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扩能施工组织设计(7)

2019-02-20 20:40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矸石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时高时低、有显著瓦斯涌出、岩层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5)碛头风量不足。

8、碛头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9、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器、电缆等的保护。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直线段150m,转弯45度以上100m)。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在警戒线以外起爆。 10、设岗地点为距碛头150m以外的主平硐运输大巷内安全处。

11、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检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并汇报。 12、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将钥匙交瓦斯检查员保管,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分钟后,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13、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14、放炮时,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中的规定进行,禁止预约放炮。

15、放炮母线必须完好,芯线破损裸露的必须更换。放炮母线必须随用随挂,禁止固定放炮母线。

16、放炮前,必须把风钻等转移到安全地点放好,对耙砂机、电缆等其他不易移动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遮掩。

七、机电设备安全管理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2、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措施。

3、各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按时进行注油、检查、维修,以保证设备良好运行。 4、井下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学习,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井下电气设备的操作按《煤矿安全规程》(2010)第446条执行:

(1)、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6、吊挂电缆必须使用电缆钩,悬挂的电缆高度和长度必须符合规定,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吊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应不落在轨道上。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筒上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八、运输安全措施

1、各类司机、信挂工必须由经过考试合格,并持合格证的专职或兼职人员担任,严格按章操作。

2、施工中采用人力推车时的注意事项:

(1)、人工推车时,推车人员必须携带刹车棒。在车速过快及停车时,必须用刹车棒减速和制动。 (2)、人工推车时,两车间距离必须≥10m;坡度大于5?推车时,两车间距离必须≥30m;

坡度大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推车人员必须头戴矿灯,注视行车前方,精力集中,发现前方有人或其他障碍物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岔口时,都必须提前发出警号。 (3)、推车人员不得在矿车两侧推车。 (4)、过道岔时要减速,慢速通过道岔。过弯道时,要在矿车外侧加力。严禁放飞车。 (5)、无论空、重车掉道时,上道时要有专人指挥;用短轨道或木料撬车时,不能用力过猛,手脚必须置于撬物的上方;人员必须站在矿车两端进行处理,严禁站在矿车两侧处理跳道车。 (6)、停放车辆时,必须将车垫稳,确保不发生溜车。 3、碛头施工过程中空、重车的运输采用2.5t蓄电池机车运输。每次拉重车数不超过8个,空车不超过10个,车速不超过3m/秒。

4、机车司机要加强瞭望,发现运输线路前方有行人及转弯时,必须发出警号。机车过岔口、石门和转弯时,必须放慢速度。 5、禁止用机车抵空车进行装矸石。

6、机车司机下班时,必须将机车开回充电室。

7、耙岩机必须固定牢固,上齐卡轨器、卸料槽支撑架。

8、耙岩机使用完毕后,应把操作手把综合放在松闸位置,切断电源,卸下手把。向前移动耙岩机时,卸料槽下必须连接好一辆重车,防止移动耙岩机时,耙岩机后仰。 九、综合防尘措施

1、掘进碛头必须坚持湿式打眼,禁止无水干打眼。 2、巷道内必须安设洒水降尘装置。

3、装岩时要洒水降尘,无水不得装岩。

4、放炮前开启喷雾装置,碛头20m的范围内必须喷雾降尘。 5、放炮时,必须对防尘设施加以保护。 6、放炮后及时喷雾降尘。

7、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好防尘口罩。 十、特殊施工条件安全技术措施

(1)穿越地质构造带措施

① 加强现场监控,及时收集水文瓦斯、地质资料; ② 有专职瓦检员跟踪检测瓦斯、CO2等情况; ③ 加强矿压、位移观测;

④ 搞好加强支护、超前支护;

加强火工放炮管理,密眼少药,浅眼多循环及时支护; 加强跟班、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

(2)揭穿煤层措施

① 必须随时测定碛头到煤层的位置,收集好地质、水文、瓦斯资料; ② 距煤层垂距10m开始施工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距离不小于5m; ③ 有专职瓦斯检查员跟踪全程检查通风、瓦斯、CO2等情况; ④ 安全员跟班,及时收集水、瓦斯、温度多变情况; ⑤ 加强供电安全管理;

⑥ 加强火工、放炮管理,密眼少药严禁短线放炮; 加强距班值班,及时排查现场安全、质量等隐患。 (3)贯通安全措施

① 准确测控,及时收集资料并下发贯通通知单;

② 专人统一指挥,停掘面必须保持正常的通风和瓦斯安全检查; ③ 贯通停掘面必须挂牌,严禁人员入内;

④ 贯通施工,双方都必须严格“一炮三检”制度,并加强双方顶板支护等检查工作; ⑤ 贯通施工,双方都必须设专人警戒; ⑥ 加强火工管理,密眼少药;

⑦ 加强现场跟班、值班,确保安全生产及时的排查各种隐患。 ⑧编制专项揭穿煤层措施。 十二、其他安全规定 (一)、爆破、打眼要求

1、严格按《爆破说明书》要求的炮眼参数进行钻眼。 2、严格按要求装药联线,做到认真细致。 3、严格按中腰线施工。 (二)、风钻打眼的注意事项

1、打眼前先检查顶帮及支护情况,有隐患必须先处理,后打眼。

2、打眼前要协助质量验收员确定好中、腰线,画出巷道轮廓线,严格按验收员划的炮眼位置、角度要求打眼。

3、多台风钻打眼时,不得交叉作业,防止相互干扰,发生意外事故。 4、眼位过高,钻架高度不够时,必须搭设牢固的工作台。

5、打眼工严禁骑在钻机气腿上,应靠在一侧 。

6、按验收员划定的打眼位置,把好钎杆,指定打眼工开钻。

7、作业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在处理完危岩活矸后,方可作业。

8、在打眼过程中随时注意顶板岩石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领钎时要站在钻机一侧,两手抓钻杆,对准标好的眼位向打眼工发出信号,待眼位固定并钻到一定深度时两手松开,退到机身后侧监护。 10、领钎工作业时不准戴手套。 (三)、锚杆钻机钻眼操作注意事项:

1、操作前所有开关均处于“关闭”状态。严禁平放钻机对准人员进行升降试验。 2、开钻时先送水后送风,停钻时先停风后停水。

3、将六方钻杆插入钻套的六方孔中,然后将支架控制阀旋转一小角,慢慢升起钻机,直至即将接触顶板。注意支架供风不可太快。

4、调节控制阀,支架控气阀及马达压板,开始进行全力钻孔作业。要求转速和推进速度逐渐增大,推力要均匀。

5、钻眼过程中,钻机和钻杆要保持在同一条直线上,防止折断钻杆。换接钻杆时,不应挪动钻机。

6、严禁无水打干眼,供水量要适当。

7、钻孔时,至少两人操作,一人操作操纵臂,另一人辅助扶钻安孔或更换钻杆。 (四)、文明生产要求

1、巷道内无杂物、浮矸、无积水;各种材料、工具要分类挂牌,摆放整齐。风、水管路按要求安装好,不得漏风、漏水。

2、耙岩机后的浮矸每班应收净,耙岩机两侧每班将矸石收净,保持巷道畅通,便于人员进出。耙岩机后巷道内随时保持干净。 3、严格按矿制定的文明生产管理规定执行。 (五)、工程质量管理

1、钻眼时,按炮眼布置图及爆破说明书的规定打眼、装药和放炮。保证巷道的设计宽度、高度。

2、为保证施工的正常,测量人员和施工人员对要定期该巷道的腰线向前延设;

3、巷道内的浮矸必须随时收净并低于轨枕面10㎜,物料和工具必须分类堆码整齐,并挂牌管理,随时保持巷道整洁,材料堆码高度不高于1m,宽度距矿车边缘不得小于0.3m。 4、施工队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组织施工和验收,通风、机运等部门按规定对风、水管、电缆等管线及风筒吊挂进行检查,符合标准化要求。

5、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质量检验,施工时按工序搞好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并记录签字,做好分部分项质量评定和隐蔽工程的验收,发现质量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补救,不留隐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规范和实际要求。

五、开工前班组长要开好班前会,详细布置各项安全、质量、技术要求,要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收工后,将各具体工作详细交代给下一个班组。否则,追究上一个班组长的责任。 (六)、施工完该巷道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七)、施工中,除执行本措施的条款外,同时执行《煤矿安全规程》(2010)和矿编发的《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有关规定。

(八)、本措施由分管矿长和施工单位队长组织该掘进工作面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轮休和请假人员必须补课。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不合格的必须重新学习,直到合格为止。

十一、灾害预防及避灾路线

(一)、防止火灾管理

1、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就近使用矸石、砂子或岩粉进行灭火,严禁使用水灭火。

2、因机械摩擦、油脂等引发的火灾,要就近使用砂石或用水灭火。 3、要控制风流,防止火势蔓延。

(二)、预防水灾害

1、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在掘进炮眼时,若发现眼子内有水异常,不得拔出钎子,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从眼中取出钎子。

2、如遇地质构造,有较强的承压水并有突水迹象时,工作面停止作业,同时报告矿调度室,等待处理。生产科应发出地质预报,采取探放水措施,打眼排放至少布置3个以上的排水眼,眼深必须超过含水或导水层。经探放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向前施工掘进。

3、出现险情时,当班值班队干或班组长必须及时报告矿调度室,同时积极组织当班人员进行清理水沟,保持水沟的畅通。 4、矿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通知相关业务部门技术人员到现场了解水情和处理办法。同时负责检修电气设备的检修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必须做到现场交接班。

5、如突发水时,现场进行排水、抢险和撤离人员的过程由现场值班队干或当班班长负责统一指挥。

6、巷道内水沟要随时保持畅通,水沟断面必须符合规定。

7、透水前的预兆和防范: (1)、巷道壁或顶板“挂汗”,它是积水通过岩石微小裂隙时,凝聚于岩石表面的水珠,顶板“挂汗”多呈尖形水珠。

(2)、工作面顶板淋水加大,或出现压力水头。 (3)、岩石裂隙中流挤出“嘶嘶”的水叫声,表示有水涌出的危险;出现压力水流,这是离水源很近的征兆;若出水混浊说明离水源较近;若出水清澈,说明距离水源还稍远。 (4)、断层和裂隙水多属“活水”,水无涩味,很少出现挂红。 (5)、若发现眼子内有较大的裂隙承压水,不得马上拔出钎子,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从眼中取出钎子。 (三)、防治瓦斯的措施

1、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3次到工作面检查瓦斯,并随时了解工作面有毒有害气体状况。爆破时必须做到“一炮三检”并做好记录。班组长要利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检查瓦斯浓度,坚决做到瓦斯超限不作业。

2、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使用耙岩机;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掘进工作面内,体积大于0.5m3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严格执行炮眼布置、装药量、炮眼装填的规定。

4、对发生高冒地点,要及时采取充填或导风措施,防止有害气体积聚,并将处理结果记入专用记录本中备查。 (四)、防治运输事故的措施

1、加强耙岩机、机车司机及信挂工的培训和业务学习,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2、加强轨道、提升钢丝绳、斜坡地滚的检查和维护。

3、坚持使用好“一坡三挡”。斜坡提升时,必须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二)、避灾路线

各掘进工作面发生水、火、瓦斯、煤尘等灾害时,施工人员应按如下路线进行撤离:

+2305m水平掘进工作面发生水、火、瓦斯、煤尘灾害避灾路线:掘进工作面→+2305m平运输大巷→地面。

+2385m水平掘进工作面发生水、火、瓦斯、煤尘灾害避灾路线:掘进工作面→+2385m水平回风巷→地面。

7.2.4.事故应急救援

项目部成立事故应急抢险处理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抢险救援预案。 一、方针、目标、组织机构

1、方针: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抢险减灾、避免损失。

2、目标

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人身伤亡、避免经济损失,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3、组织机构

成立事故应急抢险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成 员:工程队队长及施工班班长

4、事故应急抢险处理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 事故应急抢险处理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

事故应急抢险处理副总指挥由项目总工负责技术处理。

事故应急抢险处理副总指挥、项目副经理负责后勤、事故处理。 项目经理对施工中发生的事故应急抢险救援负全面责任。

定期组织项目部和工程队进行安全演习,主要针对防突水、防瓦斯、防电击和防坍塌等演习。 二、事故应急抢险处理程序

工程施工中若发生事故按下列先后程序报告: 1、项目部经理(或项目总工) 2、安全负责人 3、井长

4、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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