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输送冷冻介质的管道; C、输送浓碱液的管道; D、合金钢材质的管道;
E、生产中需要经常拆卸检修的管道;
F、不易焊接施工的管道和不宜与管托、管吊直接焊接的管道。 (5)允许管道有轴向位移,而对横向位移需要加以限制时,在下列情况应设置导向支架:
A、安全阀出口的高速放空管道和可能产生振动的两相流管道; B、横向位移过大可能影响邻近管道时,固定支架之间的距离过长,可能产生横向不稳定时;
C、为防止法兰和活接头泄漏要求管道不宜有过大的横向位移时;
D、“Π”型补偿器两侧的管道上应设导向支架,其位置距补偿器弯头宜为管道公称直径的40倍;
E、导向支架不宜设置在靠近弯头和支管的连接处。 (6)生根于建筑物、构筑物上的支吊架,其生根点宜设在立柱或主梁等承重构架上,支架生根件焊在需整体热处理设备上时,应向设备专业提出所用垫板的条件。
(7)需要限制管道位移量时,应设置限位支架。
(8)不得用高温管道、低温管道、振动管道和蒸汽管道支撑其他管道。
(9)直接与设备管口相接或靠近设备管口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150mm的水平安装阀门应考虑支撑。
(10)沿直立设备布置的立管应设置承重支架和导向支架。立管支架间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6-1-3的规定。承重支架应设置在靠近设备管口处,以减少管口受力。如果管道重量过大,一个支架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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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有困难时,可增设可变弹簧承重支架。
表6-1-3 立管支架间的最大间距
立管公称直径 (mm) 最大间距 (m) ≤50 8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600 800 5 7 8 9 10 11 12 13 14 16 18 (11)支吊架边缘与管道焊缝的间距不应小于50mm,与需要热处理的管道焊缝的间距不应小于100mm。
(12)当支吊架或管托必须与合金钢管道直接焊接时,其连接构件的材质应与管道材质相同。
7、管道主吊架的布置
(1)在敏感设备(泵、压缩机等)的管口附近,应设置支架,以防管道荷载作用于设备管口。泵进出口管道支吊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在靠近泵进出口处;
B、泵的水平吸入管段宜布置可调支架或弹簧支架; C、对于往复式泵,支吊架的选型应考虑脉冲振动的影响和支吊架之间的合适距离。第一个支架不应采用吊架。
(2)往复式压缩机的管道支架,宜设在管道集中荷载处(如切断阀、安全阀、法兰等)、管道拐弯、分支以及标高有变化处。往复式压缩机进出口管道支吊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采用卡箍型支架;
B、支架的间距宜通过计算确定; C、第一个支架应靠近压缩机:
D、大中型压缩机进出口管道支架的基础不应与厂房的基础连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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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振动管道外,支架应利用建筑物、构筑物的梁柱作为生根点,且应考虑生根点所能承受的荷载。生根点的面积和形状应满足生根构件的要求。必要时应减少跨距以降低生根点的荷载。
(4)管道固定点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对于复杂管道可用固定点将其划分成几个形状较为简单的管段,如L型管段、冂型管段、Z形管段等再进行分析计算;
B、固定点应设在能充分利用管道自然补偿处; C、固定点宜靠近需要限制分支管位移处;
D、固定点应设置在需要承受管道振动、冲击载荷或需要限制管道多方向位移处;
E、作用于管道固定点的荷载,应考虑其两侧各滑动支架的摩擦反力;
F、进出装置的工艺管道和非常温的公用物料管道,宜在装置分界处设固定点。
(5) 安全泄压装置出口管道宜设刚性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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