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表8.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各类专用地绿地率控制指标表 用地类型 一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旧城改造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市政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园林景观路 绿地(%) >35 30-40 25-35 30-40 20-45 40-55 35-60 35-60 20-45 >35 ≥40 ≥20 ≯15 红线宽度小于40米道路 工业用地 第39条 城市绿线及管控要求
1、管控内容
城市绿线包括城市各类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和生态湿地控制范围界线。控制指标详见城市绿线、蓝线控制规划图。
2、管控措施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 场、排放污水以及其它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40条 城市蓝线及管控要求
(1)管控内容
城市蓝线包括河、湖、渠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控制指标详见城市绿线、蓝线控制规划图。
(2)管控措施
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 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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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 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表9.
河流名称 东汶河 汶溪河 宝德河 曹庄河 蒙恩河 完庄河 银麦河 蓝线 (m) >200 >50 50 40 40 20 60 ★规划河道蓝线、绿线一览表
绿线(m) 东(南) 100,刘洪公园处50 30 >5 5 20—150 5 50 西(北) 150,中山路西、蒙山一路东100 20 >15 25 20—150 50 >20 第四节 居住和公共服务
第41条 保障性住房需求预测和布局原则
1、建设要求
保障性住房实行分散配建和集中建设相结合。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应当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同步配套建设生活服务设施。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应按比例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性住房,并在规划和出让条件中予以明确。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控制在中小套型范围内,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5平方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5平方米)。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
2、用地布局
规划集中布局保障性住房用地5处,总用地111.17公顷。规划保障性住房共2.0万户,安置7.0万人,占城市总人口的20%。 第42条 居住建设标准与布局
1、居住建设标准
(1)以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配套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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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的服务和管理机制,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
(2)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并举,老城区按照规划,集中、成片、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进行改造;新城区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建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宜居社区
(3)配套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使社区能够满足与适应市民不断提高的物质生活要求,努力创建社区文明,发展社区文化,建立完善的服务和管理机制。倡导多层次居住类型混合布局,多方式选址建设保障性住房。
2、居住用地布局
城区共布局居住社区15个。 (1)青山社区
位于云蒙路、创新路、蒙恩河、福山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83.6公顷,居住人口2.2万人。
(2)茶棚社区
位于庐山路、新城路、青山路、汶河北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90.2公顷,居住人口2.5万人。
(3)西下庄社区
位于云蒙路、中山路、汶溪河、福山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76.6公顷,居住人口2.0万人。
(4)西关社区
位于青山路、云蒙路、刘洪路、汶河北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06.8公顷,居住人口3.0万人。
(5)兴隆社区
位于刘洪路、汶河北路、云蒙路、汶溪河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77.11公顷,居住人口2.0万人。
(6)东下庄社区
位于云蒙路、云蒙路、汶溪河、福山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86.7公顷,居住人口2.2万人。
(7)湖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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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汶溪河、汶溪河、蒙山路之间。规划用地面积93.5公顷,居住人口2.6万人。 (8)府兴社区
位于蒙山路、云蒙路、新华路、福山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53.2公顷,居住人口1.5万人。
(9)蒙园社区
位于蒙山路、新城路、新华路、云蒙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03.7公顷,居住人口3.0万人。
(10)龙居社区
位于新城路、蒙山路、新华路、汶河北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44.3公顷,居住人口3.5万人。
(11)文昌社区
位于新华路、云蒙路、蒙山二路、福山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83.3公顷,居住人口2.2万人。
(12)书香社区
位于云蒙路、新华路、新城路、东蒙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48.8公顷,居住人口1.3万人。
(13)东泉社区
位于新华路、新城路、东蒙路、汶河北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53.4公顷,居住人口1.5万人。
(14)宝德社区
位于宝德路、蒙山一路、汶河北路、蒙山三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95.9公顷,居住人口2.5万人。
(15)城南社区
位于东汶河以南、京沪高速公路以北的城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88.7公顷,居住人口2.5万人。
第43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形成三处相对集中的行政办公区。布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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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级行政办公区
整合城区原有行政办公用地,在云蒙路以北、府兴路以南、蒙恬路以西、文化路以东集中建设县级行政办公中心。
(2)蒙阴镇行政办公区
以现状蒙阴镇用地为主,完善其东西两侧的用地,形成蒙阴镇的行政办公中心。 (3)开发区行政办公区
位于开发区兴蒙路以北,规划完善现状,增加配套服务设施,形成开发区的行政办公中心。
(4)保留现状的行政办公用地
保留部分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为11.05公顷。对于搬迁进入新行政办公区后的原用地,规划改为商业、服务、绿化、居住用地或其它公益性设施用地。
2、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设置有8处文化设施用地,分别为: (1)县级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设立四处,分别为:
科教中心:位于汶河北路与汶溪路交叉口西北。其内建设六馆一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规划展览馆、青少年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文化中心:位于府兴路、府前路、恒昌路、蒙恬路之间。其内建设文化艺术类设施,主要包括:文化艺术中心(戏剧文化展示中心、民间文化艺术中心、艺术教育培训中心)、影剧院(电影城、巨幕影院、音乐厅)等。
会展中心:位于巨山路以东、新城路以北。结合周边产业发展,其内建设全县的会展中心、展览馆等。
名人纪念馆:位于汶河北路、龙王路、崮山路、三公路延长线之间。规划其结合旅游发展需要,建设名人纪念馆,突出传统文化。
(2)社区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设立四处,分别为:
文庙路文化设施用地:位于文庙路以南、堂阜路东。 兴蒙路文化设施用地:位于兴蒙路以南、蒙恬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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