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花源镇规划调整说明书 第四章 城镇建设规划
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遵循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以增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提高土地整理水平,确保土地利用总体目标的实现。
(二)总体目标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宜农未利用土地资源得到适度开发;新增工矿废弃地得到全面复垦,提高废弃土地复垦率,确保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建设占用和灾害损毁的耕地;土地利用率明显提高,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三)土地整理潜力
农村居民大多以自然村落、院落或单户分散居住,建房杂乱,林盘面积大,村庄内空闲地多,设施不配套。根统计,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林盘地以及院坝、进出道路等用地达7686.20亩,而农村聚居人口为25820人,人均用地198.46平方米,大大超过国家及我省规定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80平方米的指标。到2020年通过集中使村民到规划的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居住,可腾出旧宅基地、林盘以院坝,道路等用地。同时现有农田区,农地区,其田埂、田间小道、林地等也可进行整理腾出土地。
规划期内可进行土地整理的行政村中,农房农地整理可增加土地面积598.35公顷。
(四)土地整理的目标
到2020年全镇农房和农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285.41公顷,新增耕地40%用于耕地占补平衡,60%用于建设用地指标,则到2020年将有285.41×60%=171.25公顷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花源镇城镇建设。 (五)建设用地指标安排
花源镇城镇建设到2020年用地达535.00公顷,比现状165.51公顷增加369.49公顷。国土部门规划到2020年给花源镇下达建设用地指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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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平方公里,故这两项建设用地指标不能满足花源镇2020年的建设发展要求,还需通过其它方式补充63.24公顷建设用地指标。
花源镇是新津县北部的片区中心镇,他将辐射和服务于花桥、兴义镇及普兴镇的北部区域,同时吸引这些地区的村民到花源镇入户就业。因此从区域的角度出发,新津县将通过县域北部地区的土地整理来满足花源镇的建设用地需求。
规划到2020年兴义镇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435.58公顷,花桥镇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191.15公顷,普兴镇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287.42公顷,合计914.15公顷。则将有548.49公顷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全县统筹。从中调剂63.24公顷用于花源镇的城镇建设。
八、镇域环境保护和防灾规划 (一)环境保护规划 1、环境保护原则
①合理布局生产用地,注重居住用地与绿化用地及企业公建用地的结合。
②保护绿化,保护水体,提高绿化覆盖率。
③加强垃圾、污水的处理,注重环境卫生,建设公共厕所。 ④注重企业选项,加强排污处理。 2、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新津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达Ⅱ级标准,镇域地表水达Ⅲ类水域标准,城镇各功能区噪声达一级地区标准,镇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
3、环境保护措施
①积极提倡城镇使用清洁能源,提高电气化率和燃气普及率,减少民用燃料以煤、柴禾为主的传统方式;大力提高企业的防尘技术,尽量减少交通粉尘污染,加强交通干线两侧的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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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建设污水处理厂,完善排污系统,加强对污水的集中处理,合理布局工业,加强对工业废水及工业污水的处理和回收利用,作到达标排放。
③控制固体废弃物,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在居住区设垃圾清运站,城镇设垃圾转运站,所有垃圾集中进行处理。
④加强环保宣传,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专门队伍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各企业应高度重视,实施专人负责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各项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标准。
(二)防灾规划 1、防洪规划 ①防洪标准
花源镇防洪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50年一遇防洪标准校核。 ②防洪原则
保护水源,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保护水土,加强园林绿化。 ③防洪措施
调节径流:在河流上游修筑堤库,植树造林,调节径流。整治河道:包括疏通河道,挖深河道,增大泄洪能力,取直河床,隆低水位,严禁在河道两旁设置建筑。修筑防洪堤:城镇可与滨河路建设相结合,如经济条件允许最好路堤分开设置,以加强滨河绿化,改善城镇景观。
农村聚居点的建设应避开易受洪水危害的地段。 2、抗震规划
按照新颁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新津县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值为0.1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值确定为0.4秒,即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七度。
①防震的基本原则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正确制定抗震标准;特殊工程和重特大工程项目要按国务院《地震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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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成都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由有资格的部门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在修筑道路、广场、公共基础设施系统及重要系统中,应充分考虑疏散、避震、救灾等情况下的利用,做到平震结合。
②抗震措施
城镇和村庄建设应选择对抗震的有利地段,严禁在断裂、滑坡等危险地带和地震可能引起火灾、水灾、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地区选址,卡斯特地区建设应进行地质勘查。合理组织必要的安全疏散用地,确保道路四通八达。
③特别说明
本次规划是在当地政府无财力提供地质勘查资料条件下编制的,因此要求在规划实施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查,按地勘情况进行科学地建设以防止和减少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消防规划
①规划以“预测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规划要求在城镇设一般普通消防站。5分钟到达责任区边缘的原则要求。
②合理的消防安全布局,易燃易爆设施布置在城镇安全地带,远离生活区,并设置隔离带。
③消防供水:由城镇水厂供给,生活、消防同一系统,主次干道给水管管径不小于300毫米,小区内给水管径不小于200毫米,压力不小于10米水柱,在主要建筑物、路口及沿街120米设置消防栓。
④应设置消防调度,指令专线,且不少于两对,应有无线通讯设备,应设置消防通道,保持防火间距,尽端式道路设有15×15m的回车场。
第四章 城镇建设规划
一、城镇性质与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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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性质
原花源城镇的性质为: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和商贸为主的,新津县北部的工贸型片区中心镇。
现调整为:以发展机械加工和商贸为主的新津县北部的工贸型片区中心镇。
(二)城镇规模
原规划确定的规模为:2010年,人口25000人,建设用地237.5公顷,人均用地95m2。
调整后花源城镇各阶段的规模为:
2010年,人口30000人,用地300.00公顷,人均用地100.00m2。 2020年,人口55000人,用地535.00公顷,人均用地97.27m2。 二、城镇用地布局规划 (一)用地发展选择
城镇建设的北面为花源镇的行政区界线,东面为杨柳河、河东为浅丘区,因此城镇建设发展应重点在大件路以东在现状的基础上向东向南发展。大件路以西的老区逐步完善道路网,适当发展。对已处在城镇之中的川藏路和大件路两侧留足控制带,并减少与城镇道路的接口,保持过境交通的畅通。
本次规划确定规划区的范围:花源镇镇域32.60平方公里。 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东、北至双流行政区界,西至川藏路以西,南到兴乐场以南。
(二)用地布局结构和功能分区
花源城镇布局结构在现状建成区和现有路网的基础上,结合自然渠系,协调各类用地,进行整体交通组织。协调旧区与新区的交通关系,注重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相结合,使新旧区建设协调发展。根据地形地貌等环境因素及现状特点,采用分组团集中式布局结构。北部组团西面由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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