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市场监管和执法事项,提高市场监管和执法透明度,做到政府部门“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推广“三零服务”管理机制。一是推广“零审批”服务。对“负面清单”外工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建立前置事项承诺加备案、承诺公示、集中验收、责任追究、全过程监管等制度,投资主体在获得用地、作出承诺后自主依法依规开展设计、评审、施工,竣工后接受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相关证照。二是推广“零收费”服务。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凡涉及政府服务的内容一概免收一切费用。三是推广“零距离”服务。全面推广重点项目领导联系制、项目“两员”制,当好投资主体的“保姆”,全过程提供服务,面对面解决问题,为投资主体提供“只管生产经营、开拓市场、创新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四)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一是组建高规格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负责,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组建由县政府办牵头,县编办、发改局、经信局、工商局、住建局、国土局、工业园等部门相关人员参与的改革专班。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组织制定《远安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创新实施方案(试行)》、《远安县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方案(试行)》、《远安县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方案(试行)》、《远安县深化工商服务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实施方案,编制
完成“三张清单”。三是组建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及相关人员配备,完善办公场所等硬件设施,组建“一局两委”。
(五)注重改革创新的上下衔接。在探索推进改革过程中,涉及职能调整的部门要围绕实施方案制定,进一步摸清本部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职责权限,主动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衔接,一是争取上级部门对改革的支持和关注,为部门参与制定实施方案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二是扎实做好上级简政放权的承接和应对,进一步厘清权限清单,争取更多权限的下放;三是协调推进新旧制度的衔接,切实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对体制机制创新后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具体行政行为的认可。
(六)坚持“三个导向”推进改革。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现行审批、监管、执法体制机制下暴露出的环节多、效率低等问题,作为改革的主攻方向,要将工作中收集到的具体问题列出清单,用问题是否解决来衡量改革的成败;二是坚持优化发展环境导向。要将优化发展环境贯穿改革始终,用发展环境是否最优检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成果;三是坚持搞活市场导向。积极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壮大市场主体规模,激发市场经济活力,引领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七)严守法律底线适度超前谋划。要始终坚持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研究制定方案,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把依法依规推进改革作为一条铁的纪律,对重
大涉及法律法规的问题,领导小组要专题研究,形成明确意见后按程序决策,确保改革具备顽强的生命力。同时要在人员、机构、职能的调整配备上超前谋划,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的同时,要同步启动机构设立、人员调配、职能并转方案的研究;另外在硬件设施的建设方面超前谋划,加快启动办公场地及附属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最后在推进信息共享平台等信息平台建设上超前谋划,重点围绕实现所有审批事项“一网告知、一网受理、一网办结、一网监管”,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