使用公用办公设施及用品应遵循正确使用、节省使用、注意维护和不得故意损坏的原则。由于使用不当、疏忽大意或故意造成的公用办公设施及用品的损坏、过度消耗,使用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本所提供国内和国际长途传真线路,实行有偿使用。 1、使用国内和国际长途传真应进行登记,由财务部按月结算; 2、非工作时间,屏蔽长途传真功能,确需在非工作时间使用长途传真,需提前向行政部申请;
3、不得使用事务所电话聊天或不必要的长时间占用电话线路。 第七条 打印机供大家免费使用,但应注意节约用纸不得浪费。 第八条 草稿和打印校对稿应尽可能使用打印废纸和其他废纸。 第九条 在无废纸利用的情况下,事务所应洽购部分草稿纸供律师和工作人员使用。
第十条 公用办公设施的维护应从服务质量和费用角度选择专业单位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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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办公设施及用品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公共办公设施和办公用品的添置和报废应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并依照审批权限呈报审批。
第十二条 事务所公用设施应建台帐登记管理,公共设施管理应责任到人,责任人由行政部确定,责任人的职责是对公用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实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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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办公物品采购发放及报销办法
办公物品采购发放及报销办法
第一条 为了节约办公成本,规范办公物品的采购和发放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公物品的采购、发放由本所行政部统一管理。 第三条 购买办公物品应填写采购单,注明购买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金额,向执行主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办公物品的采购资金可先向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完毕后持有关付款凭证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 办公物品分类采购、统一报销。采购类别可分为以下几种:
1、固定资产及其配件; 2、办公耗材; 3、书籍资料; 4、其他办公物品。
第五条 办公物品购回后,由采购人员移交物品管理人员,办理入库手续,进行交接登记。
第六条 办公物品的发放,由申领人员向物品管理人员申请,办理物品申领发放手续。
第七条 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应由办公物品采购人员、管理人员对有关登记情况、物品库存情况进行核验,向执行主任递交书面统计报告,详细说明一年来办公物品购买、发放及资金开销情况,并对下一年度大宗的办公物品的采购、预算提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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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本所财务人员,是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受聘于本所从事财务工作,由执行主任直接管理,包括出纳、会计人员。
第二条 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经纪律,谨慎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三条 出纳人员的岗位职责:
1、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每日进行逐笔登记,加强银行存款余额、收付业务的保密工作,直接对执行主任负责。
2、妥善保管本所备用金,超出部分随时存入开户银行。 3、开具收据、发票,复印发票并保管发票复印件,做好统计、结算工作。
4、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登记现金收付,账目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5、妥善保管支票,依原始凭证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并将有关收入、费用往来等凭证交执行主任审阅。
6、及时支付审核通过的费用报销单。 7、按时核发工资。
8、负责水电费、物管费、房租费、复印机、网络维护、饮用水、植物租用等日常费用的结算事宜。
第四条 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
1依记账凭证和汇总记账凭证及时登记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 账。
2、依总分类账编制财务报表等财务文件。 3、每月十日前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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