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因漏振或泵送压力不足造成砼孔洞、蜂窝、露筋及缝隙夹碴,超过评标准合格允许值1 倍,视情节轻重罚施工班组及管理人员200元。
18. 发生上述事故,经返修、返工处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超过10000 元)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再处以上述等额罚款。
19.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部隐瞒不报,每次罚质检工程师和项目经理1000 元,并报公司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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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要求
1. 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政策、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工程安全目标。
2. 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厂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 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5. 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须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7. 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8. 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置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 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 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二)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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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经理在发现各班组有违反安全管理定,违规操作时,要坚决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继续违规操作,要责令其停工,有下列行为的给予经济处罚。
①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处于100元罚款。 ②高空作业不系安全保险带的每人每次处于200元罚款。
③各班组施工人员首次进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款组小儿科安全教育培训的,对项目经理处于500元的罚款。
④脚手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等设施经安全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每项处于500元罚款。
⑤各班组安全管理监督不到位,发生轻微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轻伤的,对班组长处于500元的罚款。
⑥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对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
⑦严禁打架、斗殴。否则见一起打架、斗殴事件罚班组2000元。造成伤害他人的责任由班组长和当事责任人承担,并与肇事者解除合同,将其开除出施工队伍,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⑧各班组安全管理监督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由各班组负连带责任。
2. 安全员要在每项新工作前,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缺少一次罚100元。弄虚作假、代签字罚200元。
3. 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200元。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
4. 对于发现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痢病及传染病的职工,必须劝其回家,如继续留用,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承担一切责任。
5. 施工过程中凡上下交叉作业,中间必须设有安全隔离措施,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没有安全隔离措施,安全员有权禁止下方人员施工,不听劝阻者给予100元罚款。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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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安全交底的,给予安全员200元罚款。
6. 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沙尘、沙暴等恶劣天气,安全员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业和高空作业。如因安全员失职酿成安全事故,将给予安全员1000员以上的罚款。
7. 夜间施工和暗室施工,应该设置照明设备,密封场所须设置通风设备,地下室及楼梯口必须是低压电,楼梯口、坑井洞口没有照明和防护的,每次罚安全员100元。
8. 施工现场危险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悬挂警示灯,非正常使用的楼梯口必须封行,缺少一处罚款100元。
9. 工地上架设电线电路,安装机械设备、存放易燃易爆品,要完全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安全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把关,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罚款100元。
10. 安全员要对塔吊、起重设备的保险装置、超重限位装置作定期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维修中运转及超负荷作业。安全员对违规操作不加制止的,给予200元罚款。
11. 信号工必须在物料起吊时进行现场指挥。如人不在现场遥控指挥,给予200元罚款。信号工指挥失误损坏物品由信号工全额赔偿,由他人替代指挥或超重吊装的立即开除。所吊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12. 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等,处以每处200元罚款。造成后果当事者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的相关责任。
13. 工地上装拆大型机械,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装拆,如果违章作业,每次罚机具负责人和安全员各500元。
14. 工程项目出现安全死亡事故,项目经理罚款1000元,安全员与直接责任者2000元罚款,所在工种工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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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1. 开工前,技术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特殊施工条件、新工艺等,组织做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施工方案,保证达到规定要求。如果施工组织设计达不到要求而影响工程的,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
2. 每项工程开工,技术员都要组织编制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形象进度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并在计划中详细标明部位、工作内容、工程量、完成时间,劳动力曲线表,编制人、审批人,缺一项处每次罚款100元。
3. 施工管理人员要领会图纸的设计意图,明确技术要求,发现设计中存在的差错,要迅速提出意见,避免质量事故发生,如果由此引起经济损失和质量事故,每次罚款不低于200元。
4. 任何人不能无权修改施工图,如有大的疑难之处,只有通过建设(监理)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进行修改后根据设计单位的洽商委托书和相关签证进行施工,如擅自修改,由责任人负全部责任,并罚款200元。
5. 严密的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制定项目施工方案,着重于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实施。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把这项工作干在施工前头,如拖延时间按长短予以处罚。
6. 施工技术员要进行层层交底,保证技术措施的落实,保证技术工作按标准和要求进行交底缺少一次技术交底罚责任人100元。
7. 施工技术员、质检员要对材料设备进行检验,保证项目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和零配件符合要求,进而保证工程质量,如出现材料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质量,则责任人与材料员一样处罚损失部分的30%。
8. 工程项目放线中出现了严重的轴线移位、水平标高不正确,给予放线员每次每点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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