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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1. “招标人” 指广州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2. “投标人” 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法当事人。
1.3. “中标人” 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合同的投标人。
1.4.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所有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包括文本文件、电子文档、传真)。
1.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包括文本文件、电子文档、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造价咨询单位承担造价咨询服务,确保本工程能按期、优质、经济地建成。
2.2项目概况
2.2.1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2.2.2项目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2.2.3 本招标项目的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2.2.4 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3、投标报价
本项目的咨询服务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42号文《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相关规定的标准计算招标控制价,即为1911.98万元,投标人以本招标控制价为基础(基准价)下浮报价。
4、合格的投标人
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5、投标费用
5.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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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中标单位需按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费用按中标服务费的0.9‰计算。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招标答疑文件和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招标答疑
7.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或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或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7.2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654321)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7.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提出答疑问题,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7.4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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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另提供一套与下列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商务文件组成,投标文件格式按第四章要求。
(1)投标文件目录。
(2)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1)。 (3)投标报价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2) (4)资格审查部分。
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3、4);
②投标单位营业执照; ③投标单位资质证书;
④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⑤投标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5); ⑥投标报名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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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投标单位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商务部分。
①投标单位信誉(如守合同重信用证书、荣誉证书、企业认证体系证书等); ② 投标单位造价咨询业绩(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5); ③投标单位获奖的造价咨询业绩 ④项目负责人资历
⑤拟投入本项目造价人员一览表(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6)。
⑥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6)技术部分。 ①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1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以下附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详见附件1~5)。
12、投标有效期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3、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查询为准。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后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7天。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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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一张,独立包封,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书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盖单位公章并凡是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如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A4印刷本(纸张大小超过A4纸的折叠成A4纸的规格),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投标单位、投标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不得用活页装订。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5、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包封投标文件: 所有投标文件合订在一起;
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简装,采用环保打印,装订为一册。 投标文件正本(1本)、副本(4本)、电子光盘一起包封为一包。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封口加盖骑缝公章; 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封包上应具有以下标记: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电话: 传真:
提交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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