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完成率达到99%,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9%以上,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有机渗透,教育的优质性、特色性和选择性更加明显,全市优质高中段教育覆盖率达到90%。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65%。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市民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4年以上。
表:杭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预期目标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指 标 学前教育入园率(%) 全市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 全市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 义务教育巩固率(%) 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 高中段教育入学率(%) 全市优质高中段教育覆盖率(%)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其中:受过高中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 全市标准化中小学校比例(%) 全市中小学建网学校比例(%)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个) 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中留学生比例(%) 全市中小学与国(境)外学校签约缔结友好学校比例(%) 全市聘有外教高中学校比例(%)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97.4 87.5 62.7 99以上 99.91 99.10 78.53 53.58 10.1 19.3 12.7 70 75 99.2 45 1.4 7.6 14 98以上 90 75 99以上 99以上 99以上 85 58 11.5 21 13.7 90 86 100 80 3 26 42 99以上 95 85 99以上 99以上 99以上 90 65 13 23 14 95 96 100 100 7 33 56
三、发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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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前教育高起点均衡发展,让更多的儿童拥有奠定人生基石的快乐童年。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和科学性,为所有儿童幸福和发展实施快乐的启蒙教育,基本满足0~5岁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对学前教育指导服务的需求。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进托幼一体化,高起点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15年,全市所有的区、县(市)均成为杭州市学前教育达标县,70%以上的区、县(市)成为杭州市学前教育强县;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总在园幼儿总数的70%左右;0~5岁儿童家长和看护人员受训率达到90%以上。
重要举措:
完善杭州特色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强化政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能,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健全“地方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合作”的管理体制;形成由教育、卫生、人口计生和妇儿委等部门协同运作的社区早教服务网络,建立健全面向0-3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普及科学育儿指导的工作机制,健全早教指导中心的鼓励与规范机制。
加快推进幼儿园建设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和加快建设公办幼儿园,支持鼓励民办幼儿园发展;调整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设置规模标准,落实公建配套园所建设;完善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农村办园模式;2015年完成一个乡镇一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建设任务,人口较多的乡镇按照实际需要举办多所公办幼儿园。
实施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战略。深入推进名园集团化办园,全面推进城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建设;推行以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为龙头,中心园与其分园和教学点在经费使用、设施设备配备、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统一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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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幼儿园内涵发展促进行动。完善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和幼儿园等级评估制度;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幼儿园开展以儿童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形式、丰富多样、富有创意的学前教育活动,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二)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让更多的少年儿童获得公平而高质量的教育。坚持公平优质的价值取向,提高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增强每一所学校的活力,为学生提供生存、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使每一个少年儿童得到全面而充分的发展。在保障入学机会公平基础上,关注教育过程的公平,面向全体,因材施教;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创设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的教学环境,保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主动学习;深化课程改革,减轻课业负担,提高教育质量。到2015年,义务教育段学校平均班级学额控制在小学35人以内、初中40人以内;到2020年,义务教育段学校平均班级学额控制在小学30人以内、初中35人以内,全市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小班化。
重要举措:
全面实施区域均衡发展战略。建立并完善教育公共财政制度,推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化,基本实现区(县、市)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拨款标准、教师收入标准、学校配置标准、教师队伍配置标准“四统一”;科学调整教育布局,整合、扩大、优化义务教育资源;以集团、联盟、共同体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名校集团化办学,探索集团学区化;全面实施城乡中小学互助共同体建设,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
全面推进中小学发展性评价。建立健全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相配套的学校评价机制;以学校编制发展规划为起点,通过规划实施的过程监督和达成度评价,促进学校形成自主、持续发展的内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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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以促进学生终身发展、全面发展为宗旨,指导和规范学校完善课程设置,全面落实课程方案;深入开展“轻负高质”教改实践,关注学习兴趣和生活经验,倡导参与、探究和动手,提高教学效益;推进小班化教育,创造有利于学生全面和个性发展的学习环境;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初中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和发展机制。
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减负”机制。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和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课时计划和课程标准,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难度;建立市、县两级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情况通报制度以及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建立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学校、家庭、社会协作联动,打造“家校进步共同体”,严格规范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
(三)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多元发展,为学生的人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全面保障高中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实现学校发展与城市发展、公众需求满足间的共赢。坚持均衡发展与特色发展相结合、强化基础与发展个性相结合、知识传授与创新能力培养相结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促进学校多样化发展,提高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化程度,形成“高质量、多样化、有特色、可选择”的普通高中教育格局。到2015年,全市优质特色高中达到60%以上;到2020年,高中段学校平均班级学额控制在40人以内,全市基本实现高中小班化,10%的普通高中学校跻身全国一流名校行列。
重要举措:
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工程。科学调整学校布局,扩大、优化教育资源,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与小班化教学,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发展和优质化进程;深化课程改革,推进课程校本化建设,推进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推进“轻负高质”教改探索,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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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改善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行为,促进有效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开展普通高中教育选择性试验。实施学分制,推进选课走班;拓展学校课程资源,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引导学生选择适合个人兴趣爱好和未来发展需要的课程;引进国际通用课程;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开展指导。
深化培养模式多样化试验。实施因材施教,分层教学,探索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有效机制和载体;鼓励大学特别是市属高等院校向高中开放课程、实验室等教学资源,为部分学有余力的高中学生开辟学习发展的新途径;探索建立高中和大学以及海外教育机构的有效合作机制,拓展学生发展路径;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关爱行为有偏差学生的健康成长。
实施优质特色高中建设计划。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增强学校管理能力,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推进高中学校依托传统和优势,多形式开展特色学校建设,形成一批人文、数理、科技、艺术、体育、外语等特色高中;推进学校发展性评价,打造学校特色品牌,提升学校办学品质。
(四)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化协调发展,为学生搭建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成长平台。建立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升级需求,合理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加强专业现代化和实训基地建设,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产教结合”,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推动多样化、差异化发展,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以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导向,有效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大力培养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文化素养、职业能力兼备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到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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