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及早发现,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而引发小范围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此类事故,由发生事故的单位结合实际,按相关规定自行解决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虽能及时发现,但职业病危害事故较难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可能发展为更大范围或更严重的破坏及人员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救援措施:
1、 最早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职业病主管报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 2、单位主管部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快速查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下达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公司安全监察部。
3、公司安全监察部接到报警后,迅速报告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指挥部发布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公司指挥部成员及医疗救护队伍和各专业队伍迅速赶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4、指挥部成员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通知专业对口部门迅速向上级公安、劳动、保险、环保、卫生等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
5、指挥部成员到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职业病危害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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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工作小组: (1)在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的指挥下,组成由保卫、生产技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部门参加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2)在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的指挥下,组成由公司相关部门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部门参加的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五、公司救援信号主要是用电话报警联络
公司报警电话:6562126(安全监察部综合处) 消防火警电话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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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扎煤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一、各单位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定期安排职业健康检查
(一)新员工招录后或安排员工在有毒有害岗位工作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二)对从事有职业危害职业的在册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其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井下专业的员工每二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离岗前,人力资源部必须安排体检后方可离岗;
(四)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三、按规定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员工健康监护档案由各相关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员工每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要及时记录并投入档案。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员工在公司内部调转,由调入单位负责向调出单位索取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行接续。
四、将健康监护信息及时告知员工本人和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组织和配合员工的职业病诊断工作;
六、对职业病病人进行积极治疗;对疑似职业病人,及时安排进行职业病诊断;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及时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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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统计表 日 期
组织部门 形式 培 训 对 象 培 训 人 数 培训内容 19
职业病防护设施登记表
编号 设备 名称 生产 厂家 规格 型号 单价 (元) 购入 日期 主要防护作 用 使用 保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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