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相关知识要点
第一部分六大系统简要概述
一、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井下压风自救系统、井下供水施救系统、井下通讯联络系统
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技术现状 (1)监测监控
技术现状:基本实现了煤矿安全生产的在线监测、监控、预警与联网。
技术方向:提高系统的稳定可靠性,扩展功能,挖掘数据,提升预警能力。
(2)人员定位
技术现状:实现了煤矿井下人员的区域定位。 技术方向:提高系统稳定的可靠性、定位精度,准确掌握人员的动态分布。
(3)紧急避险
技术现状:一级个人防护技术与装备基本实现了全矿井覆盖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今年开展了二、三级紧急避险技术和装备的研究。
技术方向:提高二、三紧急避险装备的性能、适应性及系列化,完善配套仪器仪表,研究在煤矿的设臵技术和方法。
(4)井下通风、压风、防尘供水
技术现状:煤矿井下压风、防风供水技术基本完善井下救灾通讯相对落后
技术方向:安装完善煤矿井下压风、防风供水装备,提高救灾通讯的质量和无线通讯距离。
三、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目标要求 1、建设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1)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要加强系统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扩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
(3)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责任,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h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臵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
(4)时间要求:2010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2、建设完善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1)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确保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
(3)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定员
管理和应急救援中的作用。
(4)时间要求:2010年底前,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1年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3、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1)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min的自救器。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m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m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臵救生舱。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m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
(4)时间要求: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4、建设完善矿井他风自救系统。
(1)煤矿企业必须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按照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
(2)空气压缩机应设臵在地面;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地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两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
可靠的位臵安装,但不得使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
(3)井下压风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要按照《防止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要求设臵压风自救装臵。
(4)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要安设压风管路,并设臵供气阀门。
(5)时间要求:2010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压风自救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建设完善矿井供水施救系统。
(1)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设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2)除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臵三通及阀门外,还要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设臵供水阀门,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提供应急供水的要求。
(3)要加强供水管路维护,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保证阀门开关灵活。
(4)时间要求:2010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供水施救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6、建设完善矿井通信联络系统。
(1)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设井下通信系统,并按照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通信联络系统。
(2)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
(3)井下避难硐室(救生舱)、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4)要积极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发生险情时,要及时通知井下人员撤离。
(5)时间要求:2010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四、加强对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管理和监管监察 1、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管理
(1)各煤矿企业要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管理制度。
(2)要加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日常管理,整理完善各系统图纸等基础资料,并根据井下采掘系统变化情况,及时补充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3)要定期对各系统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系统维护,保证系统灵敏可靠。
(4)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科学确定避灾路线,编制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联合应急演练。
(5)要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6)加强入井人员培训,使其熟悉各种灾害情况的避灾路线,并能正确使用安全避险设施,充分发挥其作用。
2、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监管监察
(1)各地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各煤矿企业按照规划和方案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