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民族国家
第一节 国家理论
一、国家的起源
在我国的先秦时代,国家就是一个专门术语。《左传》上说:“国家之败,由官邪也”;荀子说:“国家无礼则不宁”;《中庸》也说:“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那么中国古代的国家是什么意思呢?“國”字的古文为“ ” (上或下王),可以解释为“一”(土地)、“口”、“戈”(武力)、“王”(王者)。可见,古文的国字,包含了国家的若干要素。 在秦汉以前,“国”和“家”分开使用。诸侯所治为国或邦,其范围是“大国地方百里,次国地方七十里,小国地方五十里”(《孟子》)。而卿大夫的封地为家。《左传》有“大夫皆富,政将在家”。
今天,汉语中的“国家”至少有三种含义:
一是领土意义上的“国家”(Country)。这是一个地域概念,指的是某一地域之内的人文的和自然的统称单位。当我们说中国是一个地域辽阔的国家的时候,我们指的是作为Country的国家。Country是最为通俗的表达,它也可指农村或农业地区,而且几个世纪以前这两个词的意思是一样的。当人们谈到他们的“国家”(Country)时,他们意指他们出生的地方,也许并没有美国大,在那里人们拥有同样的传统和语言。后来,这个词的意思扩大了,它指一个大型的、独立自主的政治实体,即民族国家(Nation)。
二是政权意义上的“国家”(State)。在国家理论研究中,经常使用的是政权意义上的“国家”。这是一个政治概念,指的是在固定疆域之内建立主权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实施权威的政治社会。当我们说中国是共产党领导的国家的时候,我们指的是作为State的国家。
三是民族意义上的“国家”(Nation或Nation-state)。这是一个国际政治的概念,指的是以民族为基础所形成的政治共同体。当我们说中国是一个拥有几千年文明由许多民族组成的国家的时候,我们指的是作为Nation的国家。Nation一词也使用了几个世纪,但不一定是它现在的意思。追溯历史,人类群体把他们自己叫做民族,但它的最初意思有点像一个大部落,比如以色列族或苏族。Nation的拉丁文字根是“出生”的意思,所以这个词指的是你出生于其中并与之有血缘关系的群体。到了17世纪,Nation的意思变为今天统治我们的强有力的大型政治实体。国家权力与占有一块领土并有着许多共同点(历史、文化、语言)的民族的概念合并到了一起。这就是民族国家(Nation-state),一个民族和政府结构(国家)的结合体。通常只把它叫做国族或国家。 在阶级社会,国家在历史上经历过多次的演变,每一阶段都呈现不尽相同的色彩。而且国家有许多种类,每一种国家都有特殊的性能。由于国家的这种多样性和复杂性,再加上政治家或学者的不同的政治立场或不同的学术观点,从而在对国家概念的认识上也异彩纷呈。下面扼要介绍几种主要的国家学说。 1.国家神权说
神权说(divine theory)或神源说(theory of divine origin )是最早的一种
国家学说。在神权政治时代,民众愚昧无知,以为他们不能理解和不能控制的自然现象和其他现象,都受到神力的主导与支配。国家是由神或上帝直接或间接创造的,是神或上帝为了保护人类而创造的。在创造过程中,人并不重要。一切政治权力都是神或上帝的赐予。统治者是上帝在世间的代理人,人民应绝对服从之。除了神或上帝,君主不对任何人负责;人民如果反抗国家、国家的权力及统治者,都是不可饶恕的弥天大罪。
国家神权说在东西方的封建社会都很发达。汉朝董仲舒的“君权神授论”奠定了中国的国家神权说的基础。在中世纪的欧洲,托马斯·阿奎那说上帝是人和人性的创造则,因此,国家来自上帝的创造,上帝是一切权力的来源。国家神权说有利于那时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安定,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有重大影响。但是,国家神权说是不可以论证的,也是暴君统治的护身符。借神权而强化君权,是为暴君张目,导致不负责的政治。
董仲舒的君权至上论与天谴说
维护君权至上是董仲舒的基本政治主张之一。他把君主看作国家政治的核心,说:“君人者,国之元也。”为了给君权至上提供合理依据,董仲舒提出了“君权天予”说。他说:“《春秋》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又说:“圣人何其贵者?起于天。至于人而毕。”“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是?”在他看来,人们不能直接与天联系,其间必须由帝王或圣人作中介。这里的圣人是理想的王。对天来说,王是芸芸众生的总代表,“下至公侯伯子男,海内之心悬于天子”,王代表人类与天对话;对民而言,“王者承天意以从事”,代表天治理人间。因而,“王者,天之所予也”。“唯天子受命于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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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受命于天子”。君主的权力来自天。
2.国家社会共同体说
政治学的鼻祖亚里士多德认为,国家是一种自然产生的、不可避免的及有益的团体。每一个国家都是一种团体,每一种团体都是为了某种的善而建立。作为最高的团体,并包括所有团体在内的国家或政治团体,其目的便在于最高的善。亚氏的共同体说,影响了西方各个时期的政治学家和相关学者对国家的看法。格劳秀斯说:“国家是一群自由的人民,为了享受法律上的利益和为了他们的共同利益,而结合的一种完善团体。”拉斯韦尔和卡普兰给国家的定义是:“国家是一种有主权的地域团体。”美国最高法院对国家的规定是:国家是自由的人们为了共同利益,安享其所有的一切,并对他人维持公道,而结合在一起的团体。 国家社会共同体说在西方比较流行。应该说, 国家是一个政治实体,而非一般的社会共同体。社会共同体说未能很好地把国家与其他社会团体区别开来。 3.社会契约说
社会契约说是17世纪、18世纪最有名的政治理论,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社会契约说是对国家神权说的直接否定。
社会契约说假定,国家之前是人类的无政府的自然状态(state of nature),所有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的人,都有因自然法(natural law )而产生的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 )。因人们滥用自然权利,而使人们的生命及财产得不到保障。为了摆脱这种自然状态,人们慢慢地经过明示或默示的同意,订立一种契约,以建立足以保障自然权利的国家和政府。这样,人类由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state of society)。以契约建立的国家,任务是遵守自然法,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和自由;如果统治者违背契约,人民有权推翻政府,由此得出主权在民的结论。为了防止统治者专横,洛克、孟德斯鸠主张分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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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为人者天》。
由社会契约理论导致的主权在民论,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社会契约说深入到达美国的第一批殖民者的人心,在清教徒中,将契约当做“国家”的成立基础。著名的“五月花盟约”(1620年)宣告,签名者“谨在上帝和彼此面前,庄严签订本盟约,结成国家,以便更好地建立秩序,维护和平,为促进上述目的而努力;并随时按照最适宜于殖民地普遍福利之观点制订公正平等之法律、法令、宪法并选派官吏,誓当信守不渝”。在独立战争爆发前,革命权利的理论大量涌现。正如《独立宣言》声明,“政府从被统治者的同意获得公正的权力”,“任何政府一旦破坏这些目的,人民即有权变革或废除它,并且建立新的政府,根据这些原则奠定它的基础,并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的安全和幸福的方式组织它的权力”。此时各州的宪法也充满了契约说。
社会契约说引发了新的国家的诞生,因此,它的历史进步意义是不容否认的。但是,自然状态是不可论证的假设,自然权利主要是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性。 4.国家统治说
国家的存在就意味着政府的存在,政府是统治和管理国家的机关。因而,不少学者从统治意义上来认识国家。无政府主义者巴枯宁认为:“国家是暴力的化身。??它的本质就是命令和强迫。”狄骥说得更明白:“国家只是被统治者和统治者(即掌握政治权力的人)分化的一种社会。国家与强大力量的事实完全一样。”
国家统治说表明了一些国家的统治特征和统治手段,但并不能科学地揭示国家统治的本质,也就难以让人明白国家到底为何物。 二、国家的本质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写下了马克思关于国家的著名论断:“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这个定义表明,国家的实质是阶级专政。 1.国家的产生基于统治阶级的意志。 2.国家政权始终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
3.国家权力始终是用来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国家权力具有三个重要特征: 1.国家权力具有特殊的强制性。 权力具有强制性,而国家权力具有特殊的强制性,因为国家是有组织的暴力。这种有组织的暴力,首先体现在国家的产生与阶级斗争和暴力分不开的;其次体现在国家组织就是由各种暴力机关组成的。统治阶级为了把本阶级的意志变成全社会的或国家的意志,总是要以暴力机关为后盾。 2.国家权力具有主权性。
统治阶级为确保国家意志的权威性,总是要使国家权力对内最高和对外独立,即国家具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和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 3.国家权力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国家权力以法律形式表现,使国家以第三种力量的面目加以仲裁,这样非常有利于统治阶级,使他们容易掩盖国家的阶级本质,把国家作为全社会的代表。
综上,国家的本质就是以暴力为后盾的阶级专政,是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秩序的机器。
三、民族国家的建构 (一)民族与国家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是民族创造了国家还是国家创造了民族?应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民族演进为国家的过程。自有民族殖民以来,民族解放运动就没有间断过。民族解放运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30年间达到高潮,因而出现了很多新兴的民族国家。
但是,历史研究却常常拒绝这种常识性的观点。在很多情况下,是国家——政府结构——创造出了将它自身也包括在内的民族。例如,南非的祖鲁族并不是一个部落,而是人为创造的民族,两个世纪以前,一个强大而残暴的武士恰卡把许多部族和部落聚在一起使之成为一个民族。今天,人们认为自己是祖鲁族只是因为恰卡通过占领把他们集结在一起,强迫他们说他的语言并把他们培养成优秀的战士。
法兰西经常会让人感觉是一个“天然”的民族,一个有着共同历史、语言和文化的整齐的六边形(版图形状)。但如今的法国还包括几个语言和历史完全不同的地区——大都是几个世纪以来通过武力得来的。巴黎通过教育、语言和中央集权的政府来灌输一种法兰西意识。法兰西民族是其国家出于便利而发展创造出来的。
对许多国家来说,创造的进程还远未完成。西班牙国家与西班牙民族并不相称。托雷多和马德里的国王试图照搬法国中央集权的办法,但这些卡斯蒂利亚人永远也无法把一个统一的西班牙意识强加给加那利人、巴斯克人、加里西亚人、安达卢西亚人,以及其他人。
所有民族中人为色彩最浓的当数美国,它是由一群来自不同殖民地的人在费城集会期间经过精心策划联结起来的。在融合同化千千万万个具有不同语言和文化的移民的同时,美利坚合众国历经多年发展出了自己的民族意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开国文献中明确表达的理想的基础上的。民族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们是由品格各异的能工巧匠们创造出来的。 (二)民族国家的要素
从汉语的语义学上看,国家是由若干要素组成的。国家要素说分为三要素和四要素说。三要素说认为国家是人口(居民)、领土(土地)、主权(权力)三者的联合体。四要素说是在三要素基础上加个政府。二者并没有什么区别。美国著名政治学家迦纳总结了许多国家要素说后,指出:“国家是由许多人所组成的社会;永久占有一定的领土;不受或几乎不受外来的控制;有一个为人民习惯服从的有组织的政府。” 1.领土
第一个民族国家都有自己明确的区域,否则就会发生战争,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的战争就是因为二者都把共同的土地当作自己的家园。当区域归属不明确时,也容易产生民族国家之间的纠纷。 2.人口
每一个国家都有以共同的语言和共同的心理为特征而居住其上的人群。在国家的初始状态,一个国家内的人口的民族性比较单一或简单,但是随着国家的演进,会有更多的民族的人口居住在一块共同的土地上,古老的中国是这样,年轻的美国也是这样。 3.主权
国家应该是有主权的,没有主权的政治体是一个属地,而不是一个国家,如非洲大陆上的法属殖民地。主权的获得需要外交上的承认,尤其是联合国和世界上主要国家的承认,否则就不是一个国家。例如,虽然有若干小国承认台湾,但大国和联合国都不承认,台湾就不是一个主权国家。 4.政府
国家的运转需要有政府。没有一个统一的政府行使国家主权,一个国家事实上就不存在,虽然政府不同于国家——国家是既定的,而政府可以更迭,但是一个国家之内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政府。例如索马里由不同的军阀划地而治,国际社会就很难承认作为一个国家的索马里,事实上成为一个部族社会。 (三)民族国家建构的危机
每一个民族国家的进一步发展都是克服一次次危机的结果,有人认为民族国家的建构需要经历5个阶段或5种危机。 1.认同性危机
认同性危机是建立民族国家时遇到的第一个障碍。一个国家内的民族、地区上的政治团体必须认为他们是这个国家的一分子,否则就会发生认同性危机。美国的南北战争就是为此而打的。法国和英国还保留着地域性团体,他们不把自己当作法国人或英国人,而是布列尼人或科西嘉人(法国)或苏格兰人、威尔士人和爱尔兰人(英国)。瑞士人,除了出国旅行外,会把自己看作是各州(伯尔尼、日内瓦、巴塞尔)的成员。南斯拉夫从来没有为塞尔维亚人、克罗地亚人、斯洛文尼亚人、波斯尼亚人、马其顿人以及其他人建立起一个统一的国家认同。在非洲,人们仍然把自己看作部落成员,而不是一个乌干达人或尼日利亚人。今天,台湾当权者正在刻意地制造对“中国”的认同性危机,在其教科书中宣称自己是“台湾人”而不是“中国人”。 2.合法性危机
合法性产生于民众的自愿服从,而民众的服从又来自民众利益的基本满足和表达利益要求的机会的实现。因此,能否满足民众的经济和政治需求,是建构现代民族国家过程中最核心的问题。出现合法性危机的政权容易被颠覆(往往通过军事政变,像在拉丁美洲和非洲那样)或爆发革命(如伊朗和缅甸)。 3.渗透性危机
渗透性是指国家有能力让基疆域内的所有组织和个人服从其法令,否则就存在渗透性危机。“天高皇帝远”现象的国家存在着渗透性危机,今天,斯里兰卡、哥伦比亚都存在渗透性危机,其政府法令并不能达致每一个角落和组织。 4.参与性危机
对于一个现代民族国家来说,不能简单地对其公民说“君权神授”,统治者就应该永远统治,被统治者就应该永远被统治,民众只有参与了权力的分配过程,一个民族国家才算克服了参与性危机。历史上,早发达国家的民众获得参与的权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公民拥有选举权是一个从有产者到全民、从男性到全民的漫长过程。但是,发展中国家正面临发展与参与的谁先谁后的艰难抉择。 5.分配性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