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經學》江講師
i. 賽1:3b Targ. 「以色列人卻不認識我的可畏,我的民卻不遵守我的律法」原本是「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可見繙譯員是要強調人人必須遵守律法而如此意譯。
ii.創2:7 Targ.「耶和華上帝用兩個原料造人;用會幕里的塵土,是從大地的四角而來,是用大地的眾水滲掐,造出紅的,黑的,白的;並將生氣吹在...」。可見繙譯員也希望解釋世上許多不同膚色的人。
這樣的解經是屬猶太人著名的「哈克達」(haggadah,解明式) 解經法。
b. 七十士譯本 (LXX)
約在主前三百年,因著希臘人統治整個地中海國家,希臘文成為了當時的普通話。猶太人不得不把希伯來文的經典翻譯成希臘文: 就是七十士譯本 (LXX)。許多新約的作者都是依靠七十士譯本來了解舊約。直譯法 (literalist translation) 是七十士本的基本翻譯法,22但是我們也可發現各譯者把一些特別的解經法應用/參雜在翻譯中。
i. 創2:2 LXX「神完成了他第六天的工作,就在第七天安息」堅持指明神不是在第七天才停下工作。
ii. 申26:12 LXX「當你完成每逢三年的第一個十分一奉獻後,第二個十分一奉獻是給利未人...」堅持第二個奉獻是必要的。這如猶太人的「哈拉克」(halakah,律法式) 的解經法。相信是受了當時律法主義神學的影響。
iii.書24:30 LXX加上「..以色列人將他和他所用來為以色列子民行割禮[的刀一起葬在...]。這正是猶太人的「哈克達」(haggadah,解明式) 的解經法。
iv.申32:8 LXX「照天使的數目,定萬民的疆界」。這是因為把後期猶太人比較注重天使的神學而把神學思想注入翻譯裡。
v. 詩40:6 LXX 「祭物和禮物你不喜悅,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比較來10:5。 詩104:4 LXX「以使者為風,以僕役為火燄」。比較來1:7。
可見七十士譯本的繙譯員在針對某些經文時有時加上個人的解釋。後來的人或是新約作者有時也以這些附有解釋的經文來了解和註釋。因著語言的原因,七十士譯本成為了初期教會的聖經,當時教會不只接納《瑪所拉》(MT,希伯來文聖經) 版本為正典,也同時接納七十士譯本為正典。今天中文舊約聖經是由希伯來文舊約翻譯而來,但是也必須參考希臘文舊約這七十士譯本,因為新約作者許多時候是引用七十士譯本聖經。
c. 拉比的釋經法 (Rabbinic Interpretation)
拉比的文件多收集在《他耳目》(talmud)裡。《他耳目》又分兩部分:《米施拿》(mishna,「複述」),和《革瑪拉》(gemera 「補充」)。《他耳目》含有兩種的釋經法;「哈拉克」(halaka,講解律法式的),和「哈克達」(haggadah,解明與教導式的)。另外一部分拉比文件叫著「米特拉斯」(midrash,「考查」)。「米特拉斯」就是拉比們的註釋書,當中的解經含有拉比嚴謹的解經法,也針對當時的人而解釋。拉比希勒耳 (Hillel) 曾經為「米特拉斯」定下七個解經原則 (被稱為middoth): 23
i. Qal Wa-homer: 從淺 (不太重要的) 進入深 (重要的結論)。
ii.Gezerak shawah: 一個字在一段中的意義也等於在別處的意思。
iii.Binyan ad mikkathub 'ehad: 一節經文在一段中的意義也等於在別處的意思。
22 直譯解經法和字義解經法的分別留待「安提阿學派」一課才作討論。
23 H. L. Strack,\,1945), p.109. 拉比希勒耳被認為是迦瑪列 (保羅的老師) 的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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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Binyan ad mishene kethubim: 兩段經文在兩段中的同一意義也可以應用任何其他段落同樣的經文裡。
v. Kelal upherat: 共同的意義比單獨的意義更能接受。
vi.Keyoze bo bemqom 'aher: 一段難懂的經文可以用其他易懂同樣的經文意思來解釋。
vii.Dabar ha-lamed me'inyano: 意思將由上下文來決定。
Middoth釋經原則後來被後期的拉比學者發展成為三十二個。最後四個最引人注目: Gemetria: 玩弄和計算數目可能含有的意義。
Notrikon: 把一個長的字折成兩個或幾個,然後註解每個字的意思。
Mukdam u-me'uhar shehu' me'uhar ba-'inyan: 排在頭的字最重要,排在後為次要。 Mukdam u-me'uhar shehu' beparashioth: 很多時候一段經文指向將來的事。
以下是一些拉比的解經片段:
i. 把創27:19解釋說「雅各對他父親說,我是雅各,但以掃是你的長子」(Bereshith Rabba)。
ii.把賽40:1解釋說「神向以色列說話如一位兄弟,就如約瑟向他的兄長說話一樣,來饒恕他們。所有的先知來到聖者 (願衪受祝福) 面前,對他說:宇宙的主宰,我們嘗試安慰錫安,但她不受安慰。那聖者 (願衪受祝福) 回答說: 跟我來,你和我到她那裡去安慰她。...如果一個人有一座葡萄園,然後強盜來把它砍倒,誰需要安慰呢? 是葡萄園或是葡萄園的主人? 那是神需要安慰,因為以色列的淒涼。」(Pesikta Rabbati,Piska 29-30b)
3.2.2 昆蘭人的釋經法 (Qumranite Exegesis)
3.2.2.1 昆蘭人的團體多建立於兩約中間時期,尤其是公元前150年至公元70年之間。他
們是一班―抗衡希利尼文化‖的猶太人,也―分別為聖,脫塵僻世‖住在死海邊的曠野,自認他們是處在末世時期。他們的「伯釋爾」(pesher,「意思」) 釋經法和拉比的稍有不同;可歸納為兩大點:
a. 先知所講的話必然與末世有關係。
b. 現在 (他們所住的時代) 就是末世。
3.2.2.2 這樣的解經態度也被今日的學者稱為「末世解經法」。昆蘭人也有規定的解經者
「公義的教師」(The Teacher of Righteousness) 負責講解聖經。以下是一些他們的解經片段:
a. 在解釋鴻1:11說「這意思 (pesher) 是說希臘王「底米特留」受討好他的人的意見而想進攻耶路撒冷 (但神並不准許這城被佔領)...」(Comm. on Nahum)。
b. 在解釋谷1:4說「惡人就是惡祭司,義人就是公義的教師」(Comm.on Hab.)。
c. 在解釋賽54:16時說「鐵匠就是解釋律法的人」(Damascus Document)。解賽54:11-12說「各種的石頭代表昆蘭人團体的各成員」(Comm. on Isa.)
3.2.2.3 昆蘭人認為他們是末世神的子民,就如新約的門徒也以把他們當著末世神的子民
一樣。藉著「末世解經法」他們把經文的意思針對著他們當時的處境來解釋。
3.2.3 斐羅的寓意解經 (Philo Allegorical Interpr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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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1 斐羅是一位與耶穌同時期住在亞歷山大城的猶太人。他並不是寓意解經法的創始
人,而是最積極的提倡者,也留下許多註釋書。他認為―直接‖式的解經法是膚淺的,寓意解經法才是 「深入」的。學者找出三個原因為什麼他要這樣高舉寓意解經法:24
a. 這方法使他可以避免許多難解的經文。
b. 這方法使他可以避免許多因歷史所引起的難題。
c. 這方法使他可以自由的把許多自己的哲學思想,心理學和倫理學的理論注入解釋裡。
3.2.3.2 以下是他的一些解經例子:
a. 關於創7:13,他解釋說「挪亞的三個兒子、閃、含、雅弗代表著好、壞和不關心」(Quest. on Gen. 1:88)。另外,創7:16解說「神把挪亞他們關起來,就如神把人的身體用皮關(包)起來」(Quest. on Gen. 2:19)。
b. 關於會幕里的各種物品,他也寓意化。他解釋說會幕代表整個宇宙。兩根抬約櫃的柱子各代表理性和物質的世界。(Quest.on Exod. 2:57).
3.2.3.3 斐羅的寓意/靈意解經法對新約的作者的影響並不大。但是他對初期教會的神學家
們卻有深巨的影響。
3.2.4 啟 示 文 學 作 品 (Apocalyptic Literature)
3.2.4.1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在兩約中間時期中,啟示文學作品充塞著猶太人的社會。多數
的次經和偽經是屬於這類的作品。聖經中同類作品可參考但7-12;賽 24-27;結38-39;啟示錄等。
3.2.4.2 啟示文學的出現有其特別的政治處境。寫於兩約中間時期的啟示文學,見証了猶
太愛國主義的興盛,而這愛國主義不只影響了當代及後來數個世紀的猶太教,也影響了初早期的基督教文學。這時期的猶太人藉著啟示文學不只講述了他們如何在異邦人統治下的掙扎,也講述虔誠的猶太人如何抗衡世俗猶太人的心聲。後來基督徒也借用這種文學方式來講述教會如何與當時的敵視基督教的政權抗衡。可見在「政治壓制」底下寫成的啟示文學作品並非是一般人的閱讀作品,它是由一班知識分子,按著當時的智慧/處境寫成。
3.2.4.3 啟示文學的特徵有:
a. 進一步解釋先知的話語:回答先知所問「何時,主啊,何時」。啟示文學作者查考先知的話,給與適時的答案,針對當時的處境,使當時的讀者立刻得到滿足。
b. 利用神秘的異象或符號作為解釋的工具。這些符號不可隨意解釋,對當時的讀者來說,只要他們按當時的處境思考必有意義。
3.2.5 結論: 從以上各猶太人的各釋經源流,我們不難發現一些他們對聖經的觀點和態度 (這些態度也是初早期教會使徒們所認可的):25
3.2.5.1 他們共同認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裡面所記錄的都是神的話,故看重他們的聖
經。
3.2.5.2 認為這些經典包含著所有神給人的教導和指引。 24 R. Williamson, Philo and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Leiden, 1970), p.523。靈意解經法留待「亞歷山大學派」一課才作討論。
25 參R. Longenecker,Biblical Exegesis in the Apostolic Period (Grand Rapids,1975), p.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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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3 認為他們是負起解釋這些經典的責任,也擁有解經的權力。因此特別訓練一班人
負責解釋聖經的工作。
3.2.5.4 認為解經的目的是指導信徒怎樣過宗教的生活。
3.3 耶穌與舊約
3.3.1探討新約中舊約的目的是要觀察出新約作者如何解釋他們的聖經。換句話說,他們的解經必然就是今日基督教解經的基礎,解經者必須倣效或以這些解經作為權威的參考。
3.3.2 在福音書,發現許多耶穌直接或間接引用和註解舊約的經文。按照一般的認識,這些耶穌所講的話是隔開一段時間以後才被記錄下來,因此福音書作者對耶穌使用舊約的記錄略有不同,但是深信這些記錄的來源都是來自耶穌。根據龍格那哥 (R. Longenecker) 的統計,共有三十九個舊約經文是耶穌直接的引用 (direct quotation),三個舊約經文是間接的引用 (indirect quotation),還有許許多多舊約的詞句、字眼或是經文片段是耶穌對舊約的註解。26
3.3.3 首先,讓我們先討論耶穌所引用的經文背景。聖經學者肯定了新約中大部分舊約引用是依據七十士譯本 (LXX) 而來。例如:
3.3.3.1 可7:6; 太15:8是引用賽29:13LXX的「所以拜我也是枉然」,而不是從希伯來文
聖經<瑪所拉版本>或<他耳目>的「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
3.3.3.2 路4:18是引用賽61:1LXX的「瞎眼的得看見」而不是<瑪所拉版本>的「被囚的
出監牢」。
3.3.3.3 太21:16引用詩8:2LXX的「完全了讚美的話」而不是<瑪所拉版本>的「建立了
能力」。可見七十士譯本 (LXX) 聖經是耶穌所使用的聖經,這也適合耶穌所要傳的福音的內容。
3.3.4 釋經方法和態度:
3.3.4.1 無可否認,耶穌常常直接引用舊約的經文也自然地取其直接的「字義」,並不多
加解釋。例如,申6:4;利19:18 (兩條最大的誡命),申8:3;6:16;6:13 (在試探時所用的三個經文),創2:24 (=可7:10) 等等。可見有一些舊約經文是直接明瞭,按字面的意思理解已足夠了。
3.3.4.2 在解釋時,耶穌也應用猶太拉比<米特拉斯> (midrash) 的第一條原則:從淺辯論至
深。「何況..豈不...」與猶太人的用法一樣 (太7:11;路11:13;太10:25;路12:28;約7:23)。
3.3.4.3 最特別的引用莫過於是他作「末世性」(或是應許--實現) 的註解。基督徒稱這為
「彌賽亞式」的解經法。(以下只列一二)
a. 可12:10「匠人所棄的石頭...」(詩118:22 LXX) 耶穌引用來指著自己。
b. 可14:27引用亞13:7「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應用於自己的處境。
c. 可15:34「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來自詩22:1。
d. 可14:62 「人子...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但7:13) 是指著自己而說. 26 R. Longenecker,Biblical Exegesis in the Apostolic Period (Grand Rapids,1975), pp.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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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聖經學者不能肯定耶穌是否引用賽52:13-53:12 (受苦的僕人/彌賽亞) 和詩22 (受苦的義人) 並應用在自己身上,因為福音書沒有直接引用這兩處的經文。間接的經文在可10:44;15:34找到。昆蘭人的<讚美詩章> (Songs of Thanksgiving/Hadayoth)作者曾引用詩22和賽52-53把自己當著是這位人物。由此可見耶穌與昆蘭人的「末世釋經法」或「這就是那了」(pesher/This Is That) 解經法相似。
3.3.4.4 有些引用比較難斷定是否是從舊約而來。例如,可10:38;14:36中的「杯」是否從
賽51:17-23;詩11:6;16:5;75:8;116:13而來。另外,太10:6中「以色列家迷失的羊」是否是從賽53:6而來。一般學者相信是舊約的觀念。
3.3.5 結論: 從耶穌的解經法中,我們發現耶穌或是使徒可能是處在希臘文的社會而因此喜歡
引用七十士譯本的經文。同時也觀察到耶穌的解經法與當時猶太人的解經法在形式上 (in form) 有許多相似之處。雖然末世性解經在形式上相似,但是內容 (content) 卻不全相同;耶穌是要指明衪就是那位彌賽亞。今日基督教同樣地接受七十士譯本為正典。在末世論的解釋上,卻接受耶穌的解釋,並規定所有舊約的彌賽亞經文已全列在新約中,不另私自加添了。27
3.4 福音書作者與舊約
3.4.1這裡只討論福音書作者本人所引用和註釋的舊約經文。四卷福音書共有22個直接舊約引用;馬可1個,馬太11個,路加3個 (不包括使徒行傳27個),約翰7個。間接引用難以計算。
3.4.1.1 馬太:
a. 馬太的引用公程式最引人注目:「這就應驗了 X X 書上所說的」(太1:22;2:5-6;2:15,17-18,23;4:14-16)。相信這種「應許--實現」式的解經法是後來使徒了解耶穌的身份後而引用舊約經文來作見証。神學家常說這種對彌賽亞的了解的關鍵點是耶穌的復活(約12:16)。
b. 太2:15「我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並不符合在何11:1的原意。太2:23「將稱為拿撒勒人」不知從那裡引用來,一般是相信馬太按士13:5;賽11:1;49:6的字根而來。太8:17 (衪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 引用賽53:4應用在耶穌的醫治能力上。
c. 太1:23,引用賽7:14 (必有童女懷孕生子),這是一個預表式解經。在昆蘭人的<以賽亞書註釋> (1QIs 24) 也用<伯釋爾> (Pesher) 方法達致同樣的結論。
3.4.1.2 馬可:
a. 馬可的直接引用並不多。只有在1:2 (瑪3:1;賽40:3) 出現。他只說是「先知以賽亞書上」。不知是否弄錯了或是把這彌賽亞預言全歸給以賽亞先知,可能因為以賽亞擁有最多的彌賽亞經文。
3.4.1.3 路加:
a. 在降生的記錄 (路1:5-2:39) 中充滿舊約的解釋。「尊主頌」(路1:46-55) 與「哈拿的頌歌」(撒上2:1-10) 有許多相似之處。西面的歌頌 (路2:28-35) 固然是回應賽42:6;49:6。這種「應許--實現」式的解經法在路加中最顯著的。相信路加對這些經文的解釋不是出自私人的解釋,多是從使徒的傳統中得到,或是初早期教會中最原始的資料。 27 基督教所承認的彌賽亞經文也就是新約中的舊約。也把權威歸給新約作者,認為他們已把我們所知道的彌賽亞經文,不管是預言或是預表已列出並給與適合的註解。詳細討論見華德凱瑟,《新約中之舊約引據》,梁潔瓊譯 (台北:華神,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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