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方案(6)

2019-02-20 21:09

b.如果承包人为了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需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局部变更设计,除须得到总监代表处批准外,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有承包人自行负担。

③监理工程师应就颁布工程变更令而引起的费用增减,根据合同通用条件52规定进行估价、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费用。但是,如果发出的工程变更是因承包人的过失、承包人的违反合同或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则一切变更后的工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变更种类

?1?按结构规模分为三个等级,即一般变更、重要变更、重大变更 ①一般变更

a.局部路段(连续长度不超过100米,累计长度不超过200米)的路基填筑材料的变更。

b.连续200米内的边沟纵坡调整。

c.挡土墙砌筑材料和基础埋深(变动深度小于80厘米)的变更。 d.涵洞底坡、标高、交角、涵位和涵长的变更(但不引起原主线纵断线形的改变)。

e.防护工程局部位臵(15米内)的调整。 f.涵洞道数的减少,孔径的变小。 ②重要变更

a.路基连续长度超过100米,但小于500米的路基填筑材料的改变。

b.连续200米以上的边沟纵坡调整。

c.路基防护工程位臵(15米至100米)的调整、结构形式的改变(50米内)。

d.涵洞进出口形式的改变。

e.涵洞道数的增加、孔径的增大或结构形式的改变。 f.由于基础地质变化而引起的桩长调整、标高改变及其调治构造物形式的改变。

g.通道交角的改变、长度或道数的增加。 ③重大变更

凡超过上述重要变更的,均属重大变更。 ?2?按费用增减分为两种类型

①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该单项工程原合同价的5%或累计变更超过了原总合同价的3%为第一种类型。

②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在该单项工程原合同价的5%以下或累计变更金额在原总合同价的3%以内且不超过暂定金额的50%的为第二种类型。

(3)变更审批权限

①一般变更且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在该单项工程原合同价5%以内或累计变更金额在原总合同价的3%以内且不超过暂定金额的50%,由驻地监理处汇总,报总监代表处审批后,按月集中向业主(代表)报备。

②重要变更、重大变更和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该单项工程原合同价的5%及累计金额超过原总合同价的3%,由驻地监理处提出意见、报总监代表处审核后,报业主(代表)审批,同时转交原设计单位存档。

(4)变更的原则

①重要变更、重大变更需经业主(代表)、设计|总监代表处共同研究后,委托设计单位重新完成设计。

②监理工程师权限内的变更,设计由施工单位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同时将设计资料及变更依据等报业主(代表)备案。

③所有变更,均应符合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2、索赔 (1)索赔通知

如果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条款提出任何附加支付的索赔时,承包人应在该索赔事件首次发生的21天之内将其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工程师,并抄送业主。

(2)当时的记录

索赔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保存当时的记录,作为申请索赔的凭证。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索赔意向书时,无需认可是否系业主责任,先应审查这些当时记录,并可指示承包人做好当时记录。承包人应允许监理工程师审查其保存的全部记录,当监理工程师要求时,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记录的复制件。

(3)索赔的证明

在发出索赔意向书后的21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另一期限内,承包人应送交监理工程师一份拟索赔款额的详细帐目,并说明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如索赔的事件具有连续性,上述帐目应认为是一笔暂时帐目。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间隔时间内,送交继发的暂时帐目和索赔理由。并在此索赔事件终止后21天之内送出最后帐目。承包人还应将本款规定送交监理工程师的全部帐目的复制件送交业主。

(4)索赔的支付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根据规定提供的索赔证据和详细帐目进行审查核实,在与承包人协商并报经业主批准后,确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或部分的索赔款额,并按第60条规定列入核签的中期支付证书或最后支付证书内予以支付。监理工程师应将此决定通知承包人,并抄送业主。如果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未能遵守本条中的各项规定,则承包人无权得到索赔或只限于索赔由监理工程师按当时记录予以核实的那部分款额。

3、工程延期

如有发生,应要求承包人提供详细的证明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处理建议,呈报总监代表处研究处理。

4、转包、分包与指定分包

未经业主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转包给其他单位与个人。

承包人事先未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业主同意,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承包人即使取得上述批准,也不应解除合同规定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并对分包人职工的行为、违约和疏忽完全负责。

对于提供劳务或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采购材料,虽不要求承包人取得上述批准,但承包人应报监理工程师备案,监理工程师对此有权检查。

业主对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不满意而采取指定分包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落实。

?六?信息管理 1、监理记录

监理工程师除按规定做好各项检验记录、签署质量检验单,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外,还应记好每日的监理日记,记录一天的监理活动以及业主和上级给予的口头或书面指示的执行情况。

2、监理月报

驻地监理处应对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每月以报告的形式向总监代表处报告,总监代表处汇总后报业主,其主要内容:

⑴本月产值完成情况:含计划产值、完成产值、实际完成占计划百分比数、滞后或超前情况,列出完成情况表;

⑵本月工程形象进度:具体描述各分项工程进展数量,并列表说明;

⑶本月气象情况:含晴、雨、阴天数及有效工作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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