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襄阳市高新区考察报告

2020-04-17 05:24

关于赴襄阳市高新区考察学习

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

革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探索创新“统一审批、统一监管、统一执法和并联审批”监管服务体制机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5月13日,由县政府副县长郝传宝带队,组织县政法委、政府办、编办、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工商局、招商局、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赴襄阳高新区考察学习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先进经验,现将考察学习成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襄阳高新区是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区,下设“一区四园”,即襄阳科技商务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汽车工业园、深圳工业园、保康工业园,辖团山、米庄两个镇和刘集、紫贞、七里河、东风四个街道办事处。 经过20多年的建设发展,襄阳高新区的辖区面积由建区之初的7.5平方公里扩大到现在的2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由3.2万人增加到20万人,各类注册企业由17家发展到7804家,营业总收入由3.7亿元增长到2078亿元,GDP由1.35亿元增长到653.2亿元。共有来自美、日、法、英、韩、新加坡、香港、台湾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进区投资,

工业企业1384家,规模以上企业290家,高新技术企业117家,上市公司6家,“新三板”挂牌公司2家,有法国标致雪铁龙、美国德纳、美国康明斯、日本日产、新加坡佳通等世界五百强投资企业23家,总产值过百亿元的企业4家,过50亿元的6家,过10亿元的27家。拥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国家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国家产业促进科技服务体系试点等20张国牌。聚集了全市100%的百亿企业和67%的过50亿元企业、80%的上市公司、84%的博士硕士、68%的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区、新兴产业的引领区、科技创新的示范区、高端人才的集中区、体制机制改革的先行区。

二、主要做法

2014年7月,襄阳高新区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5个先行先试改革试点单位,在襄阳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高新区认真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实施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为突破口,以促进投资和贸易便利化为目标,着力在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服务、深化工商服务便利化改革、创新市场监管体制、探索建立综合执法体制、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创新金融服务、建立促进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构建对外开放服务体系等八个方面实现突破,探索建立了准入清晰、公开透明、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促进了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市场监管

法治化和市场规则国际化。探索实施的一系列改革创新,特别是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上取得明显成效。

(一)在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上实现突破。组建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根据《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襄阳高新区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开展先行先试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襄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襄阳市通过“政府授权、部门委托”的方式,除市公安局等11家特殊市直部门实行派驻外,市发改委等15家有涉企审批事项的市直部门行政审批职责涉及高新区辖区的全部下放并集中到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由行政审批局在高新区内行使市级行政审批权限,并实现在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结。高新区辖区所有涉企审批事项加盖“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专用章”即可,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窗口办完事”。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加挂政务服务中心牌子),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按照市编委《关于组建襄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的指导意见》,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确定编制55名,工作人员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中选调。

(二)在创新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上实现突破。组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集中行使工商、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物价等管理领域的市场监管职能,统筹实施市场秩序监管工作,实现了市场主体“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

制定监管清单,由高新区相关部门实施监管,属于监管清单以外的监管事项,监管权在市级部门的,高新区协助监管,在市级以上的,依法报请上级部门跟进监管。建立市场监管信息管理服务和共享平台,落实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强化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按照市编委《关于组建襄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的指导意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确定编制46名,工作人员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中选调。

(三)在建立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上实现突破。组建高新区综合执法局,集中履行市直部门下放的执法职能。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建立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着力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建立综合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执法评议考核和监督制度,加强对综合执法权的监督,严格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建立监管服务与行政执法一体化机制,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和综合执法局将联合建立共享信息平台,通过将不同部门在日常监管中获取的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协同性。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按照市编委《关于组建襄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的指导意见》,高新区

市场监管局确定编制85名,工作人员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中选调。

(四)在深化工商服务便利化改革上突破。率先实施“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对现行工商前置审批项目的清理、编制了《襄阳市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前置审批事项缩减为11项。对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中提出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作为工商登记“先照后证”后置审批项目。加快推进工商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一是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规定的27个行业外,全面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二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取消对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首次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4项限制,支持公司登记实行注册资本“零首付”。三是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建立“四证一章”(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和公章刻制备案)联办机制。大力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和规范化水平。

(五)在推行“三张清单”目录管理制度上实现突破。推行“三张清单”目录管理制度,即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监管清单,进一步清权、减权、放权,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具体编制完成了高新区内资工业企业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32条,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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